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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货轮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将美国公司出口的货物从美国运至英国,收到美国公司支付的运输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货轮公司属于中国居民,其交易性质为中国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不涉及我国货物进出口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 2021-09-17/tianjin/2021/0917/1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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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企业与境内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约,定期支付租赁费,另需先支付一部分保证金给境内公司,则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租赁费应如何申报? 答:该租赁不涉及设备所有权转移,属于经营性租赁。保证金缴纳与返还、租赁费应申报在“22804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 2021-09-18/tianjin/2021/0918/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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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公司与外籍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将违约金汇到员工境外账户,应如何申报? 答:支付违约金的交易性质是赔偿,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2021-09-20/tianjin/2021/0920/1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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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货物贸易收入结汇,是否可不通过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答:可以。企业真实合规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结汇或通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2021-09-23/tianjin/2021/0923/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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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机构是否可以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境内外汇划转运费?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第五十条规定,境内机构(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境内外汇划转运费及相关费用,由办理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的划出方银行按展业原则审核交易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2021-10-25/tianjin/2021/1025/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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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向其境外母公司进行出口服装报价,境外母公司认可此价格后,由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某服装进口商(客户)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境内公司从其境外母公司进口面料、制作服装、整理装箱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境内公司先后收到境外母公司汇来的两笔款项:一是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服装货款(扣除了进料货值部分);二是作为境内公司服装后期的熨整装箱封箱的费用,境内公司收到上述两笔款项应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服装买方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实际上该批服装是由境内子公司进行来料加工,原料由境外母公司提供,境内公司收到其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款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对于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服装熨、整装箱、封箱费用,如果该费用计入在出口货物成本之内,也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 2021-10-19/tianjin/2021/1019/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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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银行如何审核单证? 答: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相关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银行应按照14号文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审核。 2021-10-14/tianjin/2021/1014/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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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项下代垫及分摊费用的期限如何理解? 答: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费用的期限是指从代垫或分摊行为实际发生之日与偿还代垫或分摊的收付汇日期之间的期限。对于境内机构发生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或非关联关系境内外机构间代垫分摊业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可由所在地外汇局集体审议或个案审批处理。 2021-11-01/tianjin/2021/1101/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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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由该企业和境外母公司按比例分摊,母公司将负担部分汇给境内公司后由境内公司统一支付给外籍员工,则境内企业收到款项及支付给外籍员工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企业代收部分外籍员工工资应申报在“62202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接受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代收外籍员工工资。 企业支付给外籍员工原代收部分申报在“62202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偿还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项下,境内企业承担部分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项下。 2021-10-27/tianjin/2021/1027/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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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企业委托境外某货运代理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出口至国外,货物从青岛港出发。该境内企业将海运费汇给境外货运代理公司,则该笔出口海运费应如何申报? 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2021-10-20/tianjin/2021/1020/1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