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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0月,银行结汇1559亿美元,售汇119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5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511亿美元,售汇111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92亿美元;银行自身结汇48亿美元,售汇8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3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98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68亿美元,远期净结汇130亿美元。201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5314亿美元,累计售汇1328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02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4785亿美元,累计售汇1166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118亿美元;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9亿美元,累计售汇162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092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815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883亿美元,累计远期净结汇932亿美元。 2013年10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65亿美元,对外付款217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89亿美元。201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06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236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69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3-11-15/safe/2013/1115/5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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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39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25亿美元,收益逆差36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含净误差与遗漏,下同)573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07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70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976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5亿美元。 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38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624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300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2 行次 2013年 三季度 2013年 前三季度3 一.经常项目 1 397 1382 A.货物和服务 2 445 1469 a.货物 3 871 2446 贷方 4 5644 16221 借方 5 4773 13774 b.服务 6 -425 -977 贷方 7 506 1473 借方 8 932 2450 1.运输 9 -155 -418 贷方 10 94 284 借方 11 249 701 2.旅游 12 -226 -583 贷方 13 120 355 借方 14 347 938 3.通讯服务 15 0 0 贷方 16 4 12 借方 17 4 11 4.建筑服务 18 18 48 贷方 19 28 76 借方 20 10 28 5.保险服务 21 -46 -134 贷方 22 11 28 借方 23 57 162 6.金融服务 24 -1 -3 贷方 25 7 19 借方 26 8 22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20 68 贷方 28 39 111 借方 29 18 4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56 -139 贷方 31 3 7 借方 32 59 146 9.咨询 33 41 125 贷方 34 106 289 借方 35 65 163 10.广告、宣传 36 1 11 贷方 37 10 34 借方 38 9 23 11.电影、音像 39 -3 -5 贷方 40 0 1 借方 41 3 6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20 52 贷方 43 80 250 借方 44 100 198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1 0 贷方 46 3 9 借方 47 3 9 B.收益 48 -36 -38 C.经常转移 49 -11 -49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573 1624 其中:直接投资 51 407 1183 三. 储备资产 52 -970 -3006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0 1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5 10 3.4 外汇 56 -976 -3017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2013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3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3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4.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2013-10-30/safe/2013/1030/5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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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2093.87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026.32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3年第三季度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2093.87 其中:非居民个人 5026.32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3-11-11/safe/2013/1111/5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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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67亿美元,流出0.82亿美元,净流入2.8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73.28亿美元,流入8.70亿美元,净流出64.58亿美元(见附表)。 附表: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3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85 流入 3.67 流出 0.82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64.58 流入 8.70 流出 73.28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3-11-11/safe/2013/1111/5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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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52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998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380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储备(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资产增加1401亿元人民币。 