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2月,银行结汇7278亿元人民币(等值1187亿美元),售汇8332亿元人民币(等值1358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54亿元人民币(等值17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89亿元人民币,售汇770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89亿元人民币,售汇63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4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56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50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4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78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16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71亿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17201亿元人民币(等值2806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9亿元人民币(等值306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5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623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2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6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3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78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08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301亿元人民币。 2015年2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4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58亿美元),对外付款13337亿元人民币(等值217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125亿元人民币(等值183亿美元)。 2015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877亿元人民币(等值536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9502亿元人民币(等值4812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37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3-18/safe/2015/0318/5100.html
-
问:如何看待3月末我国外债数据变化? 答:总体来看,我国外债总规模降幅放缓,偿债风险可控。首先,外债余额降速大幅放缓。截至201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等值13645亿美元,较2015年末减少517亿美元,降幅为3.6%,较2015年第四季度降幅减少3.8个百分点。其次,外债期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6年3月末短期外债余额较2015年末下降8%,而中长期外债余额则较2015年末上升4%。再次,外债规模下降与我国进出口贸易下降密切相关。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5.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受此影响,3月末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相应下降,占总外债规模下降的66%。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部分企业经过前期债务去杠杆化后,公司间贷款等外债数据开始止跌回升。2016年3月末,公司间贷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149亿美元,增幅为7%。 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融资进一步便利。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自2016年5月3日起,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趋于平稳。根据目前外债数据变动的趋势,加上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趋于平稳。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6-06-30/safe/2016/0630/5191.html
-
为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分析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 2010 年 9 月 1 日 起实施。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境内银行纳入管理范畴;二是取消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购汇核准手续;三是明确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注销及结汇核准等业务的办理程序;四是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利润汇回、减资、清算及转股等事项;五是明确境内银行在《通知》发布前已从事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应履行的登记备案手续。 《通知》与2009年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管理原则,管理框架及要求上基本一致,以登记备案为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同时有助于完善境外直接投资的统计监测,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0-07-05/safe/2010/0705/4731.html
-
2014年3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4196.95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4751.58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年3月末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4196.95 其中:非居民个人 4751.58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4-05-09/safe/2014/0509/5053.html
-
2014年6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4704.98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323.96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年6月末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4704.98 其中:非居民个人 5323.96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4-08-08/safe/2014/0808/5066.html
-
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5年10月30日) 2015-10-30/safe/2015/1030/6036.html
-
