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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6日就当前对外投资形势下中国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外投资监管答记者问。 问:有消息称,当前对外投资形势下中国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外投资监管。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我们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方针没有变,坚持对外投资“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原则没有变,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方向也没有变。我们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同时,监管部门也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对外投资管理机制是我国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把完善中长期制度建设和短期相机调控结合起来,在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的同时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016-12-09/gansu/2016/120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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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微企业金融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近期陇南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合作签约仪式在陇南市武都区举行,陇南龙江金融公司分别与陇南市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工商银行陇南分行、武都金桥村镇银行签署了《陇南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及资金是经陇南市政府同意,为支持中小微涉外企业发展,有效预防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设立,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周转资金。首批签约的三家银行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该项业务,更好的为陇南市中小微涉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基层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随着陇南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外贸业务的逐渐拓展,银行对发展外汇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银行基层分支机构服务功能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陇南市目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5家外汇指定银行,共14家分支机构,其中县域分支机构5家,去年、今年新增工商银行宕昌县支行、成县支行、礼县支行、中国银行成县支行4家县域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基层外汇服务机构分布更为合理,较好地为辖区外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本外币结算服务,进一步为辖内外贸企业节约了脚底成本,带来便利。落实金融支持“三农”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有关政策,为当地涉外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11-15/gansu/2016/11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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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出口创汇企业融资难题,在人民银行临泽县支行的积极推动下,该县积极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平台,有效解决了出口创汇企业流动资金和基地农户种植加工番茄和蔬菜制种的贷款需求,取得较好效果,促进了临泽天润汇丰公司和康裕种苗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是县财政注资1000万元搭建成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融资平台,建设银行临泽支行借助工业企业“助保贷”和中小企业担保平台为临泽天润汇丰公司和康裕种苗公司分别发放贷款500万元,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二是加大贷款投入支持基地农户扩大加工番茄和蔬菜制种的种植面积,提高农产品品质。 临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深入了解企业原料生产基地农户情况后,推行“公司+基地+农户”贷款贷款模式,对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主扩大贷款授信额度,将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15万元,将农户联保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50万元,有效解决了番茄种植户和蔬菜制种农户的春耕农资需求,共投放贷款2560万元。 2015年,全县完成出口487.3 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1.9%,综合排名位居张掖市六县区第一。其中,天润汇丰公司完成出口 443 万美元,康裕种苗公司完成出口44.3 万美元。 2016-07-14/gansu/2016/07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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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有记者问,对当前对外投资形势如何看?需要坚持什么样的对外投资方针政策? 答: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保持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化我国与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16-11-29/gansu/2016/112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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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6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6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有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17-01-19 10:00:55 ·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6年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6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缓慢,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我国经济总体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外汇局统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关系,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总体来看,2016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 2017-01-19 10:01:22 ·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银行累计结汇9.5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44万亿美元),售汇11.8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78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2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3377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6年,累计涉外收入18.5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79万亿美元),对外付款20.5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3.10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0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3053亿美元)。 2017-01-19 10:03:18 · 王春英: 2016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涉外收付款均呈现逆差。2016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较上年下降17%,售汇下降19%,结售汇逆差3377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下降15%,支出下降11%,涉外收付款逆差3053亿美元。 第二,四季度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总体低于2016年年初水平。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一季度逆差规模最高,为1248亿美元;二、三季度逆差降至490亿和696亿美元,四季度逆差943亿美元,比一季度低24%,同比下降43%。