201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95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475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05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909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734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108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7亿美元,收益顺差22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8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16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93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146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695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24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228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80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25亿美元,收益顺差55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1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77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930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369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517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47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486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7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4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人民币计价) 2014年二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523 43,262 38,739 A.货物和服务 2 4,880 38,860 33,980 a.货物 3 6,706 35,337 28,631 b.服务 4 -1,826 3,523 5,349 1.运输 5 -878 559 1,437 2.旅游 6 -1,263 805 2,068 3.通讯服务 7 -5 25 30 4.建筑服务 8 92 159 67 5.保险服务 9 -259 72 330 6.金融服务 10 -11 49 59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152 270 11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341 11 352 9.咨询 13 184 627 443 10.广告、宣传 14 15 70 54 11.电影、音像 15 -9 3 12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518 859 340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22 15 38 B.收益 18 138 3,780 3,642 1.职工报酬 19 369 429 61 2.投资收益 20 -231 3,351 3,582 C.经常转移 21 -495 622 1,117 1.各级政府 22 -39 28 67 2.其它部门 23 -456 594 1,050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998 38,277 39,275 A.资本项目 25 -37 38 75 B.金融项目 26 -961 38,239 39,200 1.直接投资 27 2,421 5,577 3,155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151 760 1,911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3,572 4,817 1,245 2.证券投资 30 896 1,614 717 2.1资产 31 44 451 406 2.1.1 股本证券 32 106 257 151 2.1.2 债务证券 33 -62 193 255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62 193 255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负债 36 852 1,163 311 2.2.1 股本证券 37 560 713 153 2.2.2 债务证券 38 292 450 158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19 261 142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173 189 17 3.其它投资 41 -4,279 31,049 35,328 3.1资产 42 -7,240 766 8,006 3.1.1 贸易信贷 43 -1,086 0 1,086 长期 44 -22 0 22 短期 45 -1,064 0 1,064 3.1.2 贷款 46 -2,381 38 2,419 长期 47 -537 0 537 短期 48 -1,844 38 1,882 3.1.3 货币和存款 49 -3,736 727 4,463 3.1.4 其它资产 50 -37 0 37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37 0 37 3.2负债 53 2,961 30,283 27,322 3.2.1 贸易信贷 54 568 568 0 长期 55 10 10 0 短期 56 558 558 0 3.2.2 贷款 57 1,331 28,000 26,669 长期 58 -765 572 1,337 短期 59 2,096 27,427 25,331 3.2.3 货币和存款 60 1,042 1,629 588 3.2.4 其它负债 61 21 87 66 长期 62 68 38 -30 短期 63 -47 49 95 三.储备资产 64 -1,380 21 1,401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8 8 0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3 13 0 3.4外汇 68 -1,401 0 1,401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2,144 0 2,144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通过当季平衡表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当季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人民币计价) 2014年上半年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953 80,489 75,536 A.货物和服务 2 5,342 72,321 66,979 a.货物 3 9,177 65,552 56,375 b.服务 4 -3,835 6,768 10,604 1.运输 5 -1,766 1,092 2,858 2.旅游 6 -2,702 1,521 4,223 3.通讯服务 7 -7 46 53 4.建筑服务 8 222 339 117 5.保险服务 9 -529 122 651 6.金融服务 10 -15 96 11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79 526 24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672 24 696 9.咨询 13 499 1,288 789 10.广告、宣传 14 19 138 119 11.电影、音像 15 -22 5 27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892 1,540 648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33 32 65 B.