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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1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这是我国首次公布季度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数据。 统计显示,2011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3948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7%;对外金融负债24608亿美元,增长5%;对外金融净资产19340亿美元,增长8%。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对外直接投资3174亿美元,证券投资2635亿美元,其他投资6983亿美元,储备资产3115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7%、6%、16%和71%;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15260亿美元,证券投资2231亿美元,其他投资711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2%、9%和29%。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3月末 净头寸 19340 A.资产 43948 1.对外直接投资 3174 2.证券投资 2635 2.1股本证券 632 2.2债务证券 2003 3.其他投资 6983 3.1贸易信贷 2334 3.2贷款 1508 3.3货币和存款 2125 3.4其他资产 1015 4.储备资产 31156 4.1货币黄金 485 4.2特别提款权 126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99 4.4外汇 30447 B.负债 24608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5260 2.证券投资 2231 2.1股本证券 2063 2.2债务证券 168 3.其他投资 7117 3.1贸易信贷 2191 3.2贷款 2647 3.3货币和存款 2039 3.4其他负债 24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2011-07-26/safe/2011/0726/4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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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3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859.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668.7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91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43.20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29.75%;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116.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70.25%,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925.50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91亿美元。 从短期外债构成看,2011年3月末,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余额为3114.5亿美元,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6%,其中贸易信贷占53%,贸易融资占23%。由于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的,所有的对外支付均通过贸易项下完成,不构成额外的支付,其增长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基本上符合,因此,这部分短期外债占比上升不会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562.66亿美元,占42.59%;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149.29亿美元,占31.33%;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505.39亿美元,占13.78%;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91.61亿美元,占10.67%;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8.44亿美元,占1.59%;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1.31亿美元,占0.04%。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990.23亿美元,占81.51%,所占比重较2010年末上升1.53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78.47亿美元,占18.49%。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68.3%,较2010年末下降2.11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7.68%,较2010年末下降0.88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较2010年末下降0.41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元等,合计占比20.02%,较2010年末上升3.4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478.41亿美元,占23.01%;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2.61亿美元,占12.63%;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73.56亿美元,占8.35%;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81.42亿美元,占3.92%;投向房地产业105.94亿美元,占5.1%。 2011年1-3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140.99亿美元,同比增加59.48亿美元,上升72.97%;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45.99亿美元,同比减少10.35亿美元,下降18.37%;支付利息4.6亿美元,同比减少2.34亿美元,下降33.71%。(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1-07-07/safe/2011/0707/4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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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6425.2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4028.2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397亿美元。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804.17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28.08%;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621.11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71.92%,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2224.11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397亿美元。 从短期外债构成看,2011年6月末,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余额为3482.21亿美元,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5%,其中贸易信贷占52%,贸易融资占23%。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大多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背景,其增长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基本上相适应,因此,这部分短期外债占比上升不会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828.52亿美元,占45.39%;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223.79亿美元,占30.38%;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524.18亿美元,占13.01%;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93.53亿美元,占9.77%;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6.79亿美元,占1.41%;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1.47亿美元,占0.04%。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3346.41亿美元,占83.07%,所占比重较2010年末上升3.09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81.87亿美元,占16.93%。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8.27%,较2010年末上升7.86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7.99%,较2010年末下降0.57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09%,较2010年末下降0.32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9.65%,较2010年末下降6.97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的为502.92亿美元,占23.79%;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为264.96亿美元,占12.53%;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为171.33亿美元,占8.1%;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为81.3亿美元,占3.85%;投向房地产业的为106.26亿美元,占5.03%。 2011年1-6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195.79亿美元,同比减少1.97亿美元,下降1%;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114.12亿美元,同比减少9.83亿美元,下降7.93%;支付利息11.07亿美元,同比减少3.36亿美元,下降23.28%。