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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按交易项目)——2020年 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0-09-18/qingdao/2020/0918/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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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09-25/qingdao/2020/092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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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信保增信融资作用,9月1日,由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指导,青岛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中信保山东分公司联合开展的“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启动会在青岛市国际金融中心成功举办。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跨境办主要负责同志及中信保山东分公司、全市4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专项活动旨在形成自律机制、出口信保和外汇管理合力,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及信保融资业务发展,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复工达产增效。会上,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通报了“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方案,中信保山东分公司介绍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展情况。 张朝晖副行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银行机构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角度来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讲大局、讲协作、讲共赢,做到高效务实、精准直达,不断将专项活动引向深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围绕如何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一是着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二是着力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跟进外汇管理开放创新;四是着力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占比;五是着力提升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真实性审核能力。 本次启动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正式起航。下一步,全市各银行机构将按照专项活动部署,围绕建立“一个机制”,实现“两个扩大、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积极走访目标客户,宣传信保产品,制定融资方案,扩大出口信保投保覆盖面和信保融资覆盖面,让更多企业享受信保政策带来的红利。 2020-09-04/qingdao/2020/0904/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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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根据总局部署,9月8日-14日,青岛市分局在分局和支局两个层面组织召开了6场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企业座谈会。 六场座谈会中,分支局联动,与57家涉外企业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企业代表介绍了自身经营发展现状,对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及外汇局的服务指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为外汇局提供了大量鲜活的一手情况、真实情况分局。各业务部门、各支局针对企业提出的外汇政策、外汇业务相关疑问和诉求逐项进行了回应和解答。 下一步,青岛市分局将继续按照总局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各项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政策红利及时有效地惠及市场主体;着力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真实性、便利性、合规性,推动形成“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和“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市场化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2020-09-27/qingdao/2020/0927/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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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426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220亿美元,降幅为0.7%。 9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主要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下降。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但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我国发展具有的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10-13/qingdao/2020/1013/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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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下午,青岛市分局张文武局长带队到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企业申请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业务开展调研,副局长张朝晖和资本项目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即墨支局局长陈付仁等参加调研。 张文武局长一行参观了企业展览厅,了解企业自主研发的“海洋生物甲壳质纤维”及“超临界CO2无水染色技术”创新和应用情况,并座谈了解了该企业的外汇政策需求。座谈中,张文武局长详细询问了疫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企业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未来发展方向、企业海外子公司经营状况及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需求等方面情况,表示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和业务创新,支持企业申请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业务,要求企业和主办银行根据法规要求提报正式申请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在以后的运营管理中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使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业务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2020-10-16/qingdao/2020/1016/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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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青岛市分局张朝晖副局长一行到西海岸新区现场指导“金融知识普及月”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秘书长卜秀芳、黄岛支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张朝晖副局长一行先后到西海岸新区香江路夜市和中联运动中心参加了“夜市经济”和“运动健康”两个板块的主题宣传,内容包含“金融知识”、“理性投资”和“合理用汇”三个方面。其中,重点开展了针对夜市年轻消费群体的“争做金融好网民”和金融基础知识、外汇政策宣传;针对35-60岁有一定存款的消费群体的存款保险制度、理性投资和合理用汇知识宣传;以及针对涉汇用汇主体的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风险提示宣传。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受众广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青岛市分局将继续加大对金融知识和外汇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提升金融知识知晓度,保持理性投资和合规用汇。 2020-10-15/qingdao/2020/1015/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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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2020-09-04/qingdao/2020/0904/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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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0-09-25/qingdao/2020/0925/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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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0年10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0月,银行结汇10279亿元人民币,售汇940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71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532亿美元,售汇1402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0亿美元。 2020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1277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654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22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6194亿美元,累计售汇153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91亿美元。 2020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02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233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688亿元人民币。2020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103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36746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428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580亿美元,对外付款332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51亿美元。2020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463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4009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11-27/qingdao/2020/1127/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