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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大对全省经济稳增长的支持力度。全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人民银行问卷调查显示:宏观经济总体向好,景气指数继续回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南省金融运行总体稳健 2017年一季度,云南省金融运行呈现以下特征:存款大幅多增;贷款增长平稳,中长期化特征明显,金融机构表外综合融资业务大幅增长,金融服务惠民生、补短板成效突出。 (一)各项存款大幅度多增,稳定性较低。截至2017年1季度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9131.98亿元,比年初新增1210.45亿元,同比多增967.9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4.48%,增速分别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提高4.63和3.7个百分点,增速明显加快。从月度间分布看,1、2、3月增量分别为-16.4亿元、257.89亿元和968.96亿元,存款月度间波动较大。 (二)各项贷款增势平稳,中长期化特征明显。3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4205.46亿元,同比增长10.78%,增速比上年末加快0.2个百分点,仍比全国平均增速低1.5个百分点。一季度新增本外币贷款714.08亿元,同比多增106.41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6171.77亿元,同比增长16.3%,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5.52个百分点,余额占比达66.8%,同比提高3.15个百分点,比年初新增721.83亿元,超过全部各项贷款增量,贷款中长期化特征明显。 (三)金融支持薄弱环节力度加大,惠民生、补短板成效明显。一是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保持高速增长。截至1季度末,云南省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含贴现)余额为4244.5亿元,同比增长18.45%,高出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7.67个百分点,较年初新增247.3亿元。二是金融服务“三农”进一步强化。截至3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8183.41亿元,比年初增加316.75亿元,同比增幅达12.05%,高出同期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幅1.27个百分点。 (四)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大幅增长,融资方式更加多元 截至2017年2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通过各类基金、理财直投、资管计划、股权投资等表外融资方式,向地方累计投入各类资金602.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48%,表外融资余额达6730.64亿元,为同期表内贷款余额的28.13%,比年初新增601.54亿元,为同期表内新增贷款总量的138.52%,多家金融机构甚至出现表外综合融资增量超过表内各项贷款增量,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更加多元。 (五)宏观经济总体向好,景气指数持续回升 我行对全省119家银行机构和182户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1季度,银行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29.83%,环比提高5.04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1.03个百分点;企业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27.7%,环比提高3.0个百分点,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企业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连续三个季度环比回升,银行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连续六个季度环比回升,且回升幅度明显加快。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由降转升,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在此背景下银行家和企业家对宏观经济的信心有了实质性改善,对宏观经济形势预期向好。 二、涉外收付和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 2017年1季度,全省跨境收支总规模和银行结售汇总额仍延续下降趋势,分别为63.86亿美元、27.25亿美元,同比下降10.64%、13.25%。涉外收付和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3.61亿美元、2.36亿美元,尽管呈现“双逆差”,但逆差规模有所收窄,云南省涉外收付运行有回暖迹象。运行特点如下: (一)服务贸易项下结售汇逆差收窄。1季度,全省服务贸易项下结售汇逆差4.04亿美元,同比收窄28.22%,连续三个月呈收窄态势。一是2016年末,外汇局加强了对个人购汇用途的真实性审核,优化了个人购汇信息申报管理。新政实施以来,居民个人用汇需求逐渐回归理性。居民个人购汇管理更加规范化。截至3月底,我省个人累计购汇4.2亿美元,同比减小32.1%。二是年初以来,受人民币汇率呈止跌企稳态势影响,个人购汇避险的情绪有所缓解。 (二)企业外债去杠杆节奏趋缓。截至3月底,我省境外贷款项逆差0.41亿美元,同比大幅降低53%。2015年下半年以来,受人民币对美元贬值、银行收紧贸易融资等因素影响,我省企业加快外债偿还步伐。随着对外偿债压力集中释放,再加上近期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更加便利企业融资,我省企业跨境融资意愿有所回升。 (三)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支出激增。伴随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宏观战略的实施,我省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断增长。1季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出1.84亿美元,同比大增99.65%。 (四)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由逆转顺”。过去一年美元不断走强,导致资金不断从新兴市场经济体流向美国,我省外国来华投资也呈下滑态势。但随着今年来人民币止跌企稳,1季度我省外国来华投资也有所回暖,本季度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收入净流入0.18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0.21亿美元)。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平稳发展 (一)人民币在涉外经济中的作用增强。1季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120.26亿元,同比减少46.80%,人民币在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中的占比高达31.14%,继续保持第二大跨境交易货币地位。人民币在全省对东盟跨境结算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一季度结算量达78.62亿元,占我省对东盟跨境收支总量的65.38%,同比提高了18.2个百分点。 (二)跨境人民币呈净流入态势,净流入和净流出国家和地区集中度较高。一季度,跨境人民币收入75.76亿元,同比减少29.0%;支出44.5亿元,同比减少62.71 %;净流入31.26亿元。资金流入主要来自缅甸、越南和泰国,净流入分别为37.91亿元、16.80亿元和2.56亿元。净流出地区主要为香港,金额为24.43亿元。 四、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一)利用扶贫再贷款定价试点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为有效发挥扶贫再贷款在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和降低贫困地区社会融资成本的双重作用,人民银行昆明中支根据人总行的决策部署,在全省选择40个县(市、区)的4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作为试点机构,开展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一季度,试点金融机构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25.82亿元,受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共计72730人。截至3月末,40个试点县扶贫再贷款余额48.29亿元,占全省扶贫再贷款余额的75.64%,较上年末提高6.98个百分点。 (二)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扩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支持其扩大对棚户区改造、地下管廊、重大水利工程、农村公路、一带一路、人民币“走出去”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截至2017年3月末,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及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发放特定贷款余额960.97亿元,根据“保本微利”原则,贷款利率均未超过4.345%,为云南省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及“一带一路”战略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 2017-05-17/yunnan/2017/05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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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分部门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广义政府、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境外存款增速与上月末基本持平。