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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近期查处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实,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境外股东运营的网络炒汇平台提供业务推广服务,招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外汇按金交易,并违规收取服务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性质恶劣。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目前,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文),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将继续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完) 2019-05-13/hubei/2019/0513/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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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总体看,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储备资产稳定增加,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仍是经常账户顺差的基础。2019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6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945亿美元,同比增长83%。分别看货物出口和进口,货物出口5404亿美元,同比增长2%;货物进口4459亿美元,同比下降7%。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同比下降14%。旅行和运输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576亿美元,同比下降9%;运输逆差125亿美元,同比下降14%。 三是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2019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14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440亿美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26亿美元。另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一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约150亿美元,同比继续增长。 四是储备资产继续小幅增长,国际收支保持自主平衡。2019年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10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100亿美元。 2019-05-13/hubei/2019/0513/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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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慈溪市支局联合建行慈溪支行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向辖内中小外贸企业讲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介绍贸易信贷报告系统操作流程,宣传汇率避险知识。 2019-05-16/ningbo/2019/0516/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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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5-16/ningbo/2019/0516/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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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在澳门注册的境外机构)中标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澳门大学新校区校址选在珠海横琴岛,横琴岛由澳门实行封闭管理,该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境内某公司向该工程除了提供工程所需的冷水机、热泵机组等设备物资(无需报关)外,还负责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收到该境外工程总承包商汇入的相应对价款如何申报? 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所在的经济体虽在国内,且由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在澳门注册的境外机构为非居民)中标,但建设工程所有权属于澳门政府,故不属于境内建设的范畴。该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境内公司向境外工程提供所需冷水机、热泵机等设备物资无需报关,获得的工程款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该境内公司为境外工程出口设备提供售后安装服务,并发生相应的安装调试费收入,也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 2019-05-09/tianjin/2019/050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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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企业邮寄了一批不同规格的产品样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认为样品质量很好,同意购买该批样品,并将样品款汇给该国内企业。则该笔样品款应如何申报? 邮寄不报关的样品款,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邮寄不报关样品款;已报关样品款,应根据海关报关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货物贸易项下。 2019-05-09/tianjin/2019/0509/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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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公司受境外企业委托,在境内采购材料(材料款用人民币结算)并进行加工,成品交境外企业销售。境外企业在该公司采购材料时汇入材料款,境外企业在收到成品后汇入加工费,该公司收到的加工费和材料款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材料款和加工费虽然分两次汇入,但均为境内提供,应全部计入出口商品货值,因此,两笔汇入均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 2019-05-14/tianjin/2019/0514/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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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公司从境外B公司进口一批棉花,货物进境后加工成织布销售给境内服装加工企业C,A公司向B公司支付棉花款,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用于内销产品而支付的货款,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 2019-05-06/tianjin/2019/0506/1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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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中心支局与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开展外汇业务座谈,深入了解中行个人外汇业务小专家队伍建立、资本项目结汇和国际收支申报业务情况,对银行合规拓展外汇业务、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提出建议。 2019-05-17/sichuan/2019/0517/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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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内某居民通过某境外网站购买所需物品,需要购汇向该境外网站支付货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国内居民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购买物品而产生的购汇,相当于向境外购买货物产品,应统计在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2019-05-15/tianjin/2019/0515/1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