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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分局工作要求,哈密中心支局快速反应,及时响应市场主体需求,积极优化业务宣传和培训模式,支持市场主体涉外收支业务“网上办”,开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培训“云辅导”。 一是加强网络宣导,提高跨境业务办理效率。为方便涉汇主体及时获悉最新外汇政策,熟练掌握网上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哈密中心支局整理、制作“全口径跨境融资重磅好消息”,归纳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融资优惠便民利好政策,指导涉汇主体高效办理外汇业务,有效降低涉汇主体往返银、企之间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进一步凝聚了各外汇业务银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金融服务的合力。 二是开展线上辅导,普及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政策咨询“及时雨”。哈密中心支局主动对接市场主体,“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想”,及时答复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普遍关切的业务问题,通过线上渠道实现对辖内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样本企业的远程“云辅导”,科学精准指导企业填报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最大程度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2020-04-21/xinjiang/2020/042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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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20年3月12信息http://100.1.63.56/safe/2020/0312/15681.html) 2020-04-10/xinjiang/2020/0410/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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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哈密市中心支局问需于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不断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 为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整,进一步扩大内外资企业跨境融资贷款额度,引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跨境融资新政实施后,哈密中心支局一方面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美篇,通过自身及辖区5家外汇指定银行全体职工微信朋友圈持续宣传。另一方面制作调查问卷,涵盖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进出口订单、融资缺口、政策需求等14项问题,积极开展“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助力企业”活动。 2020-04-15/xinjiang/2020/0415/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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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衡塔城地区安全机制落实与生产秩序恢复,塔城中心支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复工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日常化的安全生产漏洞。 一方面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干部履职能力。关注全体干部思想状况,及时梳理负面情绪,督促干部加强学习,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投入到履职实践中,确保队伍不松劲、不懈怠、不断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塔城地区涉外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卫生的办公环境。组织全员对单位内外开展卫生清理活动,每日对办公室开展两次消毒;要求干部按照标准做好自身预防工作,设置体温监测岗,一日两次监测职工体温;加强员工管理,关注人员流动情况,每日报告人员在岗情况,实施外出人员报备;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禁止人员聚集。 2020-04-13/xinjiang/2020/0413/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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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内审内控增值年”活动,吐鲁番中心支局结合实际建言献策,围绕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和控制防范等方面提出了实现增值目标的具体意见。 一是梳理识别各类业务风险点。对各项外汇业务做全面梳理,精准识别各自业务风险点并提出风险管控的有效方法和规避措施,为日常发现风险隐患、控制缺陷提拱指导。 二是定期开展业务风险点评估。主要是对已识别的业务风险点进行检查,主要衡量风险点识别是否全面,相关风险点是否跟进调整,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充分、得当,对于缺乏风险应对措施的应当及时改进完善。三是寻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以防控和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与专职内审人员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为今后开展专项审计,实现内审内控工作价值最大化打好基础。 2020-04-20/xinjiang/2020/0420/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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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密中心支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成效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政治站位,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惠民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站在被服务对象角度想问题,切实为市场主体服务。 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辖区企业“脚底成本”,避免人员聚集,哈密中心支局制作了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贸易信贷调查数据报送操作指南》并通过微信发给企业填报人员。同时,还利用午休时间帮助有关企业核对出口货款数据,帮助企业完成2020年首次数据填报工作,为后续数据报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04-14/xinjiang/2020/0414/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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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塔城地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塔城巴克图口岸景区于2020年3月19日正式复工对外开放。 自3月塔城地区各部门陆续复工、复产以来,边民互市积极开启复工复产模式。3月9日,塔城巴克图边民互市开始营业。但受巴克图景区未对外开放等因素影响,前往边民互市采购,进行商品交易人员有限。边民互市商户只能采取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模式进行交易。此次塔城巴克图口岸景区正式复工对外开放,边民互市购物人员将快速增加,边民互市贸易将逐步恢复。 2020-04-16/xinjiang/2020/0416/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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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印发),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国家(地区)的报送原则、记录时点和计值方法、境内分支机构与境外对手方的关系、跨机构信息校验、零申报、数据修改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八)至(十三)条。 (二)新增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B01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B02表)、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B04表)、境外发行债务证券(B05表)、存贷款及应收应付款业务(D系列报表)、涉外托管业务(H系列报表)等具体报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五)、(六)、(七)、(八)和(十一)条。 (三)新增有关可转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存托凭证、非上市股份全流通、贷款展期、境外投资筹备款、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吸收非居民投资者保证金、非居民以股抵债业务以及非居民购买境内信托产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五)、(六)、(七)、(十)、(十五)、(十六)、(十七)、(二十四)和(二十五)条。 (四)新增申报主体合并的填报要求,涉及第四部分第(六)条。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关系的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一)条。 (二)补充有关境外法人机构在中国境内分机构的申报义务分工,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的说法,以及申报主体的“离岸业务部”等是申报主体的内设部门,而不是独立的申报主体或非居民机构等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二)条。 (三)调整有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托管机构申报内容的说法,补充有境内托管机构的跨境投资业务的申报义务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三)条。 (四)补充其他因素引起的非交易变动的归类原则,涉及第一部分第(五)条。 (五)补充金额字段应与币种字段相匹配,以及贵金属合约币种填报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六)条。 (六)补充有关非居民之间股权转让导致的投资者信息变动,申报主体应同时填报非居民股东的撤资和增资信息的申报说明,涉及第二部分第(四)条。 (七)调整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E01表)的说明,补充相关案例,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八)补充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余额(X01表)的统计范围和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三)条。 (九)调整境内机构租用非居民境内不动产的说明,将之区分为“经营性租赁”和“其他形式的职工报酬”,涉及第三部分第(二)条。 (十)调整有关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原外方股东在不同情况下增资和减资的填报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四)条。 (十一)补充有关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说明。其中,存贷款等已做外债登记的债务类数据项应与对应登记外债类型和签约币种相匹配,其他业务遵从直接申报有关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十八)条。 (十二)调整有关债务减免的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九)条。 (十三)将多处“填报机构”调整为“申报主体”。 (十四)其他补充内容主要为举例说明。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6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18日 2020-10-13/xinjiang/2020/1013/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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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年9月22日 2020-10-14/xinjiang/2020/1014/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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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同比收窄29%。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亿美元,处于近期较高水平。三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8月末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增加102亿美元。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积极变化。一是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上升。8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1.1倍,其中货物贸易收入上升2.6%,支出减少3.1%。二是企业分红派息季节性高峰结束。8月,收益和经常转移结售汇逆差环比下降34%,主要是投资收益购汇减少39%。三是外资流入境内债券市场维持高位。8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210亿美元,规模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将为我国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提供根本性支撑。我国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国经常账户总体维持在合理区间。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外汇市场发展更加成熟,交易行为理性有序,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将继续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2020-09-24/xinjiang/2020/0924/1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