云南省本外币各项存款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其中,除境外存款外,各部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分部门看,住户部门增速比上月末上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有所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境外贷款余额与上月末基本持平。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4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8930.46亿元,比年初增加1008.93亿元,同比多增531.2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65%,比上月末下降1.8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95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8779.77亿元,比年初增加1033.11亿元;同比增长12.84%。月末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1.86亿元,比年初减少3.34亿元,同比减少20.54%。分部门看,本外币存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4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2507.19亿元,比年初新增494.04亿元,同比多增214.0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3.01%,比上月末下降0.3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4.15个百分点。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6226.38亿元,比年初新增131.9亿元,同比多增23.8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4.7%,与上月末基本持平,比去年同期上升1.55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大幅增加 4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273.08亿元,比年初增加200.33亿元,同比多增134.4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7.71%,比上月末下降4.7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5.58个百分点。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4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7565.89亿元,余额比年初增加241.85亿元,同比多增86.8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65%,比上月末下降1.2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9.07个百分点。其中,财政性存款余额684.73亿元,比年初增加142.94亿元;余额同比减少6.13%,比上月末上升10.15个百分点。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4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3.72亿元,比年初新增74.71亿元,同比多增98.0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3.51%,比上月末下降4.8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03个百分点。 (五)境外存款增速与上月末基本持平,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4月末,境外存款余额50.59亿元,比年初减少2.0亿元,同比少增2.1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8.78%,比上月末上升0.2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20.82个百分点。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 4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4379.04亿元,比年初新增887.67亿元,同比多增6.5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19%,比上月末下降0.5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47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3987.12亿元,比年初新增897.83亿元,同比增长10.28%。月末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6.86亿元,比年初减少1.1亿元,同比下降1.68%。分部门看,本外币贷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4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6331.9亿元,比年初新增196.26亿元,同比多增87.4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8.51%,比上月末上升0.2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09个百分点。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825.06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60.41%),同比增长16.31%;余额比年初新增213.97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06.84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39.59%),同比减少1.56%;余额比年初减少17.71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 4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7751.5亿元,比年初新增681.65亿元,同比少增85.2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79%,比上月末下降0.8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3.44个百分点。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上升,短期贷款增速同比下降,票据融资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1907.56亿元,同比增长17.06%,比上月末下降0.5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2.64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4295.9亿元,同比减少1.41%,比上月末下降0.9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3.57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997.09亿元,同比增长2.29%,比上月末下降2.5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11.36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上月末持平 4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0亿元,与上月末和年初持平。 (四)境外贷款增速与上月末基本持平,比去年同期下降 4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95.65亿元,同比增长13.89%,比上月末下降0.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13个百分点。余额比年初新增9.8亿元,同比多增7.39亿元。 2017-07-13/yunnan/2017/071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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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落,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速小幅回落,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提高,广义政府存款增速回落,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境外存款环比增长。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同比降幅收窄,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环比新增,境外贷款增速环比回升。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落 7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476.29亿元,同比增长10.81%,增速环比下降0.5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2.08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189.74亿元,比年初增加1271.72亿元。 