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一至三季度逆差分别为1123亿、565亿、855亿美元,四季度逆差510亿美元,为全年最低值。 2017-01-19 10:04:28 ·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总体下降,企业偿债进程放缓、融资需求回升。2016年,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4%,较2015年下降8个百分点,一至四季度比例分别为80%、74%、70%和72%,主要是企业购汇偿还外汇融资减少。相应地,2016年一至四季度,银行国内外汇贷款余额分别下降350亿、234亿、120亿和151亿美元;2016年3月份以来,进口企业的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外币融资余额逐月回升,截至年底累计增加425亿美元。 第四,结汇率有所波动,我国企业、个人在境内持有的外汇存款上升。2016年,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较2015年下降9个百分点,说明企业、个人等更倾向于保留外汇收入,一至四季度结汇率分别为59%、63%、59%和57%。2016年,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增加604亿美元,同比多增488亿美元。 2017-01-19 10:06:11 ·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较2015年下降。2016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较2015年下降47%,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2%,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849亿美元,下降56%。其中,一季度逆差363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8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211亿美元,但同比仍收窄79%,四季度逆差267亿美元,与2015年同期基本相当。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6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7-01-19 10:09:37 ·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7-01-19 10:12:27 · 央视新闻记者: 因为明天特朗普即将上台,我想问一下最近跨境资本流动有什么新的趋势?因为我们刚才听您说2016年整年的跨境资金流动压力有所缓解,但是最近新的变化是怎么样的?2017年全年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谢谢。 2017-01-19 10:13:09 · 王春英: 感谢你的问题,你的问题的确也是大家都很关心的。在这个节点上,大家可能都在预期着未来,包括美国的政策有什么新变化,执行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影响。首先,从过去一年来的情况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情况总体是好转的,从刚刚给大家通报的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中有反映,在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等反映外汇形势的主要指标中都有所体现。 2017-01-19 10:14:30 · 王春英: 第一,外汇储备余额变动总体趋稳。2016年全年储备余额下降3198亿美元,比2015年降幅明显减少。从趋势看,2015年12月份储备余额下降1079亿美元,2016年1月份又下降了995亿美元,随后降幅明显收窄,在一些月份还出现回升。去年10月份以来,由于美元汇率较快升值,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了7.1%,使得汇率折算因素引起的储备账面价值变化比较大,但即使如此,储备降幅也是低于年初的。第二,银行结售汇和跨境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总体收窄。2015年12月份和2016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是894亿美元和54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分别是725亿美元和558亿美元。2016年2月份以后,逆差规模呈现总体回落态势。近期伴随着美元汇率走强,12月份结售汇逆差上升到463亿美元,但仍明显低于2015年底2016年年初的水平;12月份涉外收付款逆差123亿美元,在年内也处于较低的水平。 2017-01-19 10:23:20 · 王春英: 近一段时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结构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境内主体仍在继续增加对外投资,但境外主体对我国的投资已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可以很好地看到这些结构变化。通常来讲,观察一个国家跨境资本流动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不含储备资产的金融账户,在我国平衡表记录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一季度,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的资产方和负债方都表现为净流出,资产方呈现净流出,说明境内主体向境外进行各类投资;负债方出现净流出,说明境内主体正在偿还境外负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资本流出压力比较大。2016年二季度以来,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的资产方仍然呈现净流出,但负债方已经恢复净流入,这是一个积极的变化,说明当前我国资本流出主要表现为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包括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对外贷款等其他投资。另一方面说明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对外债务偿还后,境外资本又开始总体净流入我国。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始终呈现净流入;外国来华证券投资在2016年二、三季度每季度净流入都超过200多亿美元,在历史上也属于比较高的规模;外债余额也从二季度起由降转升。 从这些变化中也可以得出三点判断:一是我国经济以及国内市场在世界范围内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我国借债主体在实际需求带动下、在相关风险释放后,对外债务调整也是有底的;三是相关改革的推动作用比较明显,比如,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人民币正式加入SDR等。 2017-01-19 10:35:19 · 王春英: 从未来形势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将朝着均衡收敛。不可否认,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仍将总体低迷,存在贸易和投资减速等问题,财政政策空间有限,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中的美联储加息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时不时扰动国际金融市场,这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需要持续面对的客观环境,包括您刚才提到的美国新政府政策的影响。但总体上看,支撑一个国家跨境资本流动的根本因素还是取决于自身经济状况,我国在此方面的表现比较突出,包括经济增速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较高水平,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储备规模仍高居全球首位等。同时,刚刚也提到,一些有利于我国外汇收支趋向均衡的积极因素开始显现。谢谢! 2017-01-19 10:53:15 · 经济日报记者: 美联储已经在去年12月份加息,市场预计美联储在2017年还会有几次加息,请问外汇局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以及如何应对?谢谢。 2017-01-19 11:06:54 ·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本次美联储加息以及未来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我想跟大家分享几个观察和判断。 第一,对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两次美联储加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受到的影响是有所减弱的。两次美联储加息以及加息之前的预期变化都导致了美元汇率走强,2015年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2.4%,2016年第四季度上升7.1%,都使得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短期内增加,但影响程度不同。2016年第四季度,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1559亿美元,较2015年四季度少降了15%,其中12月份少下降了62%;四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943亿美元,同比收窄43%,其中12月份同比收窄48%;四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510亿美元,同比收窄59%,其中12月份同比收窄83%。这主要是由于在美联储首次加息时,境内主体增持对外资产和偿还负债的调整比较集中,但经过压力释放后,境内主体资产负债调整已更加平稳,境内主体继续进行对外投资,但债务偿还趋缓、借债需求回升,使得我国化解外部影响跨境资金流动的能力得到提升。 2017-01-19 11:08:03 · 王春英: 第二,美联储加息的溢出效应是全球性的,在世界相关经济体普遍面临冲击时,各国受到的影响大小将主要取决于其经济基本面。当然,还包括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包括开放程度、经济体量大小等。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稳健程度和社会稳定性在全球范围内仍是表现良好的,在应对美联储加息冲击中具有一定优势。