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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宝鸡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场所人员聚集,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启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特事特办”等方式办理相关外汇业务。 一、外汇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涉外企业、个人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邮箱等方式咨询各项业务。发送邮箱后,如业务紧急请及时电话告知。 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业务咨询电话:0917-3214054、 0917-3235359。 传真:0917-3214054 互联网邮箱:bjwgj1018@126.com 邮寄地址:宝鸡市红旗路27号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 二、外汇业务办理 鼓励申请主体通过网上申请(方式一)的方式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对于不方便或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的业务,申请主体可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方式二)、或通过邮寄材料(方式三)发送至我中心支局相关业务部门。对于确有必要现场办理的,遵照方式四的相关安排。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业务申请。目前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包括: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等。其他如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超期限退汇登记、C类企业收支登记、B类企业超额度超期限登记、其他业务登记)、外债登记、境外放款登记等业务可以通过网上预审进行材料准备与初审。 方式二:互联网邮箱办理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业务,可将申请材料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我中心支局互联网邮箱(bjwgj1018@126.com),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发送申请材料。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清单、申请表格可电话联系我中心支局。 方式三:邮寄办理所有现场办理业务,均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中心支局将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材料收悉或补正要求,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清单、申请表格可电话联系我中心支局。 方式四:现场办理。对确有需要到外汇局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主体最好事先通过电话与我中心支局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减少等候时间。现场办理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进入办公区域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体温测试等操作。 2022-03-14/shaanxi/2022/0314/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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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2022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584亿美元,近九成来源于货物贸易项下,体现了近几个月进出口顺差增加,以及春节前企业集中收款等因素的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和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分别为67%和62%,同比分别略升2.4个和0.2个百分点,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购汇意愿保持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1月份,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114亿美元,同比增长9%。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总体延续净流入格局。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演变和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通胀高启压力下货币政策转向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格局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作用,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22-03-14/shaanxi/2022/0314/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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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6.2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在稳健开局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向好势头。其中,出口3.47万亿元,增长13.6%;进口2.73万亿元,增长12.9%;贸易顺差7388亿元,增加16.3%。 从主要商品看,今年前2个月,机电产品出口2.02万亿元,增长9.9%,占出口总值的58.3%,其中,电子元件、汽车出口分别增长24%、99.1%。进口方面,机电产品、农产品分别进口1.11万亿元、2254.4亿元,分别增长6.7%、7.7%。 前2个月,我国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3.94万亿元,同比增长16.3%。民营企业进出口2.99万亿元,同比增长16.1%,所占比重较去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至48.2%,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 前2个月,我国对欧盟、东盟和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均增长。其中,我国与欧盟、东盟和美国分别进出口8746.4亿元、8704.7亿元和7859.2亿元,分别增长12.4%、10.5%和9.7%。同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1.92万亿元,增长18.3%,增速高于整体近5个百分点。 进口方面,前2个月,我国铁矿砂进口量基本持平、价格下跌,原油、煤炭和天然气等进口量减价扬,大豆、成品油等进口量价齐升。其中,进口铁矿砂1.81亿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进口均价每吨666.9元,下跌36%;进口原油8513.8万吨,减少4.9%,进口均价每吨3792.1元,上涨47.1%;煤3539.1万吨,减少14%,进口均价每吨1056.5元,上涨151.6%。同期,进口机电产品1.11万亿元,增长6.7%。其中,集成电路919.5亿个,减少4.6%;汽车(包括底盘)15.3万辆,减少4.8%。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和不确定,但前2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同比保持平稳增长,依然实现了开局稳,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稳增长政策措施靠前发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李魁文表示,前2个月,我国与RCEP贸易伙伴合计进出口1.85万亿元,同比增长9.5%。随着RCEP制度红利的逐步释放,RCEP成员经贸发展的成效将进一步显现。(记者 顾阳)(来源: 经济日报) 2022-03-11/shanghai/2022/0311/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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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统计,今年前2月,我国进出口总值6.2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出口3.47万亿元,增长13.6%;进口2.73万亿元,增长12.9%;贸易顺差7388亿元,增加16.3%,今年外贸实现平稳开局。 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2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3.94万亿元,增长16.3%,占我国外贸总值的63.5%,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18万亿元,增长17.4%;进口1.76万亿元,增长14.9%。 对欧盟、东盟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均增长。前2月,我国与欧盟贸易总值为8746.4亿元,增长12.4%。我国与东盟贸易总值为8704.7亿元,增长10.5%,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1.92万亿元,增长18.3%。其中,出口1.09万亿元,增长16.6%;进口8313.1亿元,增长20.7%。 民营企业进出口快速增长、比重提升。前2月,民营企业进出口2.99万亿元,增长16.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8.2%,比去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2.22万亿元,增长8.6%,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5.8%。 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均增长。前2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2.02万亿元,增长9.9%,占出口总值的58.3%。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6214.6亿元,增长8.9%,占17.9%。(记者 杜海涛)(来源: 人民日报) 2022-03-11/shanghai/2022/0311/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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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1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3万亿美元)。 2022-03-11/shanghai/2022/0311/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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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执法证信息表(2022年3月) 2022-03-14/shaanxi/2022/0314/1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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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经济金融领域热点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解决企业具体困难。资阳市中心支局分管领导樊建松副行长带领外汇管理科深入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充分了解当前形势下企业订单、原材料成本、用工、进出口等方面情况,针对企业反馈的融资、收汇、结算等问题进行解答,并就企业关心的跨境人民币、外汇避险工具使用等开展政策辅导。 2022-03-14/sichuan/2022/0314/1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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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http://www.gov.cn/xinwen/2022-03/12/content_56787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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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http://www.gov.cn/xinwen/2022-03/10/content_56783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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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http://www.gov.cn/xinwen/2022-03/11/content_56784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