从存款来源结构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和广义政府仍然是存款的主要来源部门,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分别是42.68%、27.87%和27.70%(合计98.25%),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和境外存款占比仅为1.57%和0.18%。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回升 7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1300.32亿元,同比增长10.21%,增速比上月回升0.7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3.15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23.44亿元,比年初增加512.74亿元。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5549.84亿元,同比增长13.81%,增速较环比回升0.9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9.77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减少24.83亿元,比年初增加229.57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提高 7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378.44亿元,同比增长12.98%,增速环比提高0.1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15.67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87.37亿元,比年初新增415.87亿元。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回落 7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为7333.96亿元,同比增长14.46%,增速环比回落3.3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6.29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78.63亿元,比年初增加460.86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同比减少17.91%,比上月减少39.14亿元,比年初负增长126.33亿元。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 7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16.22亿元,同比减少37.01%,比去年同期下降131.02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3.55亿元,比年初减少122.71亿元。 (五)境外存款环比增长 7月末,境外存款余额为47.35亿元,同比增长17.44%。比上月增加3.24亿元,比年初增加4.95亿元。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增速同比降幅收窄 7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753.33亿元,同比增长13.01%,增速环比回升0.8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2.79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139.56亿元,比年初新增1510.75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1.01亿元。 从贷款投向主体结构看,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投向住户部门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合计投放贷款余额22487.29亿元,占比98.83%;境外贷款262.03亿元,占比1.15%。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 7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5964.25亿元,同比增长7.56%,增速较上月回落0.2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6.43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30.70亿元,比年初新增237.67亿元。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401.449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57.03%),同比增长13.04%,比上月新增25.79亿元,比年初新增215.24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62.77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42.97%),同比增长1.07%,比上月新增4.9亿元,比年初新增22.43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7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523.04亿元,同比增长15.07%,增速较上月回升1.1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1.65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104.43亿元,比年初新增1267.33亿元。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长良好,同比增长17.34%,比上月新增71.02亿元,比年初新增952.71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406.44亿元;短期贷款同比增速近55个月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负增长0.73%,增速同比回落11.51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59.15亿元,比年初减少83.26亿元,同比多减313.59亿元。票据融资同比增长87.17%,比上月新增94.16亿元,比年初新增313.10亿元,同比多增111.52亿元。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环比新增 7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01亿元,较上月新增4亿元,较年初新增0.95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环比回升 7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62.03亿元,同比增长14.36%,增速较上月小幅回升0.66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0.44亿元,比年初新增4.81亿元。 2016-11-01/yunnan/2016/110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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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分行),各外汇指定银行昆明分行 , 富滇银行: 为进一步做好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现将资本项目项下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报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2017年1月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时间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外汇指定银行通知企业按时报送。对于2013年5月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之前,凡在你行开立资本金帐户的且尚未注销的,请尽快通知企业按时申报;系统上线之后,凡在你行进行过外汇登记且未注销的企业,由你行通知企业按时上报。 二、每年7月15日前请各行将所辖应申报企业家数、已申报家数、未申报家数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分局。 三、对于企业未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的违规行为,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定性处理。请各行及时向申报主体进行宣传并督促其申报。 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外汇指定银行及时通知所辖分支机构,今后每年度的存量权益报送均由各行按照上述要求通知所辖企业进行申报。