(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1-09-16/safe/2011/0916/4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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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8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444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1065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378亿美元。201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0,686亿美元,累计售汇7139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3548亿美元。 2011年8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2119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858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260亿美元。2011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00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9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236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9-28/safe/2011/0928/4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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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7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361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929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32亿美元。201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9243亿美元,累计售汇607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3169亿美元。 2011年7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954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624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330亿美元。201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2,89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0,790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210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8-31/safe/2011/0831/4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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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6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436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1005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30亿美元。201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882亿美元,累计售汇5144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2737亿美元。 2011年6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2177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740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437亿美元。201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93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166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177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7-25/safe/2011/0725/4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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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5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390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871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519亿美元。2011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446亿美元,累计售汇4139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2307亿美元。 2011年5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932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603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328亿美元。2011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7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427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1332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6-30/safe/2011/0630/4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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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 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88亿美元,同比下降21%。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2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7亿美元,收益顺差51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116亿美元。 2011年一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861亿美元,同比增长41%。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48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出27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425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因交易增加141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净增加1380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投资增加32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减少1亿美元。(完) 附件1: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11年一季度) 2011-07-11/safe/2011/0711/4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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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1年二季度及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 2011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二季度,经常项目顺差696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68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8亿美元,收益顺差44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7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顺差67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02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365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369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2亿美元。 201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98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顺差1793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77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1年 二季度 2011年 上半年2 一.经常项目 1 696 984 A.货物和服务 2 578 698 a.货物 3 685 893 贷方 4 4749 8761 借方 5 4064 7867 b.服务 6 -108 -195 贷方 7 453 906 借方 8 560 1101 B.收益 9 44 95 C.经常转移 10 75 191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3 11 670 1793 其中:直接投资 12 402 851 三. 