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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社会各界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提高抵制外汇违法行为的意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分支机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共同走进社区、学校、乡村,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外汇宣传进社区,合力宣传扩影响。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联合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个人用汇、信用卡境外消费、出国留学等外汇知识,引导群众合规用汇。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和银行机构,在剑英体育馆广场开展国际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暨外汇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展播反赌宣传片,揭露跨境赌博等的黑幕套路。 ——外汇宣传进校园,汇学共建强意识。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借助校园诚信银行平台,到怀集一中开展诚信明星颁奖暨外汇精品课堂“开学第一课”活动,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不法分子借用学生账户从事非法付汇活动的例子,讲解非法外汇交易的种类、方式和危害。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走进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针对校园内网络赌博时有发生的情况,创作了情景剧《打击跨境赌博 央行重拳出击》现场表演宣传,帮助师生增强抵制赌博的自觉性。 ——外汇宣传进乡村,惠民春风暖人心。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深入揭阳区埔田镇饶平村开设老年人专场,针对老年人群体容易轻信、易受诱惑的心理,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讲解网络炒汇诈骗等多种诈骗形式,引导村民遵守外汇管理法规。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走进鹤山雅瑶镇,针对市民侨汇汇入、手持外币现钞结汇、境外留学购汇等实需性外汇需求,向村民讲解有关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倡导“按需用汇、合规用汇、便捷用汇”。 2021-04-20/guangdong/2021/0420/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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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运城市中心支局秉持“金融为民 外汇惠民”履职理念,从防范跨境融资风险入手,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构筑资金安全防护堤坝,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发放《跨境融资风险案例手册》。向银行、企业发放案例手册,列举跨境融资诈骗特点,引导市场主体辨识融资真假。同时充分利用银行网点渗透县域的优势,关注小微企业的跨境融资业务咨询,实现多点散发辐射的宣传效果。避免企业掉入跨境融资诈骗陷阱。二是联合政府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形成宣传合力。向市委市政府就防范跨境融资风险做专题汇报,同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强化沟通,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协调机制。并联合各银行通过微信、户外荧屏、营业场所电子屏幕等渠道全面铺开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实效。三是制作动漫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制作《谨防跨境融资风险、共筑资金安全堤坝》动漫视频,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直观呈现跨境融资诈骗特点、流程和防范措施,增强受众代入感,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2021-12-07/shanxi/2021/1207/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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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总局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工作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汇率避险管理工作。12月3日,山西省分局召开全省支持企业汇率避险工作推进会议,就下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汇率避险工作是今年全省外汇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各分支局应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银企合作,搭建政银企沟通对接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强化汇率风险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工作合力。探索全国各省市已有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政策支持措施。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主动开展汇率避险。三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外汇局自身服务能力。各级外汇局应统一行动,深入银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广泛开展调研对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 2021-12-07/shanxi/2021/1207/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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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运城市中心支局召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会,邀请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重点银行和进出口大宗商品的重点企业参会。会议对下一步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做出提示,银行应将工作重心聚焦于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针对企业汇率避险需求,适时推出外汇衍生品公共服务平台,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来推进。同时,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关注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树立“财务中性”理念,充分使用银行外汇衍生工具,更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2021-12-07/shanxi/2021/120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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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统计报表。新增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和G03表(非居民持有境内银行卡的收入支出)。 (二)新增统计业务。新增“沪伦通”“存托凭证”“债券通”和“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B表和H表。 (三)新增统计要素。一是在A01表新增“申报主体持有该SPV或壳机构的股权比例(%)”“境外被投资机构是否为上市企业”;二是在B表和H表中新增“(本月卖出金额)其中:债券到期或提前兑付的本息金额”和“本月末未到期/未偿付债券面值”;三是在D02表新增“贷款类型”“贷款是否存在担保人”“担保人所属国家/地区”和“担保人所属部门”;四是在E01表新增“原始币种”;五是在H01表中新增“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国家/地区”。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报表内容。调整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的内容,新增初次收入、二次收入和资本账户项下交易代码。 (二)调整要素名称。一是修改A表“最终控制方全称”和“最终控制方所属国家/地区”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C表和H表中“注销、调整或重新分类至其他报表统计的金额”要素名称;三是调整H01表“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部门”等要素名称。 (三)其他调整。一是调整H01表和H02表名称,使其与新增的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补充指标解释,如债券市值应为“全价”市值的说明等;三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三、简化申报项目 简化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一是暂停报送运输服务收入、境外建设收入和支出及旅行收入和支出项目;二是将原有货物贸易5项指标简化为“黄金进出口”“离岸转手买卖”和“其他货物贸易”3项。 四、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2年8月报告期数据,金融机构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非金融企业于9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以及境内重点非金融企业等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08/hunan/2021/1208/1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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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06/shenzhen/2021/1206/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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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2-08/hunan/2021/1208/1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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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行凉山分行为凉山辖内某国有企业——宁南南丝路集团公司办理了1笔跨境直贷业务,贷款金额1000万人民币,期限1年、利率3.2%,境外合作银行为农行东京分行。这是凉山首笔涉农跨境直贷业务,也是外汇领域通过内外两个市场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尝试。 为保证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凉山中心支局积极对农行凉山分行进行了政策指导。一是高效沟通,打消政策顾虑。针对客户需求,中心支局对农行进行了政策指导,告知银行1年期跨境直贷在政策层面仅需备案,无需审批,资金使用直接在银行办理,可参与跨境人民币收入支付便利化;二是满足特殊需求,助力乡村振兴。由于结汇资金将使用现金向蚕农收购蚕茧,不能直接转账至蚕农,本着涉农企业具有特殊性和全力支持凉山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理念,中心支局要求经办银行在满足合规性要求的基础上灵活高效使用资金。 2021-12-08/sichuan/2021/1208/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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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外汇市场行为规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汇发〔2021〕34 号,以下简称《指引》),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用于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二是规范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既包括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也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三是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四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的外汇交易设置1年的过渡期。 《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 2021-12-06/shenzhen/2021/1206/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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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为保证外汇政策传导到位,提高银行外汇业务掌握程度,加强全辖业务数据报送质量,双鸭山市中心支局面向全辖外汇业务办理行举办2021年银行外汇业务视频培训会,银行分支行及下设网点参会人员共计58人。本次视频培训会通过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三个业务条线,明确外汇政策要求,解析业务办理常见问题,提供业务操作技巧,有效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水平。 2021-12-07/heilongjiang/2021/1207/1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