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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半年,外汇局新乡市中心支局通过企业调研、解释宣传、培训指导、具体实施几个阶段,稳步推进河南省首家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10月30日上午,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内,企业技术人员对自主研发的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进行了数据测试。在测试环境下,系统运行一切正常,这标志着河南省首家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测试工作取得初步成功。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有关领导,新乡市中心支局有关局领导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一起见证了系统测试工作的成功时刻。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继释放改革制度红利后的又一举措,通过释放技术红利帮助企业提高、完善大数据建设的规模和质量,进而提高自身生产、决策效率,同时又解决了外汇局非现场监管数据缺失的问题,形成企业与外汇局的“双赢”。 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通过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一方面可以加强外汇管理部门与企业的联系,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为更好的开展管理与服务创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外汇局而言,通过科技手段提高了外汇管理业务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企业而言,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增强企业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业务联系,实现数据共享,更好的发挥外汇局服务职能;三是优化系统整合,增加管理权限,便于企业与外汇局互联互通;四是节约财务成本,掌控行业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 新乡市企业联机接口测试工作的成功,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奠定了经验基础,为全省外汇局系统更好的与企业建立沟通渠道、了解企业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总局决策提供了依据。 2015-11-03/henan/2015/110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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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支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总分局的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逐项梳理落实,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研究和制定行政管理审批实施细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行政管理审批实施细则》,对有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范围,指定固定场所作为统一对外服务窗口,由业务部门安排人员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并对审批时限、内控监督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及服务指南。洛阳市中心支局在服务窗口前精心设置了灯箱式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栏,内容包括审批事项、政策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详实、清晰明了,还印制了14种内容更为详尽的《服务指南》小册子供服务对象取阅。 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一是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外汇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按照依法审批、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原则,做到“优质服务、限时办结;接受咨询一次说清、受理材料一次审清”,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不断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当场办理业务的比例;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印制了行政审批事项登记簿、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记录簿、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等多种表格,分发到服务窗口及相关岗位,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价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三是选择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组织业务办理人员定期学习规章制度,熟悉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016-01-06/henan/2016/0106/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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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开封市中心支局用足用活外汇政策,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了贸易和投融资增长,取得了防风险和促发展的新成效。2015年1-10月,全市进出口总值为48793万美元,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增强释放政策红利支撑点。开封市中心支局制定实施了《促进开封市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突出事前规范引导,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服务,为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效应提供强有力的支点。3月份在《开封日报》刊发《认真做好新常态下外汇管理工作 努力促进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新一年的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宣传;5月份在开封电视台播放了赵继鸿局长接受采访专题片;积极宣传6月1日以来实施的新的资本项目重要改革政策。 深入开展“走银行、访企业、下基层”活动,了解企业所需、所想、所难,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支持和外汇服务。灵活运用资本金结汇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资本金结汇中的难题,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灵活运用跨境担保、外债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推了全市涉外经济发展。在大项目利用外资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带动涉外企业跨境贸易与投融资发展。 2015-11-17/henan/2015/111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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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漯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等相关人员收听收看总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深入了解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制定和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主要变化。视频会议后,中心支局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辖区实际对银行和企业开展系统培训。 培训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外汇局要指导银行开展符合规定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与会人员要学习《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制度》、《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暂行)》以及《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等文件,依照培训要求,细化分解新的规章制度重点内容。二是加大数据监测力度,确定全年“零差错”目标。国际收支业务人员要坚持每个工作日运用核查系统及工具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上传的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非现场核查,有效提高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和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质量,实现全年统计工作“零差错”目标。三是发挥主动性,做好外汇管理改革宣传。依托漯河市“行风政风热线”栏目、“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合规经营外汇 诚信发展经济”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辖区经济主体合规经营;定期开展企业与银行、银行与银行座谈会,通报执行和落实各项统计管理制度及国际收支申报工作完成情况,宣传政策,解答国际收支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漯河市各银行、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桂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宏福鞋业有限公司、漯河瑞凯发制品有限公司等参加了会议。 2016-02-06/henan/2016/0206/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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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宝树水产公司成功获得俄罗斯官方注册,获得对俄罗斯市场出口资格,预计2016年可对俄出口200吨淡水小龙虾制品,这是河南省首家获得俄罗斯注册的水产品企业。该公司是一家从事水产品研究、开发、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水产公司,占地面积29000平方米,拥有精加工车间3900平方米。