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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7年07月31日) 2017-08-04/shanghai/2017/080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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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局近期在对资本项目境外放款等汇出业务银行报送数据事后核查工作中,积极创新核查思路和手段,多角度筛查可疑违规交易,发现银行存在的数据报送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创新思路,核查手段有新的突破 (一)多角度筛查数据,从细节处甄别可疑违规交易 通过筛查明细,将每一条交易数据中“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这三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微差异中查找业务违规办理的嫌疑。采取两种新的核查手段开展核查:一是,利用交易编码导出系统中的业务数据,从中筛选出没有填写业务编号的,然后开展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过外汇局登记就直接办理跨境收支业务的可疑行为;二是,按业务编号搜索出代表某种业务类型的数据,然后筛选出交易编码与业务类型不匹配的,然后开展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外汇局登记信息办理业务的可疑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我分局就涉及18家银行的共计77笔可疑数据逐笔开展了事后非现场核查。 (二)业务合规性和数据准确性同时切入,核查成效突出 在开展逐笔核查的过程中,我分局从两方面入手与相关银行核实业务真实情况。一方面,通过银行留存的业务档案、外汇局登记信息及与银行经办人员沟通了解情况等手段,摸清业务的真实背景及是否与外汇局登记信息一致,通过核查确定银行办理业务的合规性。另一方面,根据业务具体情况,核查银行数据报送是否完整准确,有无与实际业务不符的情况。两个角度同时切入,使得我们核查的效果更加客观公正,也更有助于对发现的问题查找源头。 二、运用新核查手段,实施效果显著 (一)集中修改银行错报数据,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完整性 通过此次事后监管专项核查,银行立即对发现存在错漏报问题的数据逐条修改,并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问题的数据一并修正,针对修改后数据形成滞留的情况,我分局也及时处理。目前核查中发现的错误数据已全部修改完毕,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为事后核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二)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银行业务水平和重视程度 通过此次事后监管专项核查,银行通过自查自学自纠,对外汇政策及数据报送规则进一步深入学习。部分银行还通过NOTES、网讯等多种形式对各分支机构下发业务风险提示,并组织全行外汇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再培训再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对外汇业务合规性和数据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2015-09-09/tianjin/2015/090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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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津市自贸区挂牌成立,为促进自贸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大跨境贸易金融支持力度,天津市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五个转变”要求,从夯实企业基础服务入手,在外汇业务数据应用领域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订制服务,并于 2015年 4月 28日 成功举办了“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培训动员会。来自全市34家从事进出口贸易、制造、第三方支付的大、中型企业财务主管、技术人员40多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外汇综合处首先向参训企业进行了工作动员,介绍了企业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实现企业货物贸易、国际收支等业务数据的实时获取,有利于企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企业管理优化升级,并向企业介绍了分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小组成员。随后,分局分别请已开通此项接口服务的比亚迪、一达通两家公司从企业自身角度,介绍了此项服务给企业带来的便利和收益,讲解了本企业利用接口服务实现的增值功能,共享了研发程序过程中的经验。会后,外汇局、两家讲课企业认真解答参训企业询问有关功能实现、软件研发等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以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并就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回答。 通过此次培训丰富了外汇局服务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为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奠定了基础,为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5-05-08/tianjin/2015/050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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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汇发〔2015〕31号,以下简称《通知》)。接到相关公文和通知以后,国际收支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处内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国际收支处的行政审批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入交流,加深处内人员对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改革的认识。《通知》下发后,国际收支处积极报名参加总局组织的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的视频培训会,对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和领会。同时,处内业务科室就与本处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积极深入的交流讨论,进一步加深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理解和认识,确保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制定处内行政审批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汇发〔2015〕31号)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和领会后,国际收支处结合与本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先后制定了《国际收支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际收支处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以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促进本处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严格按照新规定、新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国际收支处按照新的行政审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从新的行政审批要求实施至今,已先后为9家银行办理了13个行政审批备案。新的行政审批规范和流程受到相关的行政审批对象的欢迎和好评。 四、积极进行服务场所的办公环境改造。为更好地服务于行政审批对象,我分局在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分局实际,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为着眼点,积极对行政审批服务场所进行整修和改造。国际收支处在立足于本处实际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安排相关业务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积极落实总局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5-08-31/tianjin/2015/08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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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外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5年 8月 11日下午 ,根据总局管理检查司的安排,我分局滨海中心支局的有关领导及外汇检查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视频培训。 通过本次视频会议的培训,外汇检查人员充分认识到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全面了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制度概念、系统设置、工作流程、时间要求、岗位职责等,并对外汇案件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模块的操作流程有了直观的认识。 我分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视频培训一结束后,我分局就培训内容和要求立即进行布置。