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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15/anhui/2021/1215/1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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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13/ningxia/2021/1213/1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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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2-13/ningxia/2021/1213/1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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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期间外汇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中国银行开辟外汇“绿色通道”,为相关外汇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境外个人移动消费等外汇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业务流程和材料,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区域内境外个人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境内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补贴、奖金发放及退税等北京冬奥会相关外汇业务。三是支持更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北京冬奥会期间来华外国游客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小额消费提供便利化外汇服务。四是建立特殊外汇业务办理机制,满足北京冬奥会期间紧急或特殊外汇业务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着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完) 2021-12-20/dalian/2021/1220/1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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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促进外汇领域“放管服”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外汇银行开展了以“诚信经营 合规用汇”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通过汇银企座谈和线上平台等多种渠道,累计宣传推广300余次,线上解答政策咨询50余次,现场指导业务20余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广泛提高了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推动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021-12-13/ningxia/2021/1213/1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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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Annual Report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2019) 2020-12-21/en/2020/1221/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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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2021年新疆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在新疆分局设主会场,14个地州中心支局、4个支局设分会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新疆分局局长王新平、副局长倪素芳分别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全疆外汇管理系统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总行、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在乌中支党委统一安排下,讲政治、顾大局,勤奋敬业、积极作为,全力完成各项外汇管理工作任务,为新疆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勇担当,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成效;二是优服务,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有举措;三是守底线,防范金融外汇风险有作为;四是促创新,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有进展;五是筑根基,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有方法;六是强党建,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有思路。 会议指出,在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疆外汇管理系统要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运用系统思维,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内外矛盾,准确把握好支持涉外经济与促进“双循环”的关系、对外开放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本币与外币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对外服务的关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新疆涉外经济发展新局面。会议强调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新发展格局,持续在构建便利化外汇管理服务体系上下功夫;二是围绕风险防控,持续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管理上下功夫;三是围绕本币优先,持续在稳慎推动人民币向西走出去上下功夫;四是围绕夯实基础,持续在构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五是围绕党建引领,持续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下功夫,全力支持新疆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1-22/xinjiang/2021/0122/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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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阿勒泰地区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分局下发的各项政策文件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谋划,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助复产、稳企业、保就业,提高外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事特办,畅通涉外业务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加强督导,促使辖区银行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 即来即办”原则,畅通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网银、手机银行等宣传推荐力度,不断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和办结率,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所涉及资金跨境结算渠道的畅通。 倾情服务,推广业务办理便利化。积极引导涉外主体利用“数字外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外汇行政审批事项,高效便利开展外汇金融业务,真正实现了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强的服务保障。 广泛宣介,全力做好外汇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效果,近期阿勒泰中心支局接连举办三次外汇政策宣介会,针对最新跨境融资、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文件做了详细解读和深入宣介,同时邀请辖区商务局、税务局介绍最新出台的扶持外贸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出口退税相关情况,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贸易投融资支持力度,着力满足企业复工复产中合理的资金周转和融资需求。 主动对接,加大涉外企业跨境融资力度。依托跨境融资政策宣传月,组织召开三次政银企座谈会,采取“培训+座谈+走访”的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金融需求,针对涉外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引导银行“面对面”进企业积极推介本行独具特色、惠及中小微企业的跨境融资产品。后期,将对重点企业进行清单管理,通过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跟进时间表等开展精准指导。 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涉外业务发展。为进一步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根据新疆分局指导意见,阿勒泰中心支局制定《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 优化阿勒泰涉外经济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提出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人民币跨境使用、完善外汇业务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等14条具体措施,为阿勒泰辖区涉外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07-17/xinjiang/2020/0717/1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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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伊犁州中心支局以“诚信经营保稳定、合规用汇促发展”为主题,以宣传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打击网络炒汇、地下钱庄、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线上+线下”、“传统媒介+创新媒介”相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 一是新老媒介相结合,拓展宣传方式。在本地主流报纸媒体发表“争做知法守法市民,远离非法网络炒汇与跨境网络赌博”宣传文章;利用秀米等软件制作外汇政策每日一讲微堂课。二是发挥银行触角作用,扩大宣传面。通过银行业务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严防网络炒汇骗局,拒绝非法外汇交易”、“出重拳,亮利剑”等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折页,现场提供咨询服务。三是深入政策宣传薄弱区域,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走进社区农村开展政策宣传,将远离网络炒汇、跨境赌博及合规用汇政策带入到农户家里,提示居民防范风险。四是通报违规案例,提升业务合规意识。利用业务核查、检查之机,通报总局发布的违反外汇管理政策典型案例,督促银行、企业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2020-11-27/xinjiang/2020/1127/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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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干部职工守法意识,健全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近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两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促使全体人员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会上,通过对案例多角度剖析,促使大家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参会人员表示,本次集中学习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促使大家思想警醒,吸取教训。在工作、生活中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下一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学习,保持自觉自律,严守风险底线,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合法、专业、高效开展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2021-12-20/shaanxi/2021/1220/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