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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1月19日出台《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3月1日起实施。为跟踪新政策执行效果,提高外汇服务水平,8月11日经常项目处召开保险外汇业务座谈会,会议内容主要围绕《指引》出台至今,我市保险公司对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参会的机构包括6家有代表性的保险公司及3家业务量较大的银行。 座谈会上,各家保险公司及银行均表示,新政策出台后,整合了原有的保险法规,业务办理过程中简化了提交材料,操作也较之前简便许多,特别是新政策对于保险外汇资本金的规定提高了保险公司运用资本金的效率,为企业节约了资金成本。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及银行现场提出的问题,我处逐一进行解答。对于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会后我处经查阅相关文件、请示总局后通过电话回复的方式把问题予以解答。目前,还存在银行更新内控制度较慢,实际操作中经办人员不熟悉保险公司业务以及沟通不畅影响业务办理的情况,今后我处将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促进保险公司与银行及外汇局三方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保险公司与银行的政策需求,为总局制定、完善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推进天津市外汇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2015-08-19/tianjin/2015/08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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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有关要求及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需要,2017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主体应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16年度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尽快完成2016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相关市场主体应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一经发现,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257 232093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720 66239185(注册地在开发区、中心生态城、临港工业区、塘沽、大港、汉沽等区域)、24895038 24893878(注册地在东疆、中心商务区、海港、空港、滨海高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7年1月24日 2017-01-24/tianjin/2017/01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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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4月21日 ,天津自贸区经批准正式挂牌。针对近期多家商业银行向我分局咨询成立自贸区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分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解答银行疑问,并协调解决相关机构网点设置所涉及的系统信息调整、维护有关事宜,为商业金融机构筹备设立自贸区网点扫清障碍,得到有关银行的积极评价。 为配合商业银行在自贸区设立机构网点工作,分局结合自贸区建设整体规划,针对商业银行筹措建立自贸区经营网点的实际需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自贸区分支机构设立的具体配套衔接方案。一方面认真加强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等商业银行的业务沟通,了解目前筹措改建自贸区网点老机构的有关情况,确认历史业务办理的有关内容;另一方面及时与总局信息技术部门沟通,就老网点升格为自贸区分行所涉及的代码设置和调整问题商讨稳妥解决方案,确保自贸区分行成立后,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及其他等相关外汇业务得以顺利过渡。 截止目前,已成功为中国银行东疆保税港区支行升格为自贸区分行完成了代码配置相关工作。下一步,还将为其他提出筹建自贸区分支机构申请需求的商业银行统筹解决金融机构标识码信息维护工作,以确保全市商业银行自贸区机构设置顺利实现,为有序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改革夯实基础。 2015-05-07/tianjin/2015/050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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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日 ,分局召开了天津市2015年服务月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分局刘通午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局各处室和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外汇综合处简要介绍了《天津市2015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并对分局服务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通午副局长指出,服务月活动已成功举办10年,有效提高了天津市对外开放水平,并营造出良好的投资贸易便利化环境。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机遇,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活动主题,努力为在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同时强调,各处室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宣传、高效服务、做好反馈,扎实深入开展服务月活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015-08-14/tianjin/2015/08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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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管理处将于8月上旬至9月上旬开展2015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经常项目管理处对业务大厅进行了规范和整改,尽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环境。 一是在大厅设立公告栏,将《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张贴在公告栏中;印制《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并放置于醒目位置,便于企业和个人对照服务规范对外汇局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 二是在公告栏中公示具体业务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便于企业和个人电话咨询,缩短业务办理的时间。 三是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布,使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便利的渠道了解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 四是设置意见簿和建议箱,并指定专人及时查看,对予以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五是编印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册,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法规的了解程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015-08-10/tianjin/2015/08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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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外汇管理工作中商业银行反应较多的对外支付涉及的税收政策等问题,经常项目管理处于 2015年 8月 4日 走访了天津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就进一步规范对外支付管理,降低银行对外支付的税收风险等工作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畅通了外汇局与国税局的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了联动监管和服务机制,设立了专门联络员,双方拟通过开展联合宣传培训等方式,共同做好对银行和企业的服务工作。 近期,经常项目管理处拟邀请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负责人就相关业务为商业银行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进一步加深商业银行对涉外支付税收政策的了解,不断提高银行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并积极推动服务月活动的开展。 2015-08-11/tianjin/2015/08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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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外汇管理干部利用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的能力,提升对各类外汇管理主体的监管水平,总局于近期举办了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系列讲座。讲座内容为《积极应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全面提高外汇检查工作整体成效》。 我分局检查部门的同志积极参加,讲座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后业务部门相互交流、沟通,不断提高了检查人员事中事后监测分析能力和监管水平。 2015-08-24/tianjin/2015/08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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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遏制外汇业务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一季度总局部署了全国“两加强、两遏制”的专项检查,现已进入后续收尾阶段。我分局在前期现场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问题、内部管控问题全面梳理,进行了集中讨论。 2015-08-21/tianjin/2015/08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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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境内公司委托境外运输公司运送器材至境外检修,购汇支付相关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费用属于运输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3-08/tianjin/2018/030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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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16年外汇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各副局长,总会计师,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指导下,外汇管理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攻坚,加快简政放权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强化风险防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升级版”初见成效,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至全国,直接投资的可兑换便利程度进一步提升,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稳步开展,事中事后监测管理不断加强,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震慑效应明显,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基本面好,潜力大,韧性强,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较为充裕,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外汇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以外汇管理“五个转变”为指导,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部署了201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外汇监管方式改革,弱化事前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国际收支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提升监管效能;二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深化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完善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加快外汇市场发展;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指导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办理外汇业务,严格履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责任,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做好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统筹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各项目标,完善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强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完) 2016-01-08/tianjin/2016/0108/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