近期,我们也看到,国内主要经济指标得到不同程度改善,显示我国经济增长稳定性有所增强。例如,截至去年12月,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已经连续5个月位于50荣枯线以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4个月保持正增长。最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调高了对2017年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测,较前期预测值上调0.3个百分点至6.5%。 2017-01-19 11:14:23 · 王春英: 第三,美联储加息的进程以及美元走强的趋势仍有待观察。从目前的市场变化看,美元汇率也会有所波动,近期美元指数较年初总体回落。市场关于更长期的美元走势仍存在疑问和分歧,主要是考虑美国新政府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国际金融市场上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等。大家可能还记得,在美联储2015年底加息后,市场普遍预期2016年会加息三到四次,但是由于不稳定、不可预见性的因素很多,最终仅加息一次。 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我们应对方面最有力的措施永远是做好自己的事情。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仍将保持在合理区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会引导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总体上有助于支持我国国际收支基本稳定。外汇管理部门将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继续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保持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2017-01-19 11:19:26 · 俄罗斯塔斯社记者: 请您对去年中俄外汇合作进行评价,对2017年中俄外汇合作有什么期待?谢谢。 2017-01-19 11:23:32 · 王春英: 谢谢你的问题,关于中俄金融领域各方面的合作,外汇局主要是配合牵头部门,推动两国商业银行更加紧密的合作,为双边的经贸往来提供更好的服务,相关工作也比较顺利,2017年我们会继续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2017-01-19 11:24:41 · 中国新闻社记者: 今年年初,外汇局加强了对个人购汇的申报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对个人购汇有什么影响?谢谢。 2017-01-19 11:35:38 · 王春英: 谢谢你的问题。从我们监测的数据看,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各地个人购汇总体平稳。截至近期,今年1月份以来个人日均购汇环比和同比均有所回落。这说明个人对这一政策的理解比较准确,情绪也保持了基本稳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想应该跟个人购汇政策坚持两个没有变有关。 一是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柜台以及电子渠道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之内的购汇,每年依然是5万美元额度,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人的经常项下实际需要;便利化额度之外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 2017-01-19 11:36:09 · 王春英: 二是与个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留学、旅游等用汇政策没有变。出国留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按照规定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申报;超过便利化额度的,提供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或者是生活费用证明就可以去银行购汇。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此外,居民个人经常项下其他用汇需求,如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的保险以及各种咨询服务等,购汇政策也没有变。 2017-01-19 11:41:37 · 王春英: 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事后核查,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置,提高对真实需求者的用汇保障能力。过去,我国个人购汇管理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存在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利益侵蚀。因此,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主要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 目前,个人经常项下购付汇仍比较便捷,外汇局将继续优化相关政策,督促银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加大对个人购付汇申报事项的事后抽查和检查力度,提高对个人申报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分析、筛选和审查频率。对于虚假申报、骗汇、欺诈、洗钱、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的个人和银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违法行为成本。相关措施包括:将违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使其在一定期限内的便利化额度购汇受到限制或者被禁止购汇,同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于涉嫌洗钱的,由反洗钱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017-01-19 11:59:33 ·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最近有经济学家说,外汇储备如果是2万亿美元,其实2万亿也够的,您怎么看储备的规模问题以及变化?谢谢。 2017-01-19 12:09:14 ·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外汇储备规模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想跟大家交流几个看法。 第一,没有必要对某个数值过度炒作。各种金融指标数据上下变化都是正常的。 第二,从对外支付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看,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仍是十分充裕的。关于储备规模,全球尚没有统一的度量标准。按照传统的衡量标准,在进口支付方面,外汇储备需要至少满足3个月的进口,假定没有人民币对外支付,目前是4000亿美元左右的外汇需求,其实跨境已经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了。在对外债务偿还方面,外汇储备需要覆盖100%的短期外债,目前本外币短期外债规模为八、九千亿美元,比2014年末的1.3万亿美元明显下降,说明近一段时期外债偿还压力已经得到较大释放。因此,总的来说,从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看,国际支付和清偿能力依然很强,能够很好地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7-01-19 12:15:31 · 王春英: 第三,从外汇储备满足境内主体增持对外资产的角度看,国家外汇储备的变化本质上反映了我国对外资产持有主体的结构变化,这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和个人经济实力的增强,民间部门多元化配置资产的需求必然增加,这是一个藏汇于民的过程。从国际投资头寸表看,截至2016年9月末,我国民间部门对外资产占全部对外资产的49.7%,较2015年末上升4.5个百分点。过去对外资产中储备占比较大,现在民间部门占比上升,使得民间部门的对外资产和对外负债平衡度和匹配度趋向改善。2016年9月末,民间部门对外净负债1.5万亿美元,较2014年末的2.3万亿美元高点明显下降。而且,满足民间部门增持对外资产也不一定全靠外汇储备。我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跨境融资、市场开放等政策也便利了境外资金流入,这些都可以成为境内主体增持境外资产的资金来源。当然,对外资产在官方和民间部门之间的调整需要合理、适度,应该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相协调。未来,我国将在增强汇率弹性的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不断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这都有利于上述调整平稳进行。 2017-01-19 12:33:21 · 王春英: 第四,未来我国外汇储备仍将围绕合理区间上下波动。从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四个主要因素看,一是央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二是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三是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影响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四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未来,中国的外汇储备还是有条件在合理范围内波动的,一方面,近期民间部门增持外汇资产与当前的市场环境尤其是美元走强有关,但美元走势本身存在不确定性,不可能单边波动只涨不跌,人民币汇率也会得到国内经济基本面的更多支撑,这意味着民间部门可能调整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使其外汇收入再向官方储备转移。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国际收支会继续呈现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的稳定格局。谢谢。 