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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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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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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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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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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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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场所人员聚集,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启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特事特办”等方式办理相关外汇业务。
一、外汇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涉外企业、个人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邮箱等方式咨询各项业务。发送邮箱后,如业务紧急请及时电话告知。
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业务咨询电话:0917-3214054、 0917-3235359。
传真:0917-3214054 互联网邮箱:bjwgj1018@126.com
邮寄地址:宝鸡市红旗路27号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
二、外汇业务办理
鼓励申请主体通过网上申请(方式一)的方式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对于不方便或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的业务,申请主体可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方式二)、或通过邮寄材料(方式三)发送至我中心支局相关业务部门。对于确有必要现场办理的,遵照方式四的相关安排。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业务申请。目前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包括: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等。其他如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超期限退汇登记、C类企业收支登记、B类企业超额度超期限登记、其他业务登记)、外债登记、境外放款登记等业务可以通过网上预审进行材料准备与初审。
方式二:互联网邮箱办理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业务,可将申请材料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我中心支局互联网邮箱(bjwgj1018@126.com),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发送申请材料。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清单、申请表格可电话联系我中心支局。
方式三:邮寄办理所有现场办理业务,均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中心支局将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材料收悉或补正要求,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清单、申请表格可电话联系我中心支局。
方式四:现场办理。对确有需要到外汇局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主体最好事先通过电话与我中心支局工作人员进行预约办理,减少等候时间。现场办理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进入办公区域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体温测试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