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3689亿元人民币(等值2328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128亿元人民币(等值10119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2561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9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5570亿元人民币(等值3638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38亿元人民币(等值1058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5591亿元人民币(等值9332亿美元),占40%;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09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0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69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9619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235亿元人民币(等值4728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48193亿元人民币(等值685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85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048亿元人民币(等值285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4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54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25亿元人民币(等值12922亿美元),占5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72864亿元人民币(等值10366亿美元),占4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6%,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6%,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1.9%,债务率为56.3%,偿债率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件: 中国2025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2026-04-09/shanghai/2026/0409/241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连云港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南京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在宁外资银行: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决定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 二、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原《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苏汇发〔2020〕3号文印发)中第三部分“(三)……,结汇银行应在收到款项当天通过不落地购汇后原路退回外汇NRA账户”修改为“……,结汇银行应在收到款项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通过不落地购汇后原路退回外汇NRA账户”。 三、相关市分局应做好辖内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对试点业务的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辖内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四、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25-84790081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6年4月1日 2026-04-10/jiangsu/2026/0410/1157.html
-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金融服务,落实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要求,助力外贸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喀则市分局聚焦国际贸易订单融资业务,精准施策,靶向指导,推动我市2026年首笔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订单融资贷款成功落地。 近日,农行日喀则吉隆口岸支行成功向辖内某电动车制造企业发放300万元国际贸易订单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切实服务企业跨境发展,为稳外贸、稳外资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一是外汇局日喀则市分局组织银行传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最新政策要求,解读国际贸易订单融资贷款管理新规,明确国际贸易融资贷款投放重点、合规边界及风险防控要点。二是指导农行吉隆口岸支行精准锚定企业需求,主动靠前服务,针对该企业业务特点和发展规划,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三是银行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全面摸排资金需求,细致梳理跨境贸易流程,量身定制专属国际贸易融资方案,高效完成审批发放,及时缓解了企业生产备货及产能扩张的资金压力。 下一步,外汇局日喀则市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进一步强化政策传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和引导银行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同时,推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2026-04-10/xizang/2026/0410/1576.html
-
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活动中,会产生以外币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或负债,因此汇率变动可能给以本币记账的企业带来价值显著变化,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汇率风险。具体分为三类: 交易风险。是指企业以外币计价的合约现金流的本国货币价值,可能会因汇率变化而产生变动。具体来说,企业与贸易伙伴或金融机构签订各种合约,不论签订的是哪一种合约,只要以外币作为计价单位,产生外币计价的合约现金流,就会面临汇率变动引致的交易风险。 会计风险。又称换算风险。每个会计年度结算时,企业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一家企业有境外子公司,就会承受会计风险。具体来说,企业先将子公司以外币编制的财务报表,转换成以本企业所在地货币编制的财务报表,再进行合并,由于涉及汇率换算,因此合并报表上的利润会因为汇率变动而产生变化。 经济风险。又称经营风险,是指汇率波动对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跨境并购战略决策等造成的中长期影响。例如,当人民币升值时,出口型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有下滑风险,间接造成企业经营能力下降;相反,当人民币贬值时,进口成本会上升,影响国内销售或以该进口商品为原材料的生产成本。 2026-04-09/shanghai/2026/0409/241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288亿美元,较2024年末下降155亿美元,降幅0.7%。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有所优化,期限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5.5%,较2024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5%,较2024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1.9%,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6.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2026-04-09/shanghai/2026/0409/2420.html
-
2025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9775亿美元,对外负债14110亿美元,对外净资产5665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143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10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531亿美元,债券资产547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770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8%、28%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843亿美元,美元资产9704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4228亿美元,分别占30%、49%和21%。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10051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9724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559亿美元,债券负债268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86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6%、19%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279亿美元,美元负债264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184亿美元,分别占比52%、19%和3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230亿美元,占比37%;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880亿美元,占比63%。(完) 2026-04-10/jiangxi/2026/0410/296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4-09/shanghai/2026/0409/2421.html
-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6-04-09/shanghai/2026/0409/2418.html
-
市各银行: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分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以下简称前海自贸试验区)实施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前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 二、在前海自贸试验区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操作规程见附件)。 三、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深圳市分局制定了《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分局反馈。 附件: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755-25841865,0755-22192853。) 2026-04-10/shenzhen/2026/0410/2359.html
-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积极探索,率先落地“科薪通”试点,进一步便利辖内优质企业,特别是重点科研机构涉外员工薪酬用汇。该试点是深圳外汇局继“科汇通”之后推出的又一项外汇便利举措,旨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要素跨境流动,助力深圳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科薪通”试点以重点区域、重点主体为目标,面向优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国家重点支持单位涉外员工,提供薪酬双向用汇便利服务。符合资质的单位员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公私联动,实现个人免提交单证或免重复提交单证在试点银行办理薪酬购结汇业务。该试点有效融合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的政策内容,不仅惠及辖内优质企业员工,同时发挥企业增信作用,将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优质单位科研人员、外籍员工纳入服务范围,大幅提升涉外员工跨境薪酬处理效率与便利性,为深圳强化人才引进提供更优质的外汇服务,为跨境人才要素良性互动提供更便捷的政策环境。 2025年10月,深圳落地首笔“科薪通”业务,试点银行为某高等院校老师办理个人薪酬购汇业务。截至2026年3月底,辖内试点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累计办理“科薪通”业务130余笔,购结汇金额超800万美元,惠及辖内多家单位近百名涉外员工。香港某大学深圳研究院表示,通过“科薪通”跨境购结汇更加高效,切实提升了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结算和用汇效率,既为企业员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也有助于进一步紧密企业与员工联系,助力企业留住人才。 “科薪通”的试点落地,不仅体现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创新精神,也彰显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下一步,深圳外汇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和试点银行,开展精准宣传,重点覆盖前海深港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大学城、光明科学城、南山科技园等科创产业聚集区,持续推动“科薪通”和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便利化提质扩面,助力深圳打造更加开放便捷的跨境人才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6-04-10/shenzhen/2026/0410/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