储备资产 13 -1365 -2777 3.1 货币黄金 14 0 0 3.2 特别提款权 15 1 2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6 2 -30 3.4 外汇 17 -1369 -2749 3.5 其它债权 18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2011年上半年初步数由2011年一季度修订数与2011年二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2011-08-16/safe/2011/0816/4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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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流量)和对外资产负债状况(存量)分别集中反映在其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简称BOP)和国际投资头寸表(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简称IIP)中。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界对于中国的对外资产负债状况越来越关注。为便于理解国际投资头寸表,本文拟对使用者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做一些说明。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如何编制的 (一)居民原则是国际收支统计的最基本原则 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头寸状况是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统计的范围。 这里的“中国居民”,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中资企业、中国人的概念不同。举例来说,对于我国投资人在境外设立的、境外上市的企业,即红筹企业,该企业就是其所在地的居民,而不是中国居民。因此,国内投资人在该境外企业中拥有的权益和相互交易是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的记录范围,而该境外企业与境外其他主体之间的交易和债权债务情况就不再纳入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了。 按照居民原则,在境内设立、境外上市的企业,即H股公司,其股权融资计入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中的对外负债中的直接投资(外资股份占比10%以上)或者证券投资(外资股份10%以下)项下。 为更好防范涉外金融风险,我国自2009年起建立了中资金融机构外汇金融资产和负债统计制度,基于法人原则来监测金融机构的外汇资产负债、证券及衍生产品等投资情况,既包括了其境内的外汇资产负债,也包括了其境外分支机构的外汇资产负债。 (二)市值重估是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的基本计价原则 根据《国际收支手册》,国际收支交易主要采用交易时的市场价格计价,国际投资头寸表是按期末市场价格计算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价值。对于不在金融市场上交易,或不定期交易的金融工具来说,需要估算其市场价格,而大部分债务类工具(如贷款、存款等)则按账面价值记录。 从我国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的实践来看,大部分项目以市场价格为指导进行编制,但部分项目因数据采集困难未进行市价重估。 我国编制对外直接投资和在华直接投资项目时,使用企业自身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方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持有损益等)来计量头寸,主要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境外投资企业调查的渠道采集数据。该方法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可的有效方法,并且随企业会计记录的完善而与市场价值越来越接近。从多年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回和利润留存的数据来看,其与国际投资头寸表中记录的在华直接投资总量相匹配。即便在金融危机期间也没有出现利润大量流出的情形,这也验证了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在华直接投资利润和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存量数据的准确性。 从国际投资头寸表证券投资项目来看,股本证券投资负债(他国持有本国股票)是各国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由于股票发行人易于辨识,而持有人经常发生变动,所以本国持有他国股票数据(资产)相对容易获取且准确性高,本国股票被他国持有的数据(负债)较难统计。因此,目前我国在计量股本头寸时使用交易价值累计得到,未按照期末价值进行市值重估。也正因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协调(联合)的证券投资调查(CPIS,coordinated portfolio investment survey),即通过对各参与国持有其他各国证券的调查,来帮助成员实现全球证券投资资产和负债数据的协调。从我国股本证券负债数据的质量来看,确实存在低估的情况。如2009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中他国持有我国股本证券为1748亿美元,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PIS数据,2009年末他国持有我国股本证券为3874亿美元。但由于CPIS数据时滞较长,无法满足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的时效性要求,且我国尚未参加该项调查,故我国暂未使用其数据。目前我们正在研究首先自涉及证券交易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引入股权市值重估,进而改进编制方法。 此外,其他投资由于大多采用账面价值原则进行计值,因此,不存在市值重估的问题。 如何理解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如同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一样,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国家的对外资产负债表,是一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状况的整体反映,也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市场涉外风险防范的重要信息参考。其中,对外金融资产包括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主要是进口预付款、出口应收款、贷款、货币和存款等)和储备资产四部分;对外金融负债包括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主要是进口应付款、出口预收款、贷款、货币和存款等)三部分。 国际投资头寸表所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的存量,也就是截至某一时点的余额。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由特定时期内的国际收支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等引起。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相抵后的差额就是净头寸,如果对外资产大于对外负债,即表现为净资产,则该国或地区是对外净债权国;反之,则为净债务国。 观察2004~2010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保持增长态势,资产增幅快于负债。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从2004年末的9291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末的41260亿美元,年均增长28%;我国对外金融负债从2004年末的6527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末的23354亿美元,年均增长24%。这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表明我国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经济实力也不断增强。 其次,我国国际投资头寸呈现为对外净资产,且对外净资产逐年大幅增加。我国对外净资产从2004年末的2764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末的17907亿美元,年均增长37%。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近两万亿美元。这表明我国已成为一个对外资本输出的净债权国,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排名,我国是2010年世界最大资本净输出国,同时也是仅次于日本的世界最大对外净债权国,已成为国际资本供应的一支重要新兴力量,在国际金融动荡中发挥着重要的稳定作用。 第三,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结构分布较为集中。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以外汇储备为主,2011年6月末,外汇储备余额达31975亿美元,占对外金融资产的69%;对外金融负债主要集中在私人部门的直接投资等,2011年6月末外国来华投资15838亿美元,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0%。外汇储备资产主要是我国多年来经常项目(主要是货物出口)与资本项目(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双顺差”累积的结果。保持充足的外汇储备,对于便利企业对外开展经济交往活动、确保国际清偿能力、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利于鼓励藏汇于民,通过拓宽资本输出渠道,逐步优化我国对外资产结构和提高外汇资源使用效率。对外负债以来华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具有长期经营、稳定性强的特点,有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优化企业管理制度,对我国的金融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尽管国际投资头寸表反映了一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总体状况,但一国对外净资产或净负债并不代表金融实力的强弱,一个国家的金融实力更多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部门的国际竞争能力及其主权货币的国际化程度等多种因素。同时,对外金融负债也不等于外债,不能用于说明一国的偿还义务。对外金融负债包括股本负债和债务负债。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外债统计:编制者和使用者指南》,外债仅指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债务类负债,即债券、贷款、存款等,不包括“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的股本证券(即发行或买卖股票)等股本负债。外商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不算我们的外债,这与股本负债的性质有关。股东或股票持有人主要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分红派息或者清盘来实现自己的权益,但不能轻易从股本发行人那里抽回原来投入的资金,仅对公司破产后的剩余价值享有债权;股本发行人除需要向股东或股票持有人分配利润或股息外,也没有还款义务。不论现在股权的市场估值是多少,最终价值实现要靠市场变现,而往往资产集中抛售时,有可能出现资产价值大幅缩水;集中汇出时,还可能面临本地货币贬值的风险。这在历次经济金融危机中屡见不鲜。(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 2011-12-05/safe/2011/1205/4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