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52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998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380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储备(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资产增加1401亿元人民币。 201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95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475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05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909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734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108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7亿美元,收益顺差22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8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16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93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146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695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24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228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80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25亿美元,收益顺差55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1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77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930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369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517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47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486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7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4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人民币计价) 2014年二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523 43,262 38,739 A.货物和服务 2 4,880 38,860 33,980 a.货物 3 6,706 35,337 28,631 b.服务 4 -1,826 3,523 5,349 1.运输 5 -878 559 1,437 2.旅游 6 -1,263 805 2,068 3.通讯服务 7 -5 25 30 4.建筑服务 8 92 159 67 5.保险服务 9 -259 72 330 6.金融服务 10 -11 49 59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152 270 11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341 11 352 9.咨询 13 184 627 443 10.广告、宣传 14 15 70 54 11.电影、音像 15 -9 3 12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518 859 340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22 15 38 B.收益 18 138 3,780 3,642 1.职工报酬 19 369 429 61 2.投资收益 20 -231 3,351 3,582 C.经常转移 21 -495 622 1,117 1.各级政府 22 -39 28 67 2.其它部门 23 -456 594 1,050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998 38,277 39,275 A.资本项目 25 -37 38 75 B.金融项目 26 -961 38,239 39,200 1.直接投资 27 2,421 5,577 3,155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151 760 1,911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3,572 4,817 1,245 2.证券投资 30 896 1,614 717 2.1资产 31 44 451 406 2.1.1 股本证券 32 106 257 151 2.1.2 债务证券 33 -62 193 255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62 193 255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负债 36 852 1,163 311 2.2.1 股本证券 37 560 713 153 2.2.2 债务证券 38 292 450 158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19 261 142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173 189 17 3.其它投资 41 -4,279 31,049 35,328 3.1资产 42 -7,240 766 8,006 3.1.1 贸易信贷 43 -1,086 0 1,086 长期 44 -22 0 22 短期 45 -1,064 0 1,064 3.1.2 贷款 46 -2,381 38 2,419 长期 47 -537 0 537 短期 48 -1,844 38 1,882 3.1.3 货币和存款 49 -3,736 727 4,463 3.1.4 其它资产 50 -37 0 37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37 0 37 3.2负债 53 2,961 30,283 27,322 3.2.1 贸易信贷 54 568 568 0 长期 55 10 10 0 短期 56 558 558 0 3.2.2 贷款 57 1,331 28,000 26,669 长期 58 -765 572 1,337 短期 59 2,096 27,427 25,331 3.2.3 货币和存款 60 1,042 1,629 588 3.2.4 其它负债 61 21 87 66 长期 62 68 38 -30 短期 63 -47 49 95 三.储备资产 64 -1,380 21 1,401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8 8 0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3 13 0 3.4外汇 68 -1,401 0 1,401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2,144 0 2,144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通过当季平衡表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当季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人民币计价) 2014年上半年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953 80,489 75,536 A.货物和服务 2 5,342 72,321 66,979 a.货物 3 9,177 65,552 56,375 b.服务 4 -3,835 6,768 10,604 1.运输 5 -1,766 1,092 2,858 2.旅游 6 -2,702 1,521 4,223 3.通讯服务 7 -7 46 53 4.建筑服务 8 222 339 117 5.保险服务 9 -529 122 651 6.金融服务 10 -15 96 11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79 526 24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672 24 696 9.咨询 13 499 1,288 789 10.广告、宣传 14 19 138 119 11.电影、音像 15 -22 5 27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892 1,540 648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33 32 65 B.收益 18 338 6,729 6,391 1.职工报酬 19 629 720 90 2.投资收益 20 -291 6,009 6,300 C.经常转移 21 -727 1,439 2,167 1.各级政府 22 -89 45 134 2.其它部门 23 -638 1,394 2,032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4,751 75,186 70,435 A.资本项目 25 -27 77 104 B.金融项目 26 4,779 75,109 70,330 1.直接投资 27 5,705 11,279 5,574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912 1,463 3,375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7,617 9,816 2,199 2.证券投资 30 2,263 4,081 1,818 2.1资产 31 154 985 831 2.1.1 股本证券 32 108 520 412 2.1.2 债务证券 33 46 465 419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57 464 407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12 0 12 2.2负债 36 2,109 3,096 987 2.2.1 股本证券 37 1,017 1,337 320 2.2.2 债务证券 38 1,092 1,759 667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295 1,467 172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203 292 495 3.