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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http://www.gov.cn/xinwen/2020-01/03/content_5466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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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上升。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总计持有债券8700亿元人民币,较2015年末增加834亿元人民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逐步增强的市场环境下,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债券存在管理外汇风险的需求。当然,境外投资者可以在境外人民币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但随着国内外汇市场深度逐步提高,有条件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在债券和外汇市场进行综合管理。此次发布《通知》,既是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也是推动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 2、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 答:《通知》所称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这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范围保持一致。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不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主要考虑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1号》规定,目前境外央行类机构已有多种渠道参与境内外汇市场,可以便利地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3、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哪些类型? 答:为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规定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在国内外汇市场已有的衍生品类型内不作交易品种限制。 4、如何理解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需原则? 答:实需原则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或者说债券投资项下的外汇风险敞口是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基础。在实需原则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于单只债券或债券组合投资的外汇风险敞口状况,灵活选择外汇衍生品工具,以及运用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 实需原则是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与市场参与者自身的审慎交易原则是内在一致的。这既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市场参与者的交易灵活性提供了保障。 5、由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外汇风险管理服务的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现有政策安排,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结算等债券投资相关服务。因此,结算代理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提供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更好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未来,外汇局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不断丰富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的交易模式。 6、境外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 答:我国外汇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也称批发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也称零售市场或银行结售汇市场)两个层次,前者以金融机构提供市场流动性为主。考虑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主要是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现阶段不是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因此以客户身份参与银行柜台市场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遵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的规定执行。 7、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有什么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项下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的规定执行,通过本外币专用账户直接在结算代理人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外汇局不进行事前核准或审批。 8、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否需要与交易对手签署主协议? 答:签署主协议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普遍惯例。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双方可以自主协商选择并签署主协议。 9、下一步外汇局对发展外汇市场有什么考虑? 答:未来,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丰富交易工具,扩宽参与主体,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基础设施,更好地满足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境内外市场各类主体的外汇风险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2017-02-27/safe/2017/0227/6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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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上午,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推进暨金融支持上合示范区与自贸片区建设座谈会在青岛国际金融中心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主办,青岛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承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同志、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及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青岛市4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行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资本项目处、经常项目处,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跨境办分别就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政策、自贸片区外汇及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为银行深入了解政策导向、合规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助力上合示范区和自贸片区建设提供了指导。 座谈会中,自律机制牵头单位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就今年8月份印发的《关于促进跨境结算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试行)》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青岛分行就落实便利化政策进行经验交流;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农商银行就支持上合示范区和自贸片区建设分享了工作思路,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就进一步推进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落实金融支持上合示范区和自贸片区建设情况开展了深入座谈。 张朝晖同志指出,上合示范区和自贸片区建设是青岛的大事,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对此高度重视,青岛的银行机构有基础、有责任、有能力通过落实好各项金融便利化和改革试点政策来支持好、服务好两区建设,并在支持和服务中发展壮大自身。对于全市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如何落实防风险和促便利的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支持上合示范区和自贸片区建设,张朝晖同志提出六项工作要求:一是树立正确的展业理念意识,二是提升“抓异常”的真实性审核能力,三是用足用好试点创新政策,四是继续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五是做好面向涉外主体的政策传导工作,六是认真做好自律机制建设工作。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十项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将继续跟进指导青岛市自律机制及各成员单位探索落实便利化政策举措,督导辖内银行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根本,主动建立防风险与促便利并重的发展理念,推进上合示范区、自贸片区各项金融创新试点政策落地实施,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和资本项目扩大开放贡献金融力量。 2019-10-17/qingdao/2019/1017/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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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后,为推进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积极落实总局批复精神,立即安排部署、积极行动,通过政策解读、媒体宣传、业务培训等一揽子措施,全力推动试点政策的落地实施。 10月12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召开全市银行业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座谈会,向各银行分管行长和国际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试点政策、传达改革精神,要求各银行正确把握便利化和防风险的关系,既要为涉外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也要关注风险、尽职审查。 