外汇检查部门负责人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在依法依规完成外汇检查工作的同时,合法、客观、公正、及时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提高外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要按照工作制度和总局具体工作的要求,尽快确定分局和中心支局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录入、复核、审核等各环节人员,建立AB角制度,实现岗位明确、职责到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要求相关业务操作人员积极参与外汇案件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模块测试工作,在测试系统中完成各个环节操作,以熟悉操作流程,及时反馈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在该模块正式上线之后,能够按照总局时间和质量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和公开外汇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保障涉汇主体合法权益。 2015-08-18/tianjin/2015/08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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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处级干部专题会议,通报外汇部门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中的损失及救灾情况,并就后续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领导向处级干部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全体外汇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根据营管部应急处置小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应急小组工作分工和日常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报告。及时向上级局报告事态进展及处置情况,落实上级局工作要求;二是高效服务。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确保外汇局业务大厅、东疆及中心商务区外汇业务窗口服务的便捷高效;制定应急预案,通过调整办公地点与方式,保障现有窗口无法办公情况下外汇业务不受影响;三是安全履职。密切关注外汇网络、设备及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保障科技安全;四是积极救助。及时了解辖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受影响程度,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援助;在营管部工会领导下组织好对受伤员工的陪护救助工作;积极报名参加志愿人员义务献血、捐款等救助活动;五是严格舆论。与主流媒体保持一致,不造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网络发布和传播有关图片和信息。 2015-08-28/tianjin/2015/082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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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 ,该试点业务的成功批复标志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为全国首个可以收取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的地区,将对天津租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确保试点政策的顺利批复,外汇局天津分局认真做好各项事前准备工作,对东疆租赁企业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的业务需求进行深入调研,邀总局领导赴东疆管委会实地了解情况,研究拟定试点管理操作规程并召集银行、租赁公司进行讨论修改,经多次与总局沟通完善后制定了试点方案,为创新业务的批复奠定了扎实基础。 试点业务的开展可有效解决租赁企业融资币种与租金币种的错配问题,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促进天津市租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试点业务的开展还有利于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效果,在全国起到领先和示范作用。 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试点政策,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做好银行的业务培训,对后续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管理,并与试点业务涉及的其他分局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09-02/tianjin/2015/09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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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多措并举、服务企业。 8月 19日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协调邀请市发改会、国税局等有关部门针对某融资租赁公司创新业务需求进行现场办公。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为促进业务发展,该公司积极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因该模式涉及对外融资政策支持,公司向与会部门详细介绍了创新思路及业务流程,拟寻求各部门政策支持。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刘通午副局长肯定了该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对天津市租赁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并对公司提出的创新业务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市发改委和国税局对企业创新业务模式可能涉及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参会的外汇局天津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的相关领导也对该企业的创新业务提出了业务方面具体指导意见。 外汇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办公的形式能使各职能部门共同及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对企业的各项创新型业务提出指导。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继续跟进该公司创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以此促进该公司发展,并带动融资租赁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助力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发展。 2015-08-25/tianjin/2015/082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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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分局2015年“加快对外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相关干部到空港经济区、中心商务区、东疆保税港区外汇局派驻窗口现场开展“服务月”活动,并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慰问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发生后坚守工作岗位的窗口人员。 在现场,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分管领导实地查看了窗口服务情况,详细询问了行政审批改革以来“一个窗口”设置、受理单使用、业务指南和流程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公示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征求了三区管委会对外汇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检查了外派窗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情况,对办公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巡查。在距离爆炸地点较近的东疆保税港区,分管领导还实地查看爆炸事件对窗口工作的影响情况,并对坚守在一线窗口的干部职工表示了慰问。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认真落实天津市分局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畏困难,坚守岗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试验区快速发展。 2015-09-07/tianjin/2015/090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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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滨海新区爆炸事件发生后,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情处置工作,快速了解干部职工、系统、财产及辖区金融机构受灾情况,及时向天津市分局报告了灾情进展及处置情况。 二、确保办公正常运转 目前,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干部工情绪稳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外汇网络畅通,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资本项目系统、货物贸易系统等各业务系统均正常运行。外汇局业务大厅、中心商务区外汇业务窗口正常运行。按照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统一安排,东疆外汇业务窗口于8月13日起恢复办公。 三、调查了解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状况 迅速了解辖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情况。截至14日上午8点,受爆炸事件影响,15家银行网点暂停营业。 2015-08-27/tianjin/2015/082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