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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召开发布会介绍一季度最新经济发展数据,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今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17-04-20 10:00:03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7年一季度,全球经济继续缓慢复苏,国际金融市场运行相对平稳;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势头,经济增速略有回升,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总体来看,一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 2017-04-20 10:00:58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一季度,银行累计结汇2.59万亿元人民币(折合3755亿美元),售汇2.8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416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折合40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7年一季度,累计涉外收入4.6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4万亿元人民币(折合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折合252亿美元)。 2017-04-20 10:02:27 王春英: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下降。2017年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7%,售汇同比下降12%,结售汇逆差409亿美元,同比下降67%;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2%,支出同比下降9%,涉外收付款逆差252亿美元,同比下降78%;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顺差30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366亿美元。 2017-04-20 10:03:33 王春英: 第二,外汇供求逐步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1月份逆差192亿美元,较2016年12月份463亿美元的逆差明显收窄,2、3月份逆差分别为101亿和116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逐月收窄,1至3月份分别为156亿、101亿和70亿美元。如综合考虑即期、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相关影响因素,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此外,从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这一方面看,1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97亿美元,2月份顺差19亿美元,3月份逆差174亿美元,2016年月均逆差254亿美元。 2017-04-20 10:05:13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同比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规模回升。2017年一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较2016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购汇偿还外汇融资的情况减少。2017年以来,境内外汇贷款余额逐月回升,一季度累计增加113亿美元,此前两年多的时间里大部分表现为持续下降;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进一步上升170亿美元,其中,外币融资余额上升222亿美元。 2017-04-20 10:06:45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同比有所上升,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由升转降。2017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较上年同期上升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有所增强。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累计增加3亿美元,较2016年同期少增112亿美元。其中,1月份个人境内外汇存款余额上升19亿美元,2、3月份每月都下降8亿美元左右。 2017-04-20 10:07:48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下降。2017年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153%,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5%,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34亿美元,下降91%。其中,1月份远期结售汇逆差80亿美元,2月份转为顺差47亿美元,3月份基本平衡,说明今年以来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7-04-20 10:10:16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7-04-20 10:11:45 经济日报记者: 从您刚才通报的一季度数据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减轻,请问减轻原因是什么?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发展趋势? 2017-04-20 10:12:10 王春英: 从刚刚通报的数据可以看得出来,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明显放缓,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这反映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逐步向均衡状态收敛的大趋势。我们可以从前几年的情况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开始呈现净流出状态,外汇储备也从过去常年大规模上升转为下降,2015年底和2016年初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波动。但2016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趋向缓解,2016年外汇储备全年余额下降3198亿美元,比2015年降幅收窄了38%。今年以来的流出压力进一步减轻,特别是2、3月份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余额连续两个月回升。 2017-04-20 10:13:08 王春英: 一季度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好转与市场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一方面,近期国内经济企稳提振了市场信心,体现了经济基本面的基础性作用。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6.9%,比去年第四季度还提升了0.1个百分点,同时看到很多经济指标都是好转的,比如,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8个月处于扩张区间,今年3月份是51.8,是2012年5月以来的新高;从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数据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8%,比去年全年的增速加快0.8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2%,比去年全年增速加快了1.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增长7.7%,加快4.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一季度外部环境尤其是美元汇率相对稳定。尽管3月份美联储再次加息,但是美元指数窄幅波动,并且在一季度总体回落1.8%,国际金融市场运行也比较平稳。所以在国内和国外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对美元汇率呈现双向浮动,汇率预期进一步趋稳。 2017-04-20 10:18:01 王春英: 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仍会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我国跨境收支仍具有良好的稳健基础。第一,中国经济仍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经济增长将更有质量、更有效率。前两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了最新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把2017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测值调高0.1个百分点到6.6%。 2017-04-20 10:25:02 王春英: 第二,中国仍将是境外长期资本最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目的地之一。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分析报告,在2016年全球十大外资流入经济体中,中国排名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英国,在新兴经济体中继续排名第一位。今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积极利用外资的一系列措施,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 2017-04-20 10:32:00 王春英: 第三,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深化。从去年的情况看,中国推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实施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深化了QFII和RQFll外汇管理改革等政策,10月份人民币正式加入了IMF的SDR货币篮子,政策和市场效果已开始显现,当前和未来我们仍会不断优化有关政策。比如,今年2月份我们发布通知,允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也就是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保值。像这样的政策,就是我们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不断完善和出台支持政策的一个表现,所以说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还会进一步深化。 