收益 18 338 6,729 6,391 1.职工报酬 19 629 720 90 2.投资收益 20 -291 6,009 6,300 C.经常转移 21 -727 1,439 2,167 1.各级政府 22 -89 45 134 2.其它部门 23 -638 1,394 2,032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4,751 75,186 70,435 A.资本项目 25 -27 77 104 B.金融项目 26 4,779 75,109 70,330 1.直接投资 27 5,705 11,279 5,574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912 1,463 3,375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7,617 9,816 2,199 2.证券投资 30 2,263 4,081 1,818 2.1资产 31 154 985 831 2.1.1 股本证券 32 108 520 412 2.1.2 债务证券 33 46 465 419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57 464 407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12 0 12 2.2负债 36 2,109 3,096 987 2.2.1 股本证券 37 1,017 1,337 320 2.2.2 债务证券 38 1,092 1,759 667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295 1,467 172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203 292 495 3.其它投资 41 -3,189 59,750 62,939 3.1资产 42 -10,084 3,344 13,429 3.1.1 贸易信贷 43 640 1,726 1,086 长期 44 13 35 22 短期 45 627 1,691 1,064 3.1.2 贷款 46 -3,477 75 3,551 长期 47 -973 0 973 短期 48 -2,503 75 2,578 3.1.3 货币和存款 49 -7,130 1,537 8,667 3.1.4 其它资产 50 -117 7 124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17 7 124 3.2负债 53 6,895 56,405 49,510 3.2.1 贸易信贷 54 -499 568 1,067 长期 55 -9 10 19 短期 56 -490 558 1,048 3.2.2 贷款 57 4,713 52,317 47,604 长期 58 -771 1,581 2,351 短期 59 5,484 50,736 45,252 3.2.3 货币和存款 60 2,612 3,332 721 3.2.4 其它负债 61 69 188 119 长期 62 121 124 3 短期 63 -52 64 115 三.储备资产 64 -9,057 46 9,103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3 8 5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8 38 0 3.4外汇 68 -9,099 0 9,099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647 0 647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通过一季度及二季度平衡表人民币值累加而成。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美元计价) 2014年二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734 7,025 6,291 A.货物和服务 2 792 6,310 5,518 a.货物 3 1,089 5,738 4,649 b.服务 4 -297 572 869 1.运输 5 -143 91 233 2.旅游 6 -205 131 336 3.通讯服务 7 -1 4 5 4.建筑服务 8 15 26 11 5.保险服务 9 -42 12 54 6.金融服务 10 -2 8 10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5 44 19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55 2 57 9.咨询 13 30 102 72 10.广告、宣传 14 2 11 9 11.电影、音像 15 -2 0 2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84 139 55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4 2 6 B.收益 18 22 614 591 1.职工报酬 19 60 70 10 2.投资收益 20 -37 544 582 C.经常转移 21 -80 101 181 1.各级政府 22 -6 5 11 2.其它部门 23 -74 96 170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162 6,216 6,378 A.资本项目 25 -6 6 12 B.金融项目 26 -156 6,210 6,366 1.直接投资 27 393 906 512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87 123 310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580 782 202 2.证券投资 30 146 262 116 2.1资产 31 7 73 66 2.1.1 股本证券 32 17 42 25 2.1.2 债务证券 33 -10 31 41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10 31 41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负债 36 138 189 51 2.2.1 股本证券 37 91 116 25 2.2.2 债务证券 38 47 73 26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9 42 23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28 31 3 3.其它投资 41 -695 5,042 5,737 3.1资产 42 -1,176 124 1,300 3.1.1 贸易信贷 43 -176 0 176 长期 44 -4 0 4 短期 45 -173 0 173 3.1.2 贷款 46 -387 6 393 长期 47 -87 0 87 短期 48 -299 6 306 3.1.3 货币和存款 49 -607 118 725 3.1.4 其它资产 50 -6 0 6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6 0 6 3.2负债 53 481 4,918 4,437 3.2.1 贸易信贷 54 92 92 0 长期 55 2 2 0 短期 56 91 91 0 3.2.2 贷款 57 216 4,547 4,331 长期 58 -124 93 217 短期 59 340 4,454 4,113 3.2.3 货币和存款 60 169 265 95 3.2.4 其它负债 61 3 14 11 长期 62 11 6 -5 短期 63 -8 8 16 三.储备资产 64 -224 3 228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1 1 0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 0 3.4外汇 68 -228 0 228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348 0 348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按单季编制。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美元计价) 2014年上半年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805 13,110 12,305 A.货物和服务 2 868 11,780 10,912 a.货物 3 1,493 10,677 9,184 b.服务 4 -625 1,103 1,727 1.运输 5 -288 178 466 2.旅游 6 -440 248 688 3.通讯服务 7 -1 7 9 4.建筑服务 8 36 55 19 5.保险服务 9 -86 20 106 6.金融服务 10 -2 16 18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46 86 4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109 4 113 9.咨询 13 81 210 129 10.广告、宣传 14 3 23 19 11.电影、音像 15 -4 1 4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145 251 106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5 5 11 B.收益 18 55 1,096 1,041 1.职工报酬 19 102 117 15 2.投资收益 20 -47 979 1,026 C.经常转移 21 -118 235 353 1.各级政府 22 -15 7 22 2.其它部门 23 -104 227 331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778 12,248 11,471 A.