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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末下降8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97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82亿美元,降幅为0.26%。 8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总体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全球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经济局势等不确定因素继续发酵,美元指数波动上升。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外汇储备规模略有下降。 今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受到较大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但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延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 展望未来,尽管国际环境错综复杂,金融市场不确定性上升,但我国经济将保持韧性好、适应能力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面,同时坚持改革开放目标不动摇,有利于维护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8-09-07/dalian/2018/0907/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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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供求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2018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097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82亿美元,降幅为0.26%。8月,银行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今年以来累计逆差10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收窄91%;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44亿美元,环比收窄63%。 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吸引国际资本流入我国,企业、个人等购汇行为较为理性有序。一是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较快增长。8月份,证券投资涉外收支顺差175亿美元,环比增加2.9倍;证券投资结售汇顺差43亿美元,为2015年7月以来的最高值。二是企业进口贸易融资持续增加。8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贸易跨境融资余额环比增长23亿美元,今年以来累计上升169亿美元。三是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收窄。8月份,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54亿美元,环比收窄65%。此外,投资收益购汇季节性回落,环比下降33%;个人购汇因暑期海外旅游旺季和开学季临近环比有所回升,但同比下降2%。 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地缘政治局势紧张,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金融动荡加大,我国外汇市场在诸多不利的外部环境下依然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局面。未来,外部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但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稳步深入推进,经济运行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措施将继续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我国能够有效应对潜在外部冲击,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18-09-21/dalian/2018/092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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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持有标准仓单对应的仓储费,由交易所、会员代收的,结汇应如何办理?应使用何种结汇代码?如何进行结汇数据报送?仓储费相关的资金划转,应当如何进行涉外收付款申报?应使用何种涉外收支交易编码? 答: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持有标准仓单对应的仓储费,属于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的款项。仓储费由会员、交易所进行代收代转的,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根据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会员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实际结果,办理交易涉及仓储费结汇,结汇的时限和方式遵从现行期货交易结算制度和规则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政策问答(第一期)中第五条的要求,进行结汇数据报送。 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经纪机构通过银期转账将其资金从境内专用期货结算账户(NRA)划入境内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时,境内会员期货公司收到的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交的仓储费,如能够单独区分,应申报为“228050-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 2.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多个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时,不同特定品种之间的盈亏是否可以办理轧差结售汇? 答:通过同一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交易境内多个特定品种的同一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经纪机构,该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为其在不同特定品种间的交易盈亏、手续费等进行净额结算,并根据实际结果办理结汇、购汇;有关净额结算、结汇、购汇的时限及方式、补足资金缺口的操作等遵从期货交易结算制度和规则办理。 2018-09-26/dalian/2018/0926/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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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专用期货结算账户,能否适用于不同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结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附件1“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外汇账户收支范围”的相关规定,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的支出范围包含“汇往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收入范围包含“从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开立的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可用于办理不同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的资金收付、汇兑及划转。相关业务操作应遵从期货交易结算制度和规则办理。 2.已经根据某一家交易所会员证书,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在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其他交易所的特定品种交割货款结算服务,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交易所新增特定品种的提供交割货款结算服务时,应如何办理? 答:已经提交某一家交易所会员证书,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其他交易所的特定品种交割货款结算服务,无需再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手续,可持该新增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在会员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原交易所新增特定品种的交割货款结算服务,无需向当地外管局报备。 2018-09-18/dalian/2018/0918/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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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8月,银行结汇11075亿元人民币(等值1618亿美元),售汇12092亿元人民币(等值1767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17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371亿元人民币,售汇1100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3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04亿元人民币,售汇108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8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0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37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36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1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18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7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84亿元人民币。 2018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81479亿元人民币(等值12583亿美元),累计售汇82246亿元人民币(等值1268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66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69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488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5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54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6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81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078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377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97亿元人民币。 2018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11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6亿美元),对外付款21422亿元人民币(等值31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03亿元人民币(等值44亿美元)。 2018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925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46亿美元),对外付款151112亿元人民币(等值2333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856亿元人民币(等值286亿美元)。 2018-09-20/dalian/2018/0920/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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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外汇局大连市分局认真组织辖区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为增强宣传效果,日前大连市分局组织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以“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外汇指定银行采取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播放LED屏、智能机器人对话宣传等灵活、新颖的形式开展诚信兴商宣传,讲解外汇政策、外汇典型案例,同时主动走进街区分发宣传材料,就网络炒汇等问题提示社会公众防范风险。通过诚信兴商集中宣传日活动,提升了全社会诚信合规用汇意识。 2018-09-19/dalian/2018/0919/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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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2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万亿美元)。 2018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7.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15万亿美元)。 2018-09-25/dalian/2018/0925/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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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11亿元,支出15369亿元,顺差34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52亿元,支出12123亿元,顺差232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9亿元,支出3246亿元,逆差198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96亿美元,支出2246亿美元,顺差5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12亿美元,支出1772亿美元,顺差34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474亿美元,逆差2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42 50 15,711 2,296 -15,369 -2,24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29 340 14,452 2,112 -12,123 -1,772 2.服务贸易差额 -1,987 -290 贷方 1,259 184 借方 -3,246 -474 2.1加工服务差额 103 15 贷方 105 15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0 6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429 -63 贷方 247 36 借方 -676 -99 2.4旅行差额 -1,539 -225 贷方 208 30 借方 -1,747 -255 2.5建设差额 7 1 贷方 59 9 借方 -53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5 -7 贷方 19 3 借方 -64 -9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6 2 借方 -24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7 -26 贷方 27 4 借方 -204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166 24 借方 -145 -2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360 53 借方 -264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 1 借方 -35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9-27/xiamen/2018/0927/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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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0764亿美元,对外负债1310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33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80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7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020亿美元,债券资产133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41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5%、12%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274亿美元,美元资产738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104亿美元,分别占12%、69%和20%。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100亿美元,占比47%;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664亿美元,占比53%。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055亿美元,债券负债201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02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077亿美元,美元负债498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043亿美元,分别占31%、38%和31%。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27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573亿美元,占比58%。(完) 2018-09-27/xiamen/2018/0927/1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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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重庆外汇管理部、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安徽、河南、云南、甘肃、青海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018-09-27/xiamen/2018/0927/1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