其它投资 41 -3,189 59,750 62,939 3.1资产 42 -10,084 3,344 13,429 3.1.1 贸易信贷 43 640 1,726 1,086 长期 44 13 35 22 短期 45 627 1,691 1,064 3.1.2 贷款 46 -3,477 75 3,551 长期 47 -973 0 973 短期 48 -2,503 75 2,578 3.1.3 货币和存款 49 -7,130 1,537 8,667 3.1.4 其它资产 50 -117 7 124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17 7 124 3.2负债 53 6,895 56,405 49,510 3.2.1 贸易信贷 54 -499 568 1,067 长期 55 -9 10 19 短期 56 -490 558 1,048 3.2.2 贷款 57 4,713 52,317 47,604 长期 58 -771 1,581 2,351 短期 59 5,484 50,736 45,252 3.2.3 货币和存款 60 2,612 3,332 721 3.2.4 其它负债 61 69 188 119 长期 62 121 124 3 短期 63 -52 64 115 三.储备资产 64 -9,057 46 9,103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3 8 5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8 38 0 3.4外汇 68 -9,099 0 9,099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647 0 647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通过一季度及二季度平衡表人民币值累加而成。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美元计价) 2014年二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734 7,025 6,291 A.货物和服务 2 792 6,310 5,518 a.货物 3 1,089 5,738 4,649 b.服务 4 -297 572 869 1.运输 5 -143 91 233 2.旅游 6 -205 131 336 3.通讯服务 7 -1 4 5 4.建筑服务 8 15 26 11 5.保险服务 9 -42 12 54 6.金融服务 10 -2 8 10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5 44 19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55 2 57 9.咨询 13 30 102 72 10.广告、宣传 14 2 11 9 11.电影、音像 15 -2 0 2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84 139 55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4 2 6 B.收益 18 22 614 591 1.职工报酬 19 60 70 10 2.投资收益 20 -37 544 582 C.经常转移 21 -80 101 181 1.各级政府 22 -6 5 11 2.其它部门 23 -74 96 170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162 6,216 6,378 A.资本项目 25 -6 6 12 B.金融项目 26 -156 6,210 6,366 1.直接投资 27 393 906 512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87 123 310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580 782 202 2.证券投资 30 146 262 116 2.1资产 31 7 73 66 2.1.1 股本证券 32 17 42 25 2.1.2 债务证券 33 -10 31 41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10 31 41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负债 36 138 189 51 2.2.1 股本证券 37 91 116 25 2.2.2 债务证券 38 47 73 26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9 42 23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28 31 3 3.其它投资 41 -695 5,042 5,737 3.1资产 42 -1,176 124 1,300 3.1.1 贸易信贷 43 -176 0 176 长期 44 -4 0 4 短期 45 -173 0 173 3.1.2 贷款 46 -387 6 393 长期 47 -87 0 87 短期 48 -299 6 306 3.1.3 货币和存款 49 -607 118 725 3.1.4 其它资产 50 -6 0 6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6 0 6 3.2负债 53 481 4,918 4,437 3.2.1 贸易信贷 54 92 92 0 长期 55 2 2 0 短期 56 91 91 0 3.2.2 贷款 57 216 4,547 4,331 长期 58 -124 93 217 短期 59 340 4,454 4,113 3.2.3 货币和存款 60 169 265 95 3.2.4 其它负债 61 3 14 11 长期 62 11 6 -5 短期 63 -8 8 16 三.储备资产 64 -224 3 228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1 1 0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 0 3.4外汇 68 -228 0 228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348 0 348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按单季编制。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美元计价) 2014年上半年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805 13,110 12,305 A.货物和服务 2 868 11,780 10,912 a.货物 3 1,493 10,677 9,184 b.服务 4 -625 1,103 1,727 1.运输 5 -288 178 466 2.旅游 6 -440 248 688 3.通讯服务 7 -1 7 9 4.建筑服务 8 36 55 19 5.保险服务 9 -86 20 106 6.金融服务 10 -2 16 18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46 86 4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109 4 113 9.咨询 13 81 210 129 10.广告、宣传 14 3 23 19 11.电影、音像 15 -4 1 4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145 251 106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5 5 11 B.收益 18 55 1,096 1,041 1.职工报酬 19 102 117 15 2.投资收益 20 -47 979 1,026 C.经常转移 21 -118 235 353 1.各级政府 22 -15 7 22 2.其它部门 23 -104 227 331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778 12,248 11,471 A.资本项目 25 -4 13 17 B.金融项目 26 782 12,236 11,454 1.直接投资 27 930 1,838 908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311 238 550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1,241 1,599 358 2.证券投资 30 369 665 296 2.1资产 31 25 160 135 2.1.1 股本证券 32 18 85 67 2.1.2 债务证券 33 8 76 68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9 76 66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2 0 2 2.2负债 36 344 505 161 2.2.1 股本证券 37 166 218 52 2.2.2 债务证券 38 178 287 109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212 240 28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33 48 81 3.其它投资 41 -517 9,733 10,250 3.1资产 42 -1,641 546 2,186 3.1.1 贸易信贷 43 106 282 176 长期 44 2 6 4 短期 45 104 276 173 3.1.2 贷款 46 -566 12 578 长期 47 -159 0 159 短期 48 -407 12 419 3.1.3 货币和存款 49 -1,161 250 1,412 3.1.4 其它资产 50 -19 1 20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9 1 20 3.2负债 53 1,124 9,187 8,063 3.2.1 贸易信贷 54 -82 92 174 长期 55 -1 2 3 短期 56 -81 91 171 3.2.2 贷款 57 769 8,522 7,753 长期 58 -125 258 383 短期 59 894 8,264 7,370 3.2.3 货币和存款 60 426 543 117 3.2.4 其它负债 61 11 31 19 长期 62 20 20 1 短期 63 -8 10 19 三.储备资产 64 -1,479 8 1,486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1 1 1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6 0 3.4外汇 68 -1,486 0 1,486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104 0 104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由分季度平衡表累加得到。 2014-09-29/safe/2014/0929/5072.html
