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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决议》的核心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继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配合中央巡视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外汇局全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11-15/henan/2021/1115/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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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3/henan/2021/1103/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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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 2021-04-02/henan/2021/0402/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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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2021-03-22/henan/2021/0322/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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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9 2021-10-29/henan/2021/1029/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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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1-07-20/henan/2021/0720/1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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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21-03-04/henan/2021/0304/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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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9 2021-10-29/henan/2021/1029/1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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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召开2022年第一次局务会,学习贯彻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局长康建平同志参加会议,副局长何久庆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科室负责人分析深刻剖析了2021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介绍了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思路,明确了落实方向与措施,科室其他成员分析了工作中的优劣势,为做好今年延安外汇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康建平局长在会上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要有信心。信心来源于中支党委的高度重视,来源于优秀的团队,来源于团队内部的人员结构。二是要有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通过“党建+”,明确加号后面的重点和方向,找准创新突破口。三是工作要有重点。基础工作标准化、流程化,重点工作着重发力,创新工作竭尽全力。四是要有特色。争取今年外汇管理工作有所创新,做出延安特色。五是要有能力。能力是最核心的竞争力。研究分析能力是前提条件,核查检查能力是重要保障,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是突破口。六是要有反馈。反馈是沟通的过程,沟通是一种生产力。加大与上级单位、主管领导的沟通,方向一致,工作事半功倍。七是要有贡献。平衡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做对家庭、单位都有贡献的人。八是要有创新。要明确创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做到全流程化管理。 2022-03-28/shaanxi/2022/0328/1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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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外汇局陕西省分局李学武副局长在2022年全省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常晓光副局长主持召开了2022年渭南市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与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座谈。会议围绕讲话精神,立足渭南实际,安排谋划2022年渭南市外汇管理工作。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深入研究讨论2022年工作计划并形成共识,通过“三个坚定”明确履职方向:一是坚定不移服务并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二是坚定不移服务涉外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实现特色金融创新业务突破;三是坚定不移统筹平衡促便利与防风险关系,提升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效能。 常晓光副局长总结会议内容,对大家的工作思路予以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以学习落实全省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厘清思路,砥砺奋进,努力谱写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新篇章;二是以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抓手,打造模范党支部,抓硬政治建设,抓强组织建设,抓严作风建设,抓实专业建设,抓牢廉政建设,争创优秀中心支局;三是以接受审计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履职基础;四是积极推行“四化”工作法,即工作落实项目化、工作事项清单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工作方式开放化,突出工作谋划,加强工作执行,全面提升履职绩效。 2022-03-28/shaanxi/2022/0328/1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