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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直系亲属之间的外汇划转,由划出方银行审核,收款行无需审核。 2019-02-01/hebei/2019/0201/1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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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银行结汇11406亿元人民币(等值1657亿美元),售汇11894亿元人民币(等值1727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88亿元人民币(等值7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614亿元人民币,售汇1117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6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92亿元人民币,售汇72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7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2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66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39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60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21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728亿元人民币。 2018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25160亿元人民币(等值18916亿美元),累计售汇129060亿元人民币(等值1947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900亿元人民币(等值56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172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85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24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87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53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5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74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806亿元人民币。 2018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2513亿元人民币(等值3270亿美元),对外付款22494亿元人民币(等值326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9亿元人民币(等值3亿美元)。 2018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30186亿元人民币(等值34779亿美元),对外付款235986亿元人民币(等值3563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800亿元人民币(等值85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3-15/hebei/2019/0315/1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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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境外投资者扩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 QFII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主要渠道之一。2016年至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对QFII制度相关外汇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完善审慎管理,取消汇出比例限制,取消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持有的证券资产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极大便利了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渠道投资境内金融市场。(完) 2019-03-15/hebei/2019/0315/1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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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如》(汇发(2007)1号)的规定,个人年度总额内的收汇、结汇,可以凭双方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权书等材料,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该细则规定,凭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2019-03-01/hebei/2019/0301/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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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境内个人外汇汇出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2019-03-08/hebei/2019/0308/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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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联合廊坊市中心支局深入汇福集团进行现场调研帮扶。 调研期间,调研小组一行与该集团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集团资金配置等情况,对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就企业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河北省分局经常项目处、国际收支处,廊坊市中心支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调研。 2019-03-08/hebei/2019/0308/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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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至12月,工商银行滨州新城支行未尽职审核企业变更贸易收汇方式背景及外币现钞收汇的必要性,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外币现钞收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及第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 2019-03-01/hebei/2019/0301/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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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至12月,平安银行宁波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查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的转口贸易交易单证没有提货效力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62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80万元人民币。 2019-03-08/hebei/2019/0308/1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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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汇综发﹝2017﹞105号)等的规定,外债签约币种、提款币种与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2019-03-01/hebei/2019/0301/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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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与境外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无提前还款条款的,不可办理提前还款。 2019-03-08/hebei/2019/0308/1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