资本项目 25 -4 13 17 B.金融项目 26 782 12,236 11,454 1.直接投资 27 930 1,838 908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311 238 550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1,241 1,599 358 2.证券投资 30 369 665 296 2.1资产 31 25 160 135 2.1.1 股本证券 32 18 85 67 2.1.2 债务证券 33 8 76 68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9 76 66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2 0 2 2.2负债 36 344 505 161 2.2.1 股本证券 37 166 218 52 2.2.2 债务证券 38 178 287 109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212 240 28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33 48 81 3.其它投资 41 -517 9,733 10,250 3.1资产 42 -1,641 546 2,186 3.1.1 贸易信贷 43 106 282 176 长期 44 2 6 4 短期 45 104 276 173 3.1.2 贷款 46 -566 12 578 长期 47 -159 0 159 短期 48 -407 12 419 3.1.3 货币和存款 49 -1,161 250 1,412 3.1.4 其它资产 50 -19 1 20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9 1 20 3.2负债 53 1,124 9,187 8,063 3.2.1 贸易信贷 54 -82 92 174 长期 55 -1 2 3 短期 56 -81 91 171 3.2.2 贷款 57 769 8,522 7,753 长期 58 -125 258 383 短期 59 894 8,264 7,370 3.2.3 货币和存款 60 426 543 117 3.2.4 其它负债 61 11 31 19 长期 62 20 20 1 短期 63 -8 10 19 三.储备资产 64 -1,479 8 1,486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1 1 1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6 0 3.4外汇 68 -1,486 0 1,486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104 0 104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由分季度平衡表累加得到。 2014-09-29/safe/2014/0929/5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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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3084亿美元,对外负债43163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9921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402亿美元,证券投资2612亿美元,其他投资13512亿美元,储备资产4055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4%、21%和64%;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4748亿美元,证券投资4223亿美元,其他投资14192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7%、10%和33%。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6月末 净头寸 1 19,921 A.资产 2 63,084 1.对外直接投资 3 6,402 2.证券投资 4 2,612 2.1股本证券 5 1,650 2.2债务证券 6 961 3.其他投资 7 13,512 3.1贸易信贷 8 3,884 3.2贷款 9 3,672 3.3货币和存款 10 4,909 3.4其他资产 11 1,046 4.储备资产 12 40,558 4.1货币黄金 13 450 4.2特别提款权 14 112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65 4.4外汇 16 39,932 B.负债 17 43,163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4,748 2.证券投资 19 4,223 2.1股本证券 20 3,054 2.2债务证券 21 1,169 3.其他投资 22 14,192 3.1贸易信贷 23 3,282 3.2贷款 24 6,775 3.3货币和存款 25 3,861 3.4其他负债 26 273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4-09-29/safe/2014/0929/5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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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4-09-29/safe/2014/0929/5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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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84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2139亿元人民币,逆差1293亿元人民币。2014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893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4780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585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37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347亿美元,逆差210亿美元。2014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454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406亿美元,逆差累计952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8 2014.1-8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293 -5,850 贷方 846 8,930 借方 2,139 14,780 1.运输差额 -304 -2,373 贷方 193 1,505 借方 497 3,878 2.旅游差额 -745 -4,106 贷方 277 2,061 借方 1022 6,167 3.通讯服务差额 -4 -15 贷方 10 65 借方 14 80 4.建筑服务差额 47 300 贷方 68 463 借方 21 163 5.保险服务差额 -98 -725 贷方 13 154 借方 110 879 6.金融服务差额 -2 -13 贷方 17 152 借方 20 16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366 贷方 84 699 借方 50 33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12 -894 贷方 3 30 借方 115 923 9.咨询差额 76 678 贷方 212 1,723 借方 137 1,045 10.广告.宣传差额 14 48 贷方 36 206 借方 22 158 11.电影.音像差额 -2 -27 贷方 1 7 借方 3 34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91 951 贷方 -73 1,823 借方 118 87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40 贷方 6 43 借方 11 8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8 2014.1-8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210 -952 贷方 137 1,454 借方 347 2,406 1.运输差额 -49 -386 贷方 31 245 借方 81 631 2.旅游差额 -121 -668 贷方 45 335 借方 166 1,004 3.通讯服务差额 -1 -3 贷方 2 11 借方 2 13 4.建筑服务差额 8 49 贷方 11 75 借方 3 27 5.保险服务差额 -16 -118 贷方 2 25 借方 18 143 6.