执行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2017-06-13/yunnan/2017/061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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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7月云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1-01/yunnan/2016/110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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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7月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1-01/yunnan/2016/110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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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4月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7-07-13/yunnan/2017/071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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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4月云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7-07-13/yunnan/2017/07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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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4月云南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7-07-13/yunnan/2017/07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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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监测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决定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一)银行卡境外提现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 (二)银行卡境外消费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 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二、报送主体 发卡行应以法人(总部)为单位,汇总本行全部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后集中报送。 对于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不具备合并报送条件的发卡行,可以将本行的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分别报送。 三、报送时间 发卡行应于北京时间每日12:00前报送上日24小时内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银行卡境外交易采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自9月2日起首次报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 四、报送渠道 外汇局于2017年9月1日上线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行卡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或界面方式采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数据接口方式是指发卡行开发数据接口程序,使用外汇局消息传输系统(MTS),实现自身银行卡系统与银行卡管理系统对接,报送和接收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界面方式是指发卡行直接登录银行卡管理系统网页,报送和接收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具备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发卡行,原则上应使用接口方式与银行卡管理系统对接;不具备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发卡行,可以选择接口或界面任一方式与银行卡管理系统对接。发卡行应通过网络专线接入外汇局外部机构接入网,实现与银行卡管理系统对接。 五、报送要求 发卡行应按照外汇局规定的要素和格式(详见附件1《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一)发卡行应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因冲正、错报等原因导致报送信息有误和漏报,发卡行应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并补报正确信息。 (二)发卡行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实行零报送制度。凡是开通银行卡境外交易功能的发卡行,均应按要求报送信息,未发生境外交易应进行零报送。 六、发卡行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情况,纳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发卡行,外汇局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和处罚措施。 七、为防范跨境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外汇局将通过银行卡管理系统向各发卡行发送存在银行卡境外违规交易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信息,信息发送渠道与各发卡行的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渠道相同。发卡行接收信息后,应加强对银行卡境外交易的日常监测管理,防止银行卡成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渠道。 八、对于发卡行报送的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九、发卡行应及时完成本行银行卡系统的技术调整,按照《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计划时间表》(见附件2)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5〕4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做好金融机构代码申领、网络接入、MTS安装和接入、接口程序开发、联调测试、系统接入等准备工作。关于银行卡管理系统的接口联调、接口验收、试运行接入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发卡行应于2017年6月12日前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调查表》(见附件3),各外汇分局汇总后于2017年6月14日前报送外汇局国际收支司(rate@bop.safe)。 十、各外汇分局应成立由业务和科技部门组成的银行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组,2017年6月5日前将工作组联系人信息报外汇局国际收支司(rate@bop.safe)。各外汇分局应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辖内发卡行的银行卡管理系统相关工作,并根据系统上线计划时间安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将辖内发卡行的金融机构代码申领、网络接入、MTS安装和接入、联调测试、系统验收等工作进行均匀分配,制定辖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工作计划表》(见附件4),2017年6月14日前报外汇局科技司(app@ic.safe)。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外汇分局应按计划表时间要求收集并审核辖内发卡行相关申请表并报送外汇局科技司,督促和协调发卡行完成相关工作并定期上报外汇局科技司。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实施。自2017年9月1日起,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中涉及银行卡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数据(具体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1版)>的通知》 汇发〔2016〕22号)停止报送。 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 业务联系电话:010-68402399 技术联系电话:010-68402022、2043(网络专线接入) 010-68402424(MTS接入) 010-68402417、2674(采集规范、数据报送联调) 特此通知。 附件:1. 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 2. 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计划时间表 3. 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调查表 4. 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工作计划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附件1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 附件2: 附件2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计划时间表 附件3: 附件3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调查表 附件4: 附件4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工作计划表 2017-07-13/yunnan/2017/0713/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