公司已通过ISO9001和HACCP认证,并获得出口欧盟、美国卫生许可证注册证书,可根据客户要求生产各类冷冻生熟水产品,公司所有的产品均销往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伴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信阳市涉外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产品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信阳市中心支局以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为己任,开展“走银行 访企业 下基层”活动,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对外汇需求,通过贸易信贷企业调查、重点样本企业调查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外汇政策服务,并开设业务咨询专线,指定专人负责问题解答,有效扩大了基层外汇局履行职责的空间和范围,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一致好评。 2016-02-15/henan/2016/0215/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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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弘扬中国传统文化,3月7日上午,漯河市中心支局全体女职工参加中心支行举办的祭先贤读经典活动。 活动现场,许慎文化馆办公室主任许治国先生为女职工就文化园的建筑结构及其内涵、许慎事迹、“说文解字”的历史贡献,汉文字形成的点滴故事给予精彩讲解:祭先贤就是祭奠那些千年流传,重操守、淡名利、执著求索、报国为民,给我们后人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先贤;读经典就是读那些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陶冶情操,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经典。接着,女职工在许慎塑像前朗诵《弟子规》。 活动结束后,漯河市中心支局女职工一致认为要珍惜和弘扬传统的许慎文化,尤其是对汉字的热爱和学习。此次活动让女职工接受了一场精神洗礼,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2016-03-14/henan/2016/0314/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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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近期国内经济增速走低和国际汇率风险加剧给企业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鹤壁市中心支局“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立足外汇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受到了辖内企业的一致好评。 鹤壁辖区多数涉外企业规模小,处于生产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业人员、对外汇法规学习不够等客观情况,并导致外汇监管义务履行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监测指标异常。鹤壁市中心支局积极组织业务骨干主动上门、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运行情况,询问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现场指导企业办理贸易信贷报告等网上业务。2016年以来走访企业6家,现场解决企业提出的涉及外汇管理的问题8个,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处理困难3个,做到了“问有所答、难有所帮”。 2016-01-26/henan/2016/0126/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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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阳市中心支局在河南省分局和人行南阳市中支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分局年初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外汇管理“五个转变”为指导,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外汇管理职能作用,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宣传、落实和推动外汇政策改革,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为全市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秉承脚踏实地、业务创优、突出亮点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南阳市政府授予“2015年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12-28/henan/2015/1228/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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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2日上午召开的漯河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外汇局漯河市中心支局获得漯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度全市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关同志被授予“2015年度全市服务对外开放先进人个人”称号。 2015年,漯河市中心支局紧紧围绕漯河市涉外经济发展规划,切实优化投融资环境,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健全外汇政策的传导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构建涉外重点企业对接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申请境外融资指标,用足用活外汇政策,较好地服务了涉外经济发展。 2015-12-04/henan/2015/1204/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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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汇发〔2017〕2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各市中心支局,各省级外汇指定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履行外汇管理职能,服务实体经济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河南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全省外贸稳步增长 (一)便利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结汇。允许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通过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简化企业收汇和结汇手续,降低收结汇资金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二)落实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支时,可审核其电子单证,从而促进企业收支便利化。 (三)电子口岸企业入网实行联网资格审查。取消纸质《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企业无需到外汇局各部门办理审查手续,“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进一步提高入网审查效率,服务好实体经济。 (四)配合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口岸管理办公室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工作,完善相关流程,支持在“单一窗口”平台共享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信息。 二、深化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五)简化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需首先获得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需获得商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外资金融机构需获得“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取得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需持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完成相关外汇登记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后续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及资金汇兑(含资本金结汇)等业务。 (六)简化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一是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二是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取消验资询证制度。 (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完全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结汇时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汇兑损失,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明确银行按照展业原则承担结汇资金支付用途的真实性审核义务。 (八)实行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网上申报。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申报。外商投资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含)前,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三、改进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促进全省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九)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境内机构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首先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需获得“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非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需获得商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在取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后,境内机构需持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完成相关外汇登记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后续购付汇业务。 (十)支持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坚持对外投资“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原则,坚持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鼓励省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各银行要切实加强对跨境收支的真实性审查,密切关注在部分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隐患,坚持促便利与防风险并重。 (十一)加强与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与发改、商务等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起业务资源共享和协同合作的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省境外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 (十二)实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网上申报。取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申报。境外投资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含)前,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四、改进对外债权债务管理,便利涉外主体跨境融资 (十三)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余额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融资的杠杆率,跨境融资余额上限由企业资本或净资产的1倍提高到2倍,扩大跨境融资空间。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不再由外汇局核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 (十四)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便利境内机构充分利用境外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境内借用资金的机构应满足现行外债管理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境外债务人用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向境内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规定,接受投资的境内机构应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 (十五)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支持有货物贸易出口的业务或企业,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既包括货物贸易项下装船后所有的贸易融资,如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出口贴现等;也包括货物出口贸易项下装船前的贸易融资,如打包贷款、订单融资等;还可包括资金流和货物流能进行总量匹配的出口项下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对出口项下相关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后,代企业办理结汇。 (十六)实施外债意愿结汇政策。境内非金融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拉平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待遇。支持企业按照实需原则意愿结汇,持规定的证明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解决多数中资非金融企业外债结汇难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开放,满足涉外主体多元化需求 (十七)改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QFII)制度。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以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由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五是对RQFII不再设比例与分期汇出的要求,并明确RQFII应以人民币方式汇出入。 (十八)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外汇管理,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允许投资者累计汇出本外币资金的比例与累计汇入本外币资金的比例保持不超过10%的差异,吸引境外机构参与境内金融交易。 (十九)设立基石投资者专项外汇额度,支持境内企业赴港上市。为解决境内企业在香港上市问题,设立专项外汇额度,用于支持境内企业在港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在缓解赴港上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为具备境外投资资格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增加投资渠道。 六、改善涉外金融服务,加大对涉外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十)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使银行持有更多负头寸,利于银行筹集并供给更多的外汇,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为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十一)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在坚持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远期结汇差额结算的货币和参考价遵照执行期权业务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满足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 (二十二)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二十三)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全省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外汇服务保障,配合做好外商投资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外汇服务“绿色通道”,便利企业办理涉外业务,做好投资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协调处理涉及外汇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和服务。 (二十四)加大对涉外企业的金融支持。各银行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合理化融资解决方案,在出口信贷、票据贴现等方面加大对涉外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强对外贸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资源性物资。为企业提供国际结算支付、担保承诺、贸易融资、汇率保值金融服务等多样性跨境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五)加大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继续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清理更新并予以公布,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二是深入银行、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讲,真正把改革政策带来的便利化提供给市场主体,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河南省涉外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按照“需求对接、重点服务、全程指导”的原则,开展“外汇服务优化、外汇政策宣讲、重点项目调研、个案需求指导”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涉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内陆开放战略 (二十六)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总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在河南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经向总局请示,可对准入条件适当放宽,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允许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允许注册在自贸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进一步推进区内改革创新,简化区内各种外汇业务手续,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好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二十七)支持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制定支持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的措施和操作规程,经总局批准后实施,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主要内容有:简化名录登记手续,提高支付机构货物贸易单笔限额,支持个人电商开立结算账户等,从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便利电商收付汇、降低结算成本等方面支持全省跨境电商发展。 (二十八)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抓住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支持银行完善展业自律机制、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等要求和责任,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提升外汇服务水平 (二十九)规范窗口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服务制度,统一受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加快业务审核流转速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相应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办理行政审批,防范操作风险。 (三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外汇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构建分析、监管、服务三位一体的监管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有效性。结合河南省外汇收支形势,围绕河南省涉外经济发展和自贸区建设对外汇管理的需求,围绕企业外汇经营中的难题和热点等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水平。 (三十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省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落实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2017年5月8日 2017-05-19/henan/2017/051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