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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贯彻落实总分局关于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将持续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一项系统性重点工作。2023年5月26日,外汇局阿里地区中心支局赴农行噶尔县滨河南路支行和中行阿里分行2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宣传和外汇业务督导工作。 通过“以业务人员面对面”形式,了解各行业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在工作推动中存在的困难,结合我中心支局前期向涉外企业宣传、了解需求及意愿情况,指导银行确保业务合规基础上,尽力满足企业需求。银行作为面向客户最前沿的岗位,要有效利用“窗口”这个办理业务平台,不定期向涉外企业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等外汇管理政策,引导企业树立外汇风险中性意识,进一步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下一步阿里地区中心支局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宣传,联合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入涉外企业,围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诚信兴商”“外汇便利化政策”等内容,持续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便利化的的外汇服务,助力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05-29/xizang/2023/0529/1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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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推动优质企业便利化工作扩容增效,近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全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推进会。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等8家便利化试点银行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上,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通报了全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推进情况以及2022年度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年度评估情况。便利化试点银行结合本行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推进情况,提出2023年优质企业推进方式和进度安排,以及便利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便利化试点银行的发言,记录并回应了银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就便利化业务事后核查方式方法、便利化业务后续银企责任界定等问题与银行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本次推进会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有效促进了外汇局和银行的沟通交流,达到了全面掌握并解决银行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为便利化业务扩面增量、扩容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将继续加强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的跟踪了解,持续帮助银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陕西涉外经济创造更便利、更优质的发展环境。 2023-05-29/shaanxi/2023/0529/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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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05-19/gansu/2023/0519/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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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05-19/gansu/2023/0519/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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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994-2022) 2023-05-19/gansu/2023/0519/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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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69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982亿元,进口14059亿元,顺差392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48亿元,进口2910亿元,逆差116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6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65亿美元,进口2465亿美元,顺差40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761 401 贷方 19729 2865 借方 -16969 -2465 1.货物贸易差额 3923 570 贷方 17982 2612 借方 -14059 -2042 2.服务贸易差额 -1162 -169 贷方 1748 254 借方 -2910 -42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0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49 7 借方 -31 -5 2.3运输差额 -488 -71 贷方 466 68 借方 -954 -139 2.4旅行差额 -909 -132 贷方 78 11 借方 -987 -143 2.5建设差额 27 4 贷方 67 10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13 2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4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2 -22 贷方 89 13 借方 -241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20 贷方 332 48 借方 -196 -2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4 30 贷方 542 79 借方 -338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8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5-29/xizang/2023/0529/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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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83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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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76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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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83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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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833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