-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及时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状况,便于社会各界分析使用,从2014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月公布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 国际服务贸易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是国际收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服务贸易数据包含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按季编制并对外公布。随着国际服务贸易在我国国际收支交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对国际服务贸易数据需求日益增加。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单独按月公布国际服务贸易数据。 2014年1月,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收入为1136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为1950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亿美元),逆差814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以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1 2014.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814 -814 贷方 1,136 1,136 借方 1,950 1,950 1.运输差额 -337 -337 贷方 186 186 借方 523 523 2.旅游差额 -594 -594 贷方 234 234 借方 828 828 3.通讯服务差额 -5 -5 贷方 8 8 借方 14 14 4.建筑服务差额 64 64 贷方 89 89 借方 25 25 5.保险服务差额 -105 -105 贷方 15 15 借方 119 119 6.金融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9 19 借方 20 20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6 36 贷方 94 94 借方 58 5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93 -93 贷方 5 5 借方 99 99 9.咨询差额 140 140 贷方 251 251 借方 111 111 10.广告.宣传差额 0 0 贷方 28 28 借方 27 27 11.电影.音像差额 -1 -1 贷方 0 0 借方 2 2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86 86 贷方 200 200 借方 114 114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 -4 贷方 7 7 借方 11 11 注: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以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1 2014.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33 -133 贷方 186 186 借方 319 319 1.运输差额 -55 -55 贷方 31 31 借方 86 86 2.旅游差额 -97 -97 贷方 38 38 借方 136 136 3.通讯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4.建筑服务差额 10 10 贷方 15 15 借方 4 4 5.保险服务差额 -17 -17 贷方 2 2 借方 20 20 6.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3 3 借方 3 3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 6 贷方 15 15 借方 10 1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5 -15 贷方 1 1 借方 16 16 9.咨询差额 23 23 贷方 41 41 借方 18 18 10.广告.宣传差额 0 0 贷方 5 5 借方 4 4 11.电影.音像差额 -0 -0 贷方 0 0 借方 0 0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4 14 贷方 33 33 借方 19 19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2-25/safe/2014/0225/5040.html
-
问: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 答:初步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一是经常项目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2012年,货物贸易顺差虽有所增长,但服务贸易和收益项目逆差扩大、经常转移顺差减少,经常项目总顺差2138亿美元,同比仅增长6%,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6%,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二是资本和金融项目(含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净流出。2012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1173亿美元,上年为顺差1861亿美元。除第一季度外,2012年第二至第四季度资本项目和金融均呈现逆差。三是外汇储备增长大幅放缓。2012年,国际收支口径的外汇储备资产(剔除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仅增加987亿美元,同比少增74%。 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2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净债权为1.8万亿美元,而2012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上收益项目为逆差235亿美元。这是否表示我国对外投资损失呢? 答:不能简单把收益项目顺差或逆差与对外投资是损失还是盈利挂钩。收益项目既包含我国对外投资的收益,也包含外方在我国投资获得的收益,差额由二者相减得到。收益项目逆差主要反映了我国对外投资和外方在我国投资的结构性差异,及其对应的较大收益率差别(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收益率大于债权投资)。根据2012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我国对外总资产中约67%为储备资产,其主要运用形式是债权投资。2011年,我国对外资产的收益率(当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投资收益贷方/上年末和当年末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对外总资产余额的平均值)约为3%,与美国、德国和日本相当,英国仅约2%。而我国对外总负债中约61%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主要运用形式是股权投资。2011年,外方投资收益率(当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投资收益借方/上年末和当年末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对外总负债余额的平均值)约为6%,高于主要发达国家2%左右的水平。 同时,我们利用外资,创造了就业和税收、引进了技术、开拓了市场,对外方支付股息利息不能视为是我们的损失。而且,外方在我国投资的收益中,相当一部分是外方股东的已分配未汇出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并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出。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同时记录为收益的流出和直接投资的流入,2012年涉及金额近千亿美元。扣除这一块,我国收益项目实际仍是净收入。 问:2012年,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达到1173亿美元,是我国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出现年度逆差。