2017-01-19 12:40:37 ·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发言人您好,承接您上一个问题回答时提到的一个关键词,我国的外债余额,据我了解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回升,您怎么看待这样的变化?从外汇管理局掌握的情况来看,未来这一趋势还会继续增长吗?谢谢 2017-01-19 12:46:37 · 王春英: 谢谢您的问题。我国外债余额确实出现了连续回升,2016年6月末全口径外债余额1.39万亿美元,环比增长了2%;去年9月末,全口径外债余额1.43万亿美元,环比增长3%。外债总规模连续两个季度稳步回升,逆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外债持续下降的态势。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我国企业进出口形势向好,对外借贷融资需求上升。从外债结构看,与实体经济尤其是贸易相关的融资信贷类负债占比较大,受进出口规模波动因素影响也比较大。201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货物进口规模下降、美元持续升值,国内企业主动调整自身对外负债水平,积极偿还短期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负债。但自去年二季度以来,我国进口规模止跌回升,尤其是在5月份以后环比稳步增长,同时美元指数有所回落,相应的企业贸易融资需求开始回升。2016年9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6月末增加353亿美元,比3月末增加425亿美元。可见,企业外债连续两个季度增长,一方面固然是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企业具有较好的境外融资能力,可以有效利用国内外资金服务于生产经营。这也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总体向好,对未来形势比较乐观,愿意通过融资的方式来支持自身进出口发展。 2017-01-19 12:48:06 · 王春英: 第二,境外投资者看好投资中国的回报,投资意愿增强。2016年,我国经济仍保持了中高速的稳定增长,货物贸易继续保持顺差,而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对美元加息预期的次数减少,欧元区和日本经济复苏势头缓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出现变化,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投资中国的回报,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增加。再加上我国对外融资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二、三季度中国吸收非居民存款和债务证券投资合计增加了208亿美元,这主要是境外投资者主动参与形成的,扭转了一季度的下降趋势。 预计2017年我们外债规模仍将保持企稳回升的态势。去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国内主体跨境融资和境外主体来华投资的改革措施,包括稳步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便利中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使用,大力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进一步深化外债管理改革并便利资本项目结汇等。2017年,这些政策还会继续深化,相关的市场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再加上我国实体经济和外贸发展等方面的支撑,均有利于推动外债余额稳步回升。 2017-01-19 12:50:50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银行结售汇仍是一个逆差态势,这说明人民币汇率还存在贬值预期。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看到美元指数走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一波反弹,是否担心这将释放企业和个人的购汇需求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贬值?外汇局对此有什么应对措施?之前有传言,必要时可能采取强制结汇,请问是否属实? 2017-01-19 12:57:41 · 王春英: 谢谢您的问题,但希望审慎判断假设性问题。关于具体政策情况,还是应该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不要轻信传言。 关于未来汇率的变化,我们认为需要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维度看。从短期看,外汇市场供求受到国际收支、市场情绪、跨境资本流动以及投机炒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在汇率上有所反映,有时在预期、投机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偏离基本面。从中长期看,汇率主要受基本面因素影响。过去大家一直说、现在也普遍认为,中国的经济基本面支持人民币汇率没有持续贬值的基础。当然,不否定人民币汇率的短期波动,这是正常现象,希望市场参与者客观分析。 关于提到的政策传言,我没有得到这方面的信息。事实上,对于跨境资本流入或流出压力,从防范风险的角度都需要做好应对预案,并且结合国内外形势审慎评估和实施。我们的基本原则仍是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好实体经济,同时坚持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打击力度。 2017-01-19 13:23:13 ·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司长,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7-01-19 13:27:05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7-01-20/gansu/2017/0120/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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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国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国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按月公开全国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组织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国家统计局牵头落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审计署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财政部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中央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国务院试点部门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地方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省级政府要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中央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中央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中央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中央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国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国际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全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中国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等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农业部、国家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各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水利部、环境保护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教育部牵头落实)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国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进一步做好药品上市审批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批准上市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加快建成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各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选好试点单位,做细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入驻国务院客户端。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无绩效考核体系的国务院部门,年内要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2017-03-24/gansu/2017/0324/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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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8551亿元人民币(等值1420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8137亿元人民币(等值5498亿美元),占39%;短期外债余额为60414亿元人民币(等值8709亿美元),占61%。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7.