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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53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34亿元,进口15093亿元,顺差344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64亿元,进口3461亿元,逆差119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3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2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6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15亿美元,进口2690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44 325 贷方 20798 3015 借方 -18555 -2690 1.货物贸易差额 3441 499 贷方 18534 2687 借方 -15093 -2188 2.服务贸易差额 -1197 -174 贷方 2264 328 借方 -3461 -502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6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51 7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08 -74 贷方 513 74 借方 -1022 -148 2.4旅行差额 -1102 -160 贷方 90 13 借方 -1192 -173 2.5建设差额 58 8 贷方 95 14 借方 -37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5 23 贷方 300 43 借方 -144 -21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0 4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1 -29 贷方 115 17 借方 -317 -4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1 18 贷方 393 57 借方 -271 -3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7 28 贷方 581 84 借方 -384 -5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1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5-05/fujian/2023/0504/2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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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关于代垫款相关涉外收付款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代垫款应视不同情况进行间接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则应按照该基础交易性质进行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非居民)或者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居民)交易,则代垫款为应收应付款,如代垫双方不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则申报在“821990-其他债权”或“822990-借入/偿还其他债务”项下;如代垫双方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则申报在“62102-借贷及其他往来”“62202-借贷及其他往来”或“62302-借贷及其他往来”相应项下。 2023-06-13/tianjin/2023/0613/2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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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全市22家金融机构召开2023年全市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深入落实总分局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要求,分析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不足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全市各银行外汇业务分管行领导及国际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银行认清全市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便利化政策传导,全力落实高水平开放要求;二是深化外汇“双优”服务,全力支持稳企纾困;三是深化外汇展业经营,全力维护外汇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深化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全力打牢业务开展基础。 2023-03-13/shandong/2023/0313/2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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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照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日照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司斌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支局分管局长、有关工作人员在县支局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此次会议明确了日照市全年外汇管理工作的目标、思路与工作重点,为辖内银行深入落实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主动维护跨境资金平稳有序流动指明了方向,为扎实做好全年外汇管理工作、维护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3-03-14/shandong/2023/0314/2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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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外汇局潍坊市中心支局召开2023年全市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辖区银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人民银行总分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2023年辖区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要求辖区各银行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立足于全市涉外经济发展实际,传导好外汇政策,充分发挥好为涉外经济服务的关键作用。 2023-03-09/shandong/2023/0309/2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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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6/content_6885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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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 现将2022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系统登陆方式:“机构代码”填写9位数的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用户代码”填写“quanyidj”,登陆初始密码为“20150101Aa”。若企业已修改初始密码,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将纸质版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填写完整并由申报股东签字或盖章后交银行或外汇局(两者可择一)录入系统。 三、报送时间 2022年度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3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2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二)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主体,外汇局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三)各报送主体在数据报送时,应关注数据填报逻辑,避免出现数据错报。 咨询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10-68402164,68402519 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7870108-2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咨询电话:0591-880107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3年4月19日 2023-04-19/fujian/2023/0420/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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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甘肃省分局调研组赴兰州市红古区调研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及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情况。 调研组现场走访了某涉外企业,会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与企业开展了“汇银企”三方座谈会,了解企业涉外经营、汇率风险管理及外汇政策诉求情况。调研组对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用好汇率避险产品,有效防范汇率风险进行了指导;对企业外汇政策诉求进行了回应,着重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宣讲。 调研组还组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红古支行召开涉外银行座谈会,了解银行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及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提出,基层银行要加强外汇政策学习,配好配强外汇业务人员,切实发挥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和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作用,打通政策传导的“堵点”,为民营企业涉外经营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更高效的服务。 2023-06-09/gansu/2023/0609/1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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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外汇管理情况通报会。中心支局副局长张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27家银行分管行长、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下一步,东营市中心支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总分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优化外汇服务,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促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03-24/shandong/2023/0324/2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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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谢端纯一行赴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调研,以实地走访和现场接访的形式,深入了解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及企业政策需求,为企业答疑解惑。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复兴城产业园的3家涉外企业,通过查看企业经营场所、调阅业务档案资料,调研企业外汇便利化业务开办情况及具体流程。调研组在走访时指出,园区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外汇便利化政策,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现场接访中,调研组听取了园区企业开展外汇业务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政策诉求,并就贸易企业收支申报要求、境外投资风险点和QFLP企业资金汇出入等问题作出解答。调研组强调,外汇局要加强对政策落地效果跟踪,持续跟进企业政策需求,推动业务问题解决。园区企业要积极向外汇局反馈意见建议,帮助外汇局不断调整优化外汇便利化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继续秉持”金融为民“理念,以外汇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扩面为导向,积极探索政策直达实体,助力海南自贸港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06-15/hainan/2023/0615/1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