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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经过清理,现就废止和修改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 一、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8]38号)。 二、删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第二条、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 将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三、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附件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项修改为“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对外支付:与本次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境内机构可依法支付中期境外股东所得的股息、红利;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人所得利润项下对外支付: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 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收汇:利润处置决议和境外机构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第六条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五、删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附件2《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一、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审核原则第2点(2)、(3),并将第6点第(3)项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六、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第七条第(一)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 七、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第十四条修改为“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境内企业应依法注册成立,且最近两年内未存在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八、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附件1《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1.14“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审核原则第2点修改为“申请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各境内成员企业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将2.8“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审核原则第1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 九、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3]80号)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2.10“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审核原则第2点修改为“申请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各境内成员企业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7“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审核原则第1点修改为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删除4.2“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审核原则第2点(2)、(3),并将第6点第(3)项修改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向境外借用外债,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 据此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 2015-05-14/shaanxi/2015/05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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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 二、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银行发生内保外贷担保履约的,相关结售汇纳入银行自身结售汇管理。 三、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四、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 六、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七、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八、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九、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外汇局将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对政策进行调整。以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7-02-15/shaanxi/2017/02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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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015-06-05/shaanxi/2015/0605/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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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宝鸡市中心支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改革落地实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助推地方涉外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提升服务,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实行“一站式、保姆式”跟踪服务,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支持力度,开辟重点企业“绿色通道”,落实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政策服务,有效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促进宝鸡综合保税区建设,多次赴政府部门宣讲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保税区申报和建设政策方案论证。三是实地调研。积极开展“访银行、走企业、下基层”活动,将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有力支持了装备制造业、钛产业、农产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外汇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外汇法律法规活动,多次外出宣传外汇政策,为本地居民普及外汇业务知识。 2018-06-14/shaanxi/2018/0614/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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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18年9月21日延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各外汇指定银行集中开展了以“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为主题的广场宣传活动。 延安市中心支局联合8家外汇指定银行在延安市中心凤凰广场集中举行宣传活动。各行设立了宣传网点,通过散发宣传彩页、张贴宣传画、设置展架、彩旗、标语横幅、接受咨询等形式,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预防网络炒汇、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提高公众认识。 通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宣传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展示了外汇管理工作成效,推动了地方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和外汇市场环境建设。 2018-10-16/shaanxi/2018/1016/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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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杨凌支局参与制定颁发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片区建设的意见》42条,作为金融支持(陕西)自贸区杨凌片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多次开展外汇政策宣讲活动,为辖区涉外主体介绍借入境外资金的方式和渠道,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外汇市场环境。 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在全国实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的建立,杨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杨凌中、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快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末,杨凌支局辖内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总额同比增幅达11.5倍。 2018-06-14/shaanxi/2018/0614/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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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局长 2017-07-31/shaanxi/2017/073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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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 2017-07-31/shaanxi/2017/073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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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82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911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1526亿元人民币。 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逆差183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499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820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319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3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07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6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0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39亿美元。 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8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5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47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03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6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78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28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50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4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1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67亿SDR。 按SDR计值,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逆差19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54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893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48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8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8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40 53 37 贷方 2 46,801 7,337 5,132 借方 3 -46,461 -7,284 -5,095 1.A 货物和服务 4 1,906 299 209 贷方 5 42,526 6,667 4,663 借方 6 -40,619 -6,368 -4,454 1.A.a 货物 7 6,609 1,036 725 贷方 8 38,764 6,077 4,251 借方 9 -32,156 -5,041 -3,526 1.A.b 服务 10 -4,702 -737 -516 贷方 11 3,761 590 412 借方 12 -8,464 -1,327 -928 1.B 初次收入 13 -1,319 -207 -145 贷方 14 3,825 600 419 借方 15 -5,144 -806 -564 1.C 二次收入 16 -248 -39 -27 贷方 17 451 71 49 借方 18 -698 -109 -7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82 60 42 2.1 资本账户 20 -3 -1 0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5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85 60 42 资产 24 -7,469 -1,171 -819 负债 25 7,854 1,231 8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911 300 210 2.2.1.1 直接投资 27 1,581 248 173 资产 28 -1,778 -279 -195 负债 29 3,359 527 368 2.2.1.2 证券投资 30 3,891 610 427 资产 31 -272 -43 -30 负债 32 4,162 652 45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0 -19 -13 资产 34 -96 -15 -11 负债 35 -24 -4 -3 2.2.1.4 其他投资 36 -3,441 -539 -377 资产 37 -3,798 -595 -416 负债 38 357 56 39 2.2.2 储备资产 39 -1,526 -239 -16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22 -113 -7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8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830 -288 -198 贷方 2 87,996 13,811 9,605 借方 3 -89,826 -14,098 -9,803 1.A 货物和服务 4 517 80 58 贷方 5 79,777 12,521 8,708 借方 6 -79,260 -12,440 -8,649 1.A.a 货物 7 9,899 1,553 1,082 贷方 8 72,417 11,366 7,904 借方 9 -62,518 -9,812 -6,822 1.A.b 服务 10 -9,382 -1,473 -1,024 贷方 11 7,360 1,155 803 借方 12 -16,742 -2,628 -1,827 1.B 初次收入 13 -1,933 -303 -211 贷方 14 7,305 1,146 797 借方 15 -9,238 -1,450 -1,009 1.C 二次收入 16 -413 -65 -45 贷方 17 914 143 100 借方 18 -1,327 -208 -1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4,998 785 543 2.1 资本账户 20 -12 -2 -1 贷方 21 5 1 1 借方 22 -17 -3 -2 2.2 金融账户 23 5,010 787 544 资产 24 -13,720 -2,153 -1,498 负债 25 18,730 2,940 2,04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8,202 1,288 893 2.2.1.1 直接投资 27 5,083 798 554 资产 28 -2,919 -458 -319 负债 29 8,002 1,256 872 2.2.1.2 证券投资 30 4,544 713 498 资产 31 -2,404 -378 -261 负债 32 6,948 1,090 75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4 -19 -14 资产 34 -84 -13 -9 负债 35 -40 -6 -4 2.2.1.4 其他投资 36 -1,300 -203 -145 资产 37 -5,120 -803 -560 负债 38 3,820 600 415 2.2.2 储备资产 39 -3,192 -501 -34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168 -498 -34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8-10-16/shaanxi/2018/1016/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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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8年6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有何特点? 答:从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增加,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3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36亿美元,环比增长1倍;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环比持平。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态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00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分项看: 直接投资净流入248亿美元,双向保持在较高规模。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79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27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610亿美元,创季度历史新高。其中,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4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652亿美元。 三是储备资产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问: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从国际投资头寸表来看,2018年6月末,我国整体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净资产17402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10.7%,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增加,达到历史新高。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0377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0.2%。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15222亿美元,增长1.7%;对外证券投资资产5183亿美元,增长0.7%;对外其他投资资产17801亿美元,增长0.8%。 二是对外负债有所减少。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2975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2.8%,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价值重估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29507亿美元,下降3.8%;对外证券投资负债11287亿美元,下降2.1%;对外其他投资负债12113亿美元,下降1.4%。 2018-10-16/shaanxi/2018/1016/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