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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河南省分局”)政务事项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河南省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河南省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 一、申请 申请人向河南省分局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河南省分局子站相应页面下载或至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现场领取。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口头申请 河南省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受理 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并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答复 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河南省分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河南省分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河南省分局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并加盖河南省分局印章。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并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 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事机构是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69089840 传真号码:0371-69089824 邮政编码:450018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5-02-24/henan/2018/0720/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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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henan/)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经常项目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资本项目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19-12-18/henan/2018/1228/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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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一、政务公开指南 http://zhengzhou.pbc.gov.cn/zhengzhou/124182/124186/index.html 二、政务公开制度 http://zhengzhou.pbc.gov.cn/zhengzhou/124182/124233/124236/index.html 三、政务公开目录 http://zhengzhou.pbc.gov.cn/zhengzhou/124182/124184/index.html 2018-06-28/henan/2018/0628/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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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2018-06-27/henan/2018/0627/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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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90亿美元,较2024年12月末上升67亿美元,升幅为0.21%。 2025年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2-21/gansu/2025/0221/2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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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现行有效执法证人员信息统计表(截至2020年6月) 2020-07-15/henan/2020/0715/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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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全辖)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4-01/henan/2020/040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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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2-03/henan/2020/0203/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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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月,银行结汇13040亿元人民币,售汇1628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5年1月,银行结汇1815亿美元,售汇2268亿美元。 2025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70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61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5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84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有序,未来有基础、有条件继续平稳运行。一是我国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在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下,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巩固,对外汇市场形成有力支撑。二是我国涉外经济韧性强,1月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700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外资稳步净买入境内债券,持有人民币资产意愿保持稳定。1月下旬涉外收支已转为顺差,2月以来继续保持顺差态势,银行结售汇基本平衡。三是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深度不断拓展,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明显增多,可以更好缓释外部冲击,有助于市场交易更加理性有序。此外,我国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有丰富的逆周期调节工具,有能力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2-21/gansu/2025/0221/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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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2%,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2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091亿美元,增长7%;进口26412亿美元,增长2%。2024年,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继续优化升级,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货物贸易顺差扩大并推动经常账户顺差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小幅增长。2024年,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10%。境外个人来华和境内个人出境旅行增长较快,带动旅行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61%和27%。生产性服务贸易也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248亿美元,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415亿美元,分别增长29%和9%。 问:2024年我国双向跨境投资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逆差自主平衡,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有序。 一是境内主体合理配置境外资产。经常账户顺差形成资金净流入,从国际收支上看,主要对应于境内主体对外投资的相应增长。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布局加快,带动2024年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增加1302亿美元,对外股票和债券投资也有所增长,对外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4年,在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908亿美元,其中四季度流入规模较前三个季度明显增长。考虑到境外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境内融资便利度上升等因素,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倾向于增加本地融资、减少或偿还境外贷款,来华债务性质直接投资呈现阶段性净流出。 当前我国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在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下,经济回暖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巩固,我国国际收支有望继续保持基本平衡态势。 2025-02-21/gansu/2025/0221/2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