金融服务差额 0 -2 贷方 3 25 借方 3 2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 60 贷方 14 114 借方 8 54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8 -145 贷方 0 5 借方 19 150 9.咨询差额 12 110 贷方 34 280 借方 22 170 10.广告.宣传差额 2 8 贷方 6 34 借方 4 26 11.电影.音像差额 0 -4 贷方 0 1 借方 1 5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1 155 贷方 -12 297 借方 19 14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7 贷方 1 7 借方 2 1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9-30/safe/2014/0930/5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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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104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2046亿元人民币,逆差942亿元人民币。2014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8084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2641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45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79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332亿美元,逆差153亿美元。2014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316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058亿美元,逆差累计742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7 2014.1-7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942 -4,557 贷方 1,104 8,084 借方 2,046 12,641 1.运输差额 -293 -2,069 贷方 225 1,312 借方 517 3,381 2.旅游差额 -659 -3,361 贷方 264 1,784 借方 923 5,146 3.通讯服务差额 -3 -12 贷方 11 55 借方 14 67 4.建筑服务差额 43 253 贷方 68 395 借方 24 142 5.保险服务差额 -97 -627 贷方 20 141 借方 117 768 6.金融服务差额 -2 -10 贷方 16 134 借方 18 14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332 贷方 91 616 借方 39 28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07 -781 贷方 3 27 借方 110 808 9.咨询差额 96 602 贷方 228 1,510 借方 132 908 10.广告.宣传差额 16 35 贷方 33 171 借方 17 136 11.电影.音像差额 -2 -25 贷方 1 6 借方 3 30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7 1,142 贷方 142 1,896 借方 124 754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36 贷方 5 37 借方 7 7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7 2014.1-7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53 -742 贷方 179 1,316 借方 332 2,058 1.运输差额 -48 -337 贷方 36 214 借方 84 551 2.旅游差额 -107 -547 贷方 43 291 借方 150 838 3.通讯服务差额 -1 -2 贷方 2 9 借方 2 11 4.建筑服务差额 7 41 贷方 11 64 借方 4 23 5.保险服务差额 -16 -102 贷方 3 23 借方 19 125 6.金融服务差额 0 -2 贷方 3 22 借方 3 24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 54 贷方 15 100 借方 6 4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7 -127 贷方 0 4 借方 18 132 9.咨询差额 16 98 贷方 37 246 借方 21 148 10.广告.宣传差额 3 6 贷方 5 28 借方 3 22 11.电影.音像差额 0 -4 贷方 0 1 借方 1 5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 186 贷方 23 309 借方 20 123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6 贷方 1 6 借方 1 1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8-21/safe/2014/0821/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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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8月,银行结汇9033亿元人民币(等值1466亿美元),售汇9083亿元人民币(等值147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1亿元人民币(等值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881亿元人民币,售汇867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0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52亿元人民币,售汇4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5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1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6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4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6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22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08亿元人民币。 2014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7642亿元人民币(等值12642亿美元),累计售汇66096亿元人民币(等值1075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1546亿元人民币(等值18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57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07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65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02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10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327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978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491亿元人民币。 2014年8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90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2亿美元),对外付款16660亿元人民币(等值270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52亿元人民币(等值122亿美元)。 2014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3372亿元人民币(等值2171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8256亿元人民币(等值2087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116亿元人民币(等值834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4-09-16/safe/2014/0916/5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