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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于1993年创刊,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办的中文半月刊,每月1日、15日出版。长期以来,《中国外汇》密切关注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变革,秉承“独家报道、独到见解”的理念,全面观察并追踪中国外汇管理领域的重大举措和政策变迁,及时分析和评论外汇市场的重大事件,研究、探讨金融领域的重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中国外汇》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定为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并被中国期刊协会经济期刊分会评为“第二、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 此外,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推出了《CHINA FOREX》季刊,出版日期为3月、6月、9月、12月的1日。《CHINA FOREX》栏目包括宏观经济、外汇管理、中心话题、金融、商业等。《CHINA FOREX》对与中国有贸易关系、投资关系、合作关系的境外企业、境外金融机构及个人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一、《中国外汇》定位 《中国外汇》定位于政策性、学术性、专业性和大众性,紧扣国家外汇管理的主题,精心策划选题,及时回应市场热点,立足做好外汇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同时,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并向广大读者普及外汇知识。 ● 围绕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外汇管理专题,形成长效的政策传导机制; ● 针对市场热点话题,约请经济学者、银行高管、企业财务主管撰文,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 积极营造学术研究氛围,关注外汇领域理论发展。 二、《中国外汇》内容 (一)上半月刊 《中国外汇》上半月刊注重理论性和政策性,核心版块是外汇管理和宏观经济。其中,外汇管理版块紧跟国家外汇管理形势和政策动向,深入解读并引导涉汇企业与金融机构准确、全面把握外汇管理政策思路;宏观经济版块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并对其中的热点、疑点进行分析和展望。 (二)下半月刊 《中国外汇》下半月刊注重实务性与操作性,核心为封面文章、商业及金融实务版块。其中,封面文章重点追踪报道经济金融领域的热点、难点,从宏观角度分析金融事件潜在影响及发展建议,从微观经济主体的视角展现其发生、发展及应对过程;商业版块力求通过鲜活的案例,展示涉外企业如何应对外汇资金运营挑战;金融实务版块通过分析国际业务、资金业务案例,探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趋势,搭建银企及业界的交流平台。 三、《中国外汇》优势 (一)提供最新外汇管理政策的权威解读; (二)权威的作者团队,抓住业内最新动态,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给出精辟、深入的分析; (三)遍布全球的资源网络,可广泛、深入发掘中外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最新经营理念,优化资金管理方案; (四)深厚的商业银行业务研究底蕴,全面呈现银行外汇业务发展态势和产品创新趋势。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10)68402775、(010)68585090、(010)68530288 邮箱:fxbmail@vip.sina.com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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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03/dalian/2021/1207/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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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集中通报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出席会议,就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出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同志主持会议。 潘功胜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外汇局党风廉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责任体系,狠抓典型问题正风肃纪,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潘功胜强调,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必须正确认识权力,敬畏、慎用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把正确认识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转化成行动自觉,适应和习惯被监督;必须正确认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人。 潘功胜要求,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筑牢廉政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真抓实干的良好状态谋划和推动各项工作。在配合中央巡视工作中,要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落实好中央巡视组的各项要求。要把关心关爱群众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思想上出现的问题。要充分认清正风肃纪的复杂性,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外汇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副总监以上干部,股权投资机构班子成员,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会议。 2021-11-29/dalian/2021/1129/1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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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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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21〕33号文印发)。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取消年度调查,仅保留月度调查。二是扩大参加调查的样本企业范围,将参加调查企业全年国际货物贸易规模覆盖全国总量的比重由50%上调为60%。三是调整部分文字内容以符合规范性表述,如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组织机构代码”分别更改为“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是变更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网站地址。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完) 2021-11-30/dalian/2021/1201/1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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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关联代垫款”是否仅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综发〔2020〕11号)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综发〔2020〕11号)第三条关于贸易新业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项下涉及的非关联代垫业务,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其他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代垫业务,应按《指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所在地外汇局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非关联代垫合理性、超长期限合理性及交易基础合规性等因素,按程序通过集体审议处理,或逐级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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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服务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业务是否有提前购汇期限、是否允许跨行、是否允许同名划转?审核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指引》第四十九条,对于服务贸易项下付汇,无提前购汇期限、跨行、同名划转限制,但银行应按实需原则审慎审核相关交易背景,确认交易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后办理。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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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服务贸易退汇是否有合理期限? 答:无期限限制。银行应根据真实合规和实需的原则,对服务贸易退汇期限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合理审核,并在申报凭证的退款栏目中进行确认,在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退款”字样。对于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应在交易附言栏目注明“特殊退汇”。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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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20) 2021-11-30/dalian/2021/1130/1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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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助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一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准备工作。二是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引导企业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三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左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配合中央巡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会议强调,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分支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规范运行的外汇市场。深化传统贸易形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促进外贸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引导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四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改善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和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的跨周期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推进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市场化的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六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加大外汇重点课题研究。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老干部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2021-12-28/dalian/2021/1228/1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