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598亿元人民币(等值1239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3847亿元人民币(等值555亿美元),占4%;银行债务余额为41912亿元人民币(等值6042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9669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2505亿元人民币(等值3244亿美元),占2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9999亿元人民币(等值2883亿美元),占20%;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1587亿元人民币(等值3112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15962 亿元人民币(等值2301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2亿元人民币(等值94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22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亿美元),占3%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3831亿元人民币(等值4877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4720亿元人民币(等值9330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 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为13%,债务率为65%,偿债率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各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取的数据,修订了2015年各季度及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 中国2016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12月末 2016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598 1239 短期 846 1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46 12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52 11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832 697 贷款 2920 42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847 555 短期 616 89 货币与存款 616 89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231 466 SDR分配 652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579 37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1912 6042 短期 32447 4677 货币与存款 20967 3022 债务证券 3193 460 贷款 8285 11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465 136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553 800 贷款 3897 5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 2 其他部门 29669 4277 短期 21684 3126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29 4 贷款 1976 28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9649 2833 其他债务负债 25 4 长期 7985 115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08 217 贷款 5426 78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50 50 其他债务负债 701 10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524 209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775 155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3 1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626 523 外债总额头寸 98551 14207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3-31/gansu/2017/0331/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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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会见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代表时指出,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需要千千万万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支撑,并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双创”,既是发展普惠金融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也是金融机构新的市场空间和利润增长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为此在落实政策、优化业务等方面积极行动,支持科技型企业、大学毕业生等不同组织和群体“双创”,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目前,如何解决“双创”融资难题,成为摆在金融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在甘肃省,兰州银行通过战略转型,创新服务方式,发展科技金融,满足创业创新的融资需求。截至今年10月末,该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4亿元,累计发放金额近80亿元。 专业金融支持科技企业 去年8月14日,兰州银行硅谷支行成立。这是兰州银行打造的区域内第一家特色支行,也是一家以科技金融服务为主导,着力扶持甘肃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支行。 据介绍,兰州银行在2012年就提出了“科技领行、科技兴行”的发展战略,组建了300人的信息科技团队,努力探寻服务科技企业、小微企业、非公经济的新切入点。目前,该行110多家网点已全面开办科技金融业务。 从去年开始,甘肃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迅速发展,并大力推进陇原“双创”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实施搭建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大学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农村创业富民、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五大行动。目前,全省已涌现出100多家众创空间、200多个创业就业孵化平台,培育了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4个,入孵企业数量1658户,累计出孵企业368户。 为了满足创业创新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兰州银行将信贷资源向硅谷支行倾斜,对700万元以下的科技企业贷款由硅谷支行自行审批,重点考核科技信贷增长情况,弱化其他指标考核。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特点和金融需求,该行配套制定了科技企业融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在科技政策、贷款咨询、知识产权评估、合作机制、风险补偿等方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服务。一年多来,兰州银行硅谷支行已累计发放科技企业贷款28笔,金额1.8亿元。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 兰州百源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多名留学归国人员、生物医药行业专家联合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2月,兰州银行为其发放了300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及时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甘肃新汇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白银市创业园的孵化企业,致力于生产纯天然、高含量植物提取物,拥有专利20余项,多次荣获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今年9月,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贷款。在得知该企业除股权外的其他资产比如土地、设备等资产已全部抵押后,兰州银行硅谷支行与甘肃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双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后,抛开传统贷款抵质押要求,为企业50%的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将股权质押于担保公司,同时由甘肃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子基金成熟后进行风险投资资金代偿的承诺,兰州银行为该公司发放了600万元贷款,及时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上述两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兰州银行创新运用多种信贷产品,满足科技型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缩影。