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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除按相关规定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外汇实盘买卖外,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直接参与境外市场的外汇买卖。通过境外代理商等形式进行炒汇,属于境内个人境外投资行为,目前国家没有放开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限制。 2019-02-15/hebei/2019/0215/1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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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孩子的留学材料办理购汇,购汇人应为孩子本人,但父母及他人均可代为办理。购汇用途选择“境外留学”。 2019-02-22/hebei/2019/0222/1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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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内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数据填报,提升企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水平和数据质量,确保辖区2019年度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2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怀化市中心支局举办了辖内企业贸易信贷调查业务培训。怀化市中心支局相关业务人员、贸易信贷调查样本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对贸易信贷调查的相关概念、功能模块、数据统计口径、数据差异率校验等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讲解。并对企业做好辖区贸易信贷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充分认识贸易信贷调查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总局规定和要求,加大对中心支局开展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二是认真填报。严格以财务报表数据为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填报,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及时沟通。要求企业在贸易信贷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疑惑要及时和中心支局的工作人员联系、反馈,确保具体工作“真懂、真会”。 下一步,怀化市中心支局将全力做好2019年全辖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继续加强对辖内调查企业的指导,提高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质量,做精、做细、做好辖区2019年度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工作。 2019-02-13/hunan/2019/0213/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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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社会公众春节期间涉外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宁德市中心支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坚守岗位不脱节。主动帮助涉汇主体快速办理各项外汇业务,满足涉汇主体的用汇需求。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班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保持外汇系统稳定。密切关注春节期间辖内网络和各外汇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保证各项外汇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外汇政策的引导与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2019-02-15/fujian/2019/0215/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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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规范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A股股权激励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 2019-02-19/qinghai/2019/0219/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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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哪些情况下的业务,企业应当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出口贸易融资; (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5)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1)、(2)、(4)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2019-02-18/tianjin/2019/0218/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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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应如何审核? 答::银行为企业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应按照展业原则的相关要求,对该笔贷款的货物贸易出口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2.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可否意愿结汇?是否需要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 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要求、且进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的国内外汇贷款,可以由债务人自行选择按照支付结汇或者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选择意愿结汇的,应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019-02-19/tianjin/2019/0219/1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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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QDII项下资金汇出,如意向投资于境外股票市场,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QDII项下资金汇出,应按照投资意向进行申报,如意向投资于境外股票市场,应申报在“721010-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721020-投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等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QDII项下资金汇出”。 2019-02-21/tianjin/2019/0221/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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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QFII存续期结束,机构将所持有证券出售,获得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QFII的购汇分为两部分:其投资本金应统计在横栏“432证券投资撤出”,纵栏“04外资机构”;其收益应统计在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 2019-02-20/tianjin/2019/0220/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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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银行结汇12292亿元人民币(等值1810亿美元),售汇11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69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818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555亿元人民币,售汇1052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0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37亿元人民币,售汇95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7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22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45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2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94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73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178亿元人民币。 2019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3596亿元人民币(等值3475亿美元),对外付款20789亿元人民币(等值306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807亿元人民币(等值41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公布各地区结售汇业务规模。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2-22/safe/2019/0222/11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