请问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应该客观、全面地看待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 第一,全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反映了过去的一年,由于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动荡加剧、国内经济增长减速,我国总体面临资金流出的压力。不久前公布的银行代客结售汇和跨境收付款数据虽然显示2012年12月外汇净流入有所反弹,但这只是减缓了资本净流出的速度, 2012年第四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逆差318亿美元,第二、三季度分别为逆差655亿美元和712亿美元。 第二,国际收支从“双顺差”转为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表明我国国际收支自主平衡的能力增强,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也体现了藏汇于民的积极成效。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外汇储备基本稳定后,如果经常项目顺差,必然形成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 第三,货物贸易顺差部分为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所对冲,外汇储备增长放缓,不会影响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央行可以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资金需求。2012年,我国经济增长7.8%,物价涨幅2.6%,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3.8%,新增人民币贷款8.2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15.8万亿元,均符合预期。 问: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将“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平衡”作为2013年的重要工作任务。请问今年将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答:2012年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形成了“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的自主平衡格局。但必须看到,由于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主要是市场主体根据境内外利差、汇差等市场环境变化开展的“资产外币化、负债本币化”的财务运作所致,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因此平衡的基础尚不稳固。如果2013年国内外环境一旦向好,不排除还可能出现阶段性的资本流入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提出“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平衡”的任务,表明这项工作依然要常抓不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加快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倒逼我们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这对于促平衡工作同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促平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外汇局将继续实施“调结构、扩内需、减顺差、促平衡”的政策措施,着力建立可持续的国际收支平衡机制。一是以促流出、扩进口为抓手,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贸易收支平衡。二是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快外汇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提高政策和数据透明度,完善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政策预案,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2013-02-01/safe/2013/0201/4992.html
-
截至2013年12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2625亿元人民币(等值8631.6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2109亿元人民币(等值5266.67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0515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373亿元人民币(等值1865.42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1252亿元人民币(等值6766.25亿美元)。在短期外债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占49.73%,银行贸易融资占21.08%,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0.81%。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与一般外债有较大不同,且与我国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较小,短期外债风险基本可控。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含其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16059亿元人民币(等值2634.03亿美元),占50.01%;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9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585.99亿美元),占30.11%;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917亿元人民币(等值642.46亿美元),占12.20%;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不含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2093亿元人民币(等值343.26亿美元),占6.52%;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71亿元人民币(等值60.93亿美元),占1.16%。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8464亿元人民币(等值4668.72亿美元),占88.65%;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3645亿元人民币(等值597.95亿美元),占11.35%。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60%,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5.02%和5.54%,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9.84%。 2013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3119亿元人民币(等值511.67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签约期限)2067亿元人民币(等值339.03亿美元),支付利息209亿元人民币(等值34.30亿美元)。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项下净流入资金843亿元人民币(等值138.34亿美元)。 据初步计算,201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9.40%;债务率为35.59%;偿债率为1.5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7.71%,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为便于区分两种分类方法,本新闻稿在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后分别以签约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类方法。 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负债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负债率安全线为20%。 债务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债务率安全线为100%。 偿债率是指外债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额(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偿债率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是指剩余期限的短期外债余额与货币当局掌握的外汇储备存量的比例。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的安全线为100%。 2014-03-31/safe/2014/0331/5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