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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济南分行,各外资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行济南分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对《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鲁汇发〔2024〕4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和监管,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二、各银行应及时修订本行相关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相关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反馈。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6年6月5日 2026-06-08/shandong/2026/0608/2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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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外汇局山东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精准赋能县域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4日,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副局长秦荣波带队赴垦利区东营宝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山东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走访调研。 调研组首先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海外市场及进出口业务开展等情况,随后,重点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跨境人民币推广使用等重点内容开展交流研讨,结合企业需求进行精准政策宣讲,并现场解答了两家企业提出的“涉外员工薪酬用汇”、“跨境人民币使用”等问题。秦荣波同志要求相关业务条线要持续跟进,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外汇局精准高效的服务、务实有力的举措,获得了企业管理层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东营市分局将持续深化“汇金暖企”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和各项便利化政策落实落细。 2026-06-05/shandong/2026/0605/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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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稳中求进,5月26日,威海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海关等共同举办“惠企赋能 聚力攻坚”稳外贸政策宣讲会。商务、税务、海关相关负责同志,全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跨境电商及外贸相关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威海市分局聚焦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开展重点讲解,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场景,重点介绍试点企业准入条件以及7条便利化新政。同时围绕汇率避险、跨境人民币政策进行专题辅导。海关、税务分别立足自身职能,系统解读了海关高级认证(AEO)标准和申请流程、出口退(免)税新政等内容。 下一步,威海市分局将持续锚定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要求,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政策宣导机制,不断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惠及面,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5-27/shandong/2026/0527/2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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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组织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之中小企业专场政策辅导,协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烟台营业部推出“跨境结算一揽子”方案,为中小企业出海护航。全市40家中小外贸企业参加此次专场政策辅导。 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向中小企业解读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绿色外债试点等政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烟台营业部结合真实案例剖析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与理赔实务,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讲解了国际贸易融资综合方案。 下一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将以扎实作风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按照“一月一主题”的思路持续开展“小切口”政策辅导,全力支撑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6-01/shandong/2026/0601/2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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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6/content_7071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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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二级分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重庆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以下简称重庆市分局)决定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重庆市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更加便利的经常项目外汇政策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 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 鼓励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 (三)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 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审慎合规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实施细则见附件)。 (四)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登记。 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实施细则见附件)。 (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 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为做好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衔接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22〕3号文)自本通知正式发布后3个月予以废止。重庆市已参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在未收到重庆市分局出具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备案文件前,可继续按照3号文为优质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在收到重庆市分局出具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备案文件后,正式按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各相关银行应做好政策衔接和业务准备,确保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重庆市分局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2024年8月12日 2024-08-14/chongqing/2024/0814/2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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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二级分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汇局各二级分局应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银行办理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测监管。 二、各银行应围绕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三、上述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渝汇发〔2024〕9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外汇局重庆市分局反馈。 联 系 人:刘靖波 联系电话:67677548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2026年6月2日 2026-06-04/chongqing/2026/0604/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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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二级分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渝汇发〔2024〕13号)同步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反馈。 联 系 人: 龚健颖 张 曼 联系电话:67677075 67677647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2026年6月2日 2026-06-04/chongqing/2026/0604/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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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8月,银行结汇13865亿元人民币,售汇14606亿元人民币。2023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435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60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8月,银行结汇1933亿美元,售汇2036亿美元。2023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4934亿美元,累计售汇15168亿美元 2023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16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33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594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8672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00亿美元,对外付款6043亿美元。2023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088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098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9-15/sichuan/2023/0915/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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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9月28日) 2023-10-07/sichuan/2023/1007/2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