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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9256亿美元,对外负债5111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141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473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497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136亿美元,储备资产3235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1%、7%、0.1%、25%和4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1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043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3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162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7%、20%、0.1%和23%。 按SDR计值,2017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8631亿SDR,对外负债35892亿SDR,对外净资产12738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7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8,141 12,738 资产 2 69,256 48,631 1 直接投资 3 14,730 10,343 1.1 股权 4 12,413 8,716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317 1,627 1.a 金融部门 6 2,345 1,646 1.1.a 股权 7 2,249 1,579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95 67 1.b 非金融部门 9 12,385 8,697 1.1.b 股权 10 10,164 7,137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221 1,560 2 证券投资 12 4,972 3,491 2.1 股权 13 3,075 2,160 2.2 债券 14 1,896 1,33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60 42 4 其他投资 16 17,136 12,033 4.1 其他股权 17 54 38 4.2 货币和存款 18 3,677 2,582 4.3 贷款 19 6,372 4,474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01 71 4.5 贸易信贷 21 6,339 4,451 4.6 其他 22 593 416 5 储备资产 23 32,359 22,722 5.1 货币黄金 24 765 537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0 77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79 56 5.4 外汇储备 27 31,399 22,04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5 4 负债 29 51,115 35,892 1 直接投资 30 29,014 20,373 1.1 股权 31 26,758 18,78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256 1,584 1.a 金融部门 33 1,491 1,047 1.1.a 股权 34 1,375 96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15 81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524 19,327 1.1.b 股权 37 25,383 17,82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141 1,503 2 证券投资 39 10,439 7,330 2.1 股权 40 7,166 5,032 2.2 债券 41 3,272 2,298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34 24 4 其他投资 43 11,628 8,165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452 3,126 4.3 贷款 46 3,922 2,754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00 70 4.5 贸易信贷 48 2,871 2,016 4.6 其他 49 184 129 4.7 特别提款权 50 100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8-03-29/safe/2018/0329/8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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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经常账户保持顺差。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1649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1.3%,仍保持在合理区间。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由逆转顺。2017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486亿美元,上年为逆差4161亿美元。一方面,对外各类投资保持稳定。2017年,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3782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1019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1094亿美元,对外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净增加769亿美元。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2017年,对外负债净增加4353亿美元。具体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1682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净增加1168亿美元,吸收非居民存款和获得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净增加1513亿美元。 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915亿美元,上年为减少4437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930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15亿美元。 在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的背景下,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态势逐步巩固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预计2018年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基本平衡态势,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并维持在合理水平,跨境资金流动保持总体稳定。 问:2017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17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较上年末增长。2017年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8141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资产69256亿美元,对外负债51115亿美元,较上年末(下同)分别增长6%和12%。 各类对外资产均有所增长。具体看,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156亿美元,增长9%;证券投资资产增加1302亿美元,增长35%;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增加8亿美元,增长16%;其他投资资产增加340亿美元,增长2%;储备资产增加1381亿美元,增长4%。 各类对外负债基本呈现继续回升的趋势。具体看,直接投资负债增加1463亿美元,增长5%;证券投资负债增加2328亿美元,增长29%;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减少26亿美元,下降43%;其他投资负债增加1783亿美元,增长18%。 从项目构成看,在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2359亿美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47%;直接投资资产14730亿美元,占比21%;证券投资资产4972亿美元,占比7%;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0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资产17136亿美元,占比2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14亿美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57%,仍位列对外负债首位;证券投资负债10439亿美元,占比20%;金融衍生工具负债34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负债11628亿美元,占比23%。 总体看,我国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有序进行,来华各类投资稳定增加,国际投资头寸状况较为稳健。 2018-03-29/safe/2018/0329/8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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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428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升幅为0.27%。 3月,我国主要渠道的外汇供求相对平稳,外汇市场继续呈现供求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避险情绪上升,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相对美元升值,资产价格变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回升。 年初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经济结构升级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并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总体平衡的发展态势更加稳固。 展望未来,在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的背景下,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逐步巩固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基本平衡格局,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平稳。与此同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金融市场仍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2018-04-08/safe/2018/0408/8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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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8-03-29/safe/2018/0329/8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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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外汇局坚持“沟通积极主动、回应务实高效、决策科学民主”的原则,扎实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7件、政协提案16件,共计43件。5年来,共承办人大建议131件、政协提案112件,共计243件,连续多年保持建议提案答复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工作得到十二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外汇局结合自身职责,将倾听群众呼声、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外汇管理履职水平。5年来,外汇局通过线上线下反馈、上门走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回应询问,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吸收建议提案意见,出台或完善管理措施,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例如,在支持自贸区发展方面,2015年针对人大第1978号建议和政协第0741号提案,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在自贸区内创新外汇管理账户管理体系,探索跨境融资政策。在深化改革方面,2016至2017年针对政协第1424号提案,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对部分机构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解决了部分银行外债规模受限问题,扩大了企业跨境融资空间。在外汇储备创新运用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统筹开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向纵深发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两会”,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外汇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按照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工作要求,聚焦新一届代表委员关注焦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完) 2018-03-03/safe/2018/0303/8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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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函》(商资函〔2017〕515号)及其他有关法规,现就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类公司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中资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主体。 二、融资租赁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果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三、在满足前述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下,承租人可自行到银行办理对融资租赁类公司出租人的租金购付汇手续: (一)出租人出具的支付外币租金通知书; (二)能够证明出租人“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的文件; (三)银行要求的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四、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可以进入自身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超出偿还外币债务所需的部分,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中资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0月2日 2018-03-23/safe/2018/0323/8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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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为00190100004、00190200002、00190200003的三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27日 2018-02-27/safe/2018/0227/8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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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06亿元人民币,支出12823亿元人民币,顺差583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228亿元人民币,支出10123亿元人民币,顺差210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78亿元人民币,支出2701亿元人民币,逆差15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45亿美元,支出1860亿美元,顺差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74亿美元,支出1468亿美元,顺差3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71亿美元,支出392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采用支付渠道数据编制旅行收入和支出,及根据其他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2016年以来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83 85 13406 1945 -12823 -186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106 305 12228 1774 -10123 -146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3 -221 贷方 1178 171 借方 -2701 -392 2.1加工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97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25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44 -50 贷方 193 28 借方 -536 -78 2.4旅行差额 -1138 -165 贷方 255 37 借方 -1393 -202 2.5建设差额 17 3 贷方 76 11 借方 -59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19 3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6 2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7 -27 贷方 9 1 借方 -196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 5 贷方 158 23 借方 -120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12 45 借方 -280 -4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0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4-27/safe/2017/0427/5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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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底上升4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3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91亿美元,较2月末小幅上升40亿美元,增幅为0.1%,为连续第二个月出现回升。 3月份,国际金融市场变动总体比较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趋于平衡的健康发展格局。本月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小幅升值,资产价格变动不大,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下降14亿美元,较前两季度降幅显著缩小,体现出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潜力大、韧性强。往前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经常账户顺差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着均衡状态收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外汇储备规模可能进一步趋于稳定。 2017-04-07/safe/2017/0407/5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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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0/safe/2017/0420/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