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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2月,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支付预付货款298万美元,无实际对应进口货物。 该行为违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文印发)第三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5万元人民币。 案例12:青岛鑫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青岛鑫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用其他公司的海运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412.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 案例13:天津世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天津世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提单,对外付汇316.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9万元人民币。 案例14:香港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月至8月,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70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5:广东籍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7月至8月,香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425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亲属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万元人民币。 案例16: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7月,蔡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30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支付住房抵押贷款及其他费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万元人民币。 案例17:江苏籍顾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0月,顾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8.8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8:广东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4月至12月,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2.62万英镑。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案例19:辽宁籍孔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3月至7月,孔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19.0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41万元人民币。 案例20:江西籍李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9月至10月,李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9.7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4万元人民币。(完) 2018-10-22/dalian/2018/102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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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2018-06-22/guizhou/2018/062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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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安县支行借助外汇业务工作推进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此次推进会由华安县政府和华安经济开发区牵头举办,主要面向华安县各大进出口企业。华安县支行通过在会上发放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个人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应知应会、个人外汇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重点普及外汇基本知识,突出宣传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参与网络炒汇及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倡导“合法合规用汇、共创和谐社会”等理念,有效增进了辖区涉外企业对外汇知识和政策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引导企业正确解读外汇局出台的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2018-11-07/fujian/2018/1107/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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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生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正确舆论氛围,10月23日,漳浦县支局依托“2018年漳浦县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在漳州科技学院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漳浦县支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耐心细致解答学生有关外汇政策方面的知识,为进一步防范个人参与网络炒汇等非法投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打造诚信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宣传活动共分发各类宣传手册与宣传资料118份,受众人员约106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18-11-08/fujian/2018/1108/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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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长乐市支局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助力辖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是主动送政策上门。赴辖内跨国收购企业开展调研座谈,根据企业跨国收购情况,主动提供外汇政策指导,并对企业提出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解答。二是做好持续跟踪服务。与企业保持常态沟通,实时了解企业跨国收购资金运作计划,对企业计划拟定过程中容易忽略的外汇政策敏感点予以提示,确保企业跨国收购合规进行。三是传导政策红利。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及用汇需求,向企业推介跨国公司资金池、全口径跨境融资等政策,引导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强的情况下,合理运用政策红利规避汇率风险。 2018-11-08/fujian/2018/1108/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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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以“诚信守法用外汇、共建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个人外汇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南平市中心支局利用条幅、展板、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向市民开展个人外汇知识的宣传。现场还组织开展了个人外汇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围绕个人外汇使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同往来市民进行互动问答。此外,为倡导个人依法合规使用外汇,活动现场还设立了以“境内个人购汇‘六不得’”为主题的签名墙,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签名活动,过往市民纷纷踊跃参与,用自己的行动践行“诚信用汇”的承诺。本次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了相关个人外汇知识,促进银行依法经营外汇,企业和个人合规守法用汇,有效增强了个人用汇风险意识,取得较好的成效。 2018-11-08/fujian/2018/1108/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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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城县支行组织人员深入当地中小学生教育基地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以“一场宣传、一场授课、一张问卷测试、一场知识抢答”的形式展开。外汇人员身披宣传绶带向学生发放外汇知识宣传手册,并由授课老师现场为学生开展个人外汇基础知识授课。授课结束后,为检验宣传和听课效果,外汇宣传人员向每名学生发放外汇知识问卷进行测试,同时还以举手抢答的形式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活动开展对“个人外汇知识”和“打击违法违规外汇交易,维护良好外汇市场秩序”起到良好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了外汇知识宣传普及度。 2018-11-06/fujian/2018/1108/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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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外汇知识,引导公民依法合规用外汇,武平支行与武平县检察院共同编辑了一期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专题宣传美篇《关于外汇的那些事,武小检帮你问了》,并借助武平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武检之声》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美篇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卡境外提现管理政策、个人便利化额度管理政策、境内个人外币现钞管理政策、关注名单管理政策、购汇申请书管理政策、个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个人违反外汇管理政策案例等内容,得到辖内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对普及个人外汇知识和提高公众依法合规用汇意识有较积极的作用。 2018-11-07/fujian/2018/1108/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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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全球知名连锁酒店集团境内酒店向客户推广办理集团VIP卡。由于推广业务良好,该境内酒店收到境外酒店集团总部汇入的业务推广奖励金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酒店收到境外酒店集团总部汇入的业务推广奖励金,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2018-11-08/tianjin/2018/1108/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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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强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近期外汇管理投融资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充分享受改革红利,烟台市中心支局举办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解析暨投融资政策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帮助更多企业抓住改革时机,全面了解、用对用好试点政策,充分享受到便利化服务,同时对推动辖区外汇管理知识普及工作的开展,促进涉汇金融机构和企业合规性经营,防范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10-25/shandong/2018/1025/1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