针对科技型企业重技术、轻资产的特征,兰州银行开发了商标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满足科技型企业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抵押担保品缺乏等问题,兰州银行与兰州市科技局、甘肃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双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科技型企业贷款合作协议》,推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形成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的科技贷款风险共担机制。 在风险补偿方面,兰州银行设立了规模为4亿元的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其中3亿元为风险补偿金,1亿元为风险补偿准备金。该行以1:10的比例放大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信贷投放。在担保体系建设中,引入甘肃双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担30%的担保责任。 同时,兰州市科技局专门设立科技贷款专项计划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对于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专利局还将对其进行相应比例的贴息支持。 “万企计划”助推“双创”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破解小微企业初创期融资难问题,去年5月28日,经兰州市人社局牵头、兰州银行承办,当地推出了“万企计划”贷款,助力兰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万企计划”提出“千商计划”、“千户小微”、“千店计划”、“孵化企业”四个贷款项目,意在用4年时间,利用政府累计投入的3.484亿元财政贴息资金,分阶段完成1万家以上小微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便利服务店、在孵企业的贷款发放,扶持全民进行创业创新。 为了全力推进“万企计划”贷款工作,兰州银行建立了“双通道、三原则、四把控”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荐+反推荐”双向申请通道,由兰州市就业局作为推荐主体,按属地原则指定辖内各区县机构专门办理;借助经办银行推荐部分优质创业客户,尝试将西北首家电商平台——三维商城作为反推荐基地,实现了“助力+推力”的服务效力,全面加快“万企计划”贷款受理进度,驱动金融支持发展的战略。 兰州银行秉持服务大众创业的理念,坚持“扶初、扶优、扶高”三原则,以两年内成立的初创新办小微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扶持了大量社区便民服务企业、文化创新企业。自去年6月正式受理以来,该行累计受理贷款申请4688户,正在贷款调查审批环节的有1064户,已经正式放款的贷款户数为1290户,累计放款金额达到1.89亿元。 2017-01-13/gansu/2017/0113/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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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互利共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华创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 (二)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对等原则,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创业发展。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依法依规提供便利。(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八)各部门制定外资政策,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应公开征求意见,重要事项要报请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确需境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外,有关部门要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高标准制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推进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国家标准委牵头) (十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部牵头) (十二)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 (十五)各地区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扩大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家支持产业转移与加工贸易的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申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国土资源部牵头) (十八)推进外资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允许外资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改进企业外汇管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和便利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推进审批环节并联办理,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环节办理时间。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大力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01-20/gansu/2017/0120/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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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措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通过城管执法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办法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措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城管执法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办法,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发挥其主要服务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对目前跨区域经营的,要抓紧调整规范。二是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由1家机构负责运营。对同区域多家运营机构的,要积极稳妥整合。三是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的,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规模金融资产的自然人等。四是齐抓共管落实监管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监管,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负责对发行证券的范围、交易方式、持有人数量等制定规则,并对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以有力的协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和规范管理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会议强调,城管执法直接面对群众。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围绕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避免简单粗暴任性执法。要把执法人员规范录用和精简冗员相结合,重点向市、县和社区、街面等基层一线配备和倾斜。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为建设更加包容、和谐、文明的现代城市提供支撑。 会议指出,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是增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会议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立足对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防止各类教育入学歧视,增设了相关规定,强化了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规范残疾人教学、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教师待遇等要求。 会议通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草案从补上民生短板,更好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让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出发,明确要加大政府投入、更好调动社会力量,将残疾预防融入卫生计生、公安、安全生产等相关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着力满足基本康复需求,突出重度残疾人关怀与保障。同时,草案规范康复服务行为,规定了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的法定条件、基本要求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7-01-13/gansu/2017/0113/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