10月14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资本项目处组织召开“上合示范区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政策培训会”,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辖内各支局,全市40余家银行国际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支行业务操作人员共300余人参训。会上,资本项目处有关人员向辖内各支局、各银行解读了十项试点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设计及主要特点,从政策内涵和操作实务角度对十项试点业务内容、适用范围等进行逐条梳理解读,对业务操作流程、关键环节等予以详细说明,还在现场答疑环节就各银行关心的问题一一给予答复。 此外,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还先后编发新闻宣传稿、答记者问,在地方主要媒体刊载,详细宣传和解读各项试点政策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红利等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试点政策,扩大政策的宣传覆盖面,提升涉外主体的知晓度;以专报件形式报送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并得到充分肯定。 十项试点政策落地以来,企业、银行等涉外主体高度关注、反响热烈,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政策发布第一天,中行、交行即为3家企业办理了3笔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业务,合计1238万元人民币;中行首发办理4笔外债注销登记试点业务,1笔跨地区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 2019-10-21/qingdao/2019/1022/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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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自2020年1月1日起,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现就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内容,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三、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五、2020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七、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的企业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务主管部门共享,企业无需另行报送。 八、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 2019年12月31日 2020-01-06/safe/2020/0106/1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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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青岛市分局张朝晖副局长带队赴黄岛调研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青岛农商行5家银行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其金融服务开展情况和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5家参会银行首先结合支持自贸区实践逐一进行交流发言。随后,张朝晖副局长指出,自贸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更是青岛的大事,青岛的金融业特别是自贸区青岛片区内的银行机构有基础、有责任支持好、服务好自贸区建设,并在支持和服务中发展壮大自身。 张朝晖副局长对参会的银行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立足当前,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深耕细作,积极支持自贸片区企业发展。二是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深刻理解“便利化”与“防风险”之间的辩证关系,切实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能力,牢牢守住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底线。三是要充分利用贴近自贸区青岛片区优势,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外汇政策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自贸片区涉外经济快速发展。 2019-11-13/qingdao/2019/1113/1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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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上午,“上合示范区进出口企业国际业务改革创新研讨会”在青岛胶州市上合服务中心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人民银行胶州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胶州市支局、胶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主办,交通银行胶州支行承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商务局、胶州市商务局、胶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以及50多家企业参加,胶州市副市长李宝帅、青岛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孝芝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胶州市支行行长、外汇局胶州市支局局长宋延边同志发言,人民银行青岛中支跨境办和外汇局胶州市支局外汇管理科分别介绍了上合示范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与资本项目外汇改革相关支持政策,交通银行专家讲解了汇率走势及汇率避险产品。 参会50多家企业的进出口额约占胶州市的一半,在胶州市外向型经济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参会企业表示,此次研讨会响应政策迅速,讲解透彻,真正做到了惠及广大企业,对推动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进企业与上合国家贸易伙伴的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9-10-17/qingdao/2019/1017/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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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莱西市支局在莱西月湖广场组织开展了外汇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莱西市支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册页,介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上线的“数字外管”微信公众服务号,并解答了50余名群众的现场咨询。 2019-09-26/qingdao/2019/0926/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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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 二是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守实需交易原则,限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保障外汇市场秩序。 三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机制选择,便利外汇风险管理。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7-02-27/safe/2017/0227/6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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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增强对外窗口员工服务意识,激发工作热情,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分局对外服务效能,9月1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举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窗口服务培训班。中心支行副行长、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同志出席并作总结讲话,相关窗口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柜台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来自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的培训老师介绍了招行以“服务创优,体验未来”为主题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并从服务礼仪、服务态度、沟通技巧、客户投诉处理技巧等方面,讲授了主题为“服务蜕变,共赢未来”的服务礼仪课。参训人员还深入招行营业大厅进行现场观摩,以顾客的身份,亲身体验了招行智能式、温馨化的柜台服务。 张朝晖同志做总结讲话时指出,目前服务窗口在标准化建设、管理机制、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要求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服务意识、业务能力、依法行政、纪律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提升服务意识;二是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落地;三是主动钻研,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加强管理,及时处理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五是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 这次窗口服务专题培训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次实际行动,实现了主题教育与对外服务窗口员工培训教育的深度融合,也是对标先进“走出去”、成功经验“请进来”的有益尝试,进一步增强了窗口员工的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了自我情绪控制、表达同理、了解需求、表达观点等沟通技巧,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2019-09-10/qingdao/2019/0910/1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