2017-04-20 10:37:01 王春英: 第四,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进有出、双向波动。 第五,我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仍然充裕,有能力维护外汇收支平稳运行。 因此,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会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谢谢。 2017-04-20 10:46:12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请问一下王司长,从数据来看,3月份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总体不大,您对此如何评价?另外今年美联储还会继续加息,并且可能会考虑缩减资产负债表,这将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什么影响? 2017-04-20 10:50:52 王春英: 美联储加息的问题我们每次都会涉及,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时时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今年又增加了缩减资产负债表的问题,对此,我们也在实时监测和评估。我想和大家分享几个看法: 第一,对于美联储加息等政策调整需要全面看待与分析。目前,尤其是从美国经济表现来看,具备了稳步加息的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从美国国内看,美国新政府政策实施的过程和实施的效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减税、增加基建投资的难度都比较大,而且会影响美国财政收支状况,放松金融监管可能会加大金融市场风险,美元汇率过强也不利于解决美国的贸易不平衡问题,美元升值也会影响其进口价格并可能减缓通胀回升速度。从美国国外看,全球金融市场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国际市场动荡也会影响美国国内政策调整。如2016年英国“脱欧”公投就曾拖延美联储加息步伐。此外,虽然美联储加息是推动美元走强的重要因素,但当前影响美元汇率的因素更加复杂。如美国政府对美元上涨的关注有可能会制约美元走强,近期欧洲经济较前些年有所企稳也是美元汇率的重要影响变量。美联储缩减资产负债表和加息属于同方向的政策调整,同样也会受到上述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017-04-20 10:52:10 王春英: 第二,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看,美联储三次加息的影响是逐步减弱的。从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至今,美联储已加息三次。2015年12月份首次加息时,美元指数在加息前的最高涨幅为7%左右,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共同影响,当年四季度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了1838亿美元;2016年12月份第二次加息前,加息预期与美国总统大选效应共同推动美元指数最高涨幅为9%左右,当年四季度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了1559亿美元;今年3月份美联储第三次加息前,美元指数最高上升了2.7%,一季度外汇储备余额略微下降了14亿美元,其中,1月份下降123亿美元,2、3月份分别上升69亿和40亿美元。 2017-04-20 11:00:04 王春英: 第三,美联储三次加息的不同影响,充分说明当前我国的应对能力和适应能力大幅提升。首先,与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相比,当前国内经济运行更加稳定。2015年底我国经济处于持续下行期,当时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曾经连续7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下;当前经济企稳向好势头增多,我刚才也讲到,PMI连续8个月处于扩张区间,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GDP增长了6.8%和6.9%。其次,外汇市场供求状况明显改善。随着境内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逐步到位,近期变动趋向平稳,例如,2015年四季度我国本外币外债余额累计下降1724亿美元,但从2016年二季度开始逐季回升。再次,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有所提升。特别是外资流入渠道进一步拓宽、便利化程度逐步提高,2016年以来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改革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最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预期大幅减弱。通常我们会以期权市场风险逆转指标的变化来看人民币汇率预期,风险逆转指标是指看涨美元/看跌人民币期权与看跌美元/看涨人民币期权的波动率之差,差额为正值,表示市场看多美元、看空人民币,且正值越大,这种预期越强。近期境内外市场的这一指标较2015年末和2016年末均大幅下降,说明目前人民币汇率预期趋向稳定。 总的来说,对于美联储加息和缩减资产负债表这件事情,我们还会实时监测和评估。从我国应对能力和适应能力上看,我们还是有信心的,谢谢。 2017-04-20 11:04:46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 一些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政府资本外流管制导致国内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您怎样评论这些看法?谢谢。 2017-04-20 11:23:41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正常的对外投资还是很多的,而且我国资本流出已经以民间部门对外投资为主了。自2014年下半年起,我国跨境资本流出主要表现为对外投资和偿还外债,但从2016年二季度以来,偿还外债已经告一段落,外债规模开始上升,民间部门对外投资成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根据国际收支数据,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我国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501亿美元,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整体仍旧是净流入的,合计规模为6700多亿美元。净流出的项目:一是市场主体也就是民间部门对外的各类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贷款等,合计规模为1.24万亿美元;二是其他投资项下负债流出,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累计净流出3800多亿美元,主要是市场主体偿还境外贷款和贸易信贷等,这在2015年表现比较突出,2016年二季度以来就恢复净流入了。总的来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资本流出中,是以民间部门对外资产增加为主的,对外投资和偿还负债的比例为3.2:1。因此,目前我国民间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首次过半,这也是国内主体能够正常对外投资并开展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当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也需要健康、有序。去年11月28日和12月6日,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两次答记者问中指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同时也提出,我国对外投资坚持的原则是“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和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2017-04-20 12:08:23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在IMF4月份公布的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数据中,首次单列出了其他经济体官方储备中人民币资产的数据,对于这个情况,请问一下目前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资产的具体状况是什么,您对此怎么看?谢谢。 2017-04-20 12:12:46 王春英: 我们也关注到IMF公布的信息。外汇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年底,境外央行直接持有的对中国居民的人民币资产规模折合811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3%,用人民币计值是5635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务证券占比92.5%,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占比7.4%。 我们也注意到,IMF公布的数字是845亿美元,这和我们所监测到境外央行直接持有的对中国居民的人民币资产规模之间有一个小小的差距。我们分析,除折算因素外,还有小部分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可能是境外央行持有了非居民发行的人民币证券,非居民发行人募集资金后再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也可能是境外央行通过代理机构持有境内人民币资产,这些在我们的统计上,持有人就会体现成非居民发行人或代理机构。 2017-04-20 12:14:13 王春英: 对于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资产上升,我们还是乐见的。这反映了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人民币正式加入SDR货币篮子,接受人民币计价产品、愿意持有人民币资产的境外机构越来越多。以往是境外央行零星持有人民币计价产品,目前已出现成规模持有的情况,这有利于稳定我国外汇供给。境外央行持有较多人民币债券,尤其是国债,既符合储备资产配置高流动性和低风险的要求,也反映了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长期看好和对中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信心。 实际上,近年来人民币在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2016年人民币在全球外汇交易中占比达到4%。据SWIFT统计,2017年2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中占比1.84%。可见,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资产,人民币计价产品从零到有,都是对中国的经济、金融、汇率以及跨境资本流动有信心的表现。 2017-04-20 12:15:43 凤凰卫视记者: 第一,关于外储,我们看到不少的分析说,可能外储目前回到平稳区间是因为中国对外汇流出的管制,包括对居民的境外购买不动产以及境外购买保险等支出的限制,请问您对这样的说法有什么回应?第二,有关人民币汇率,美国总统特朗普最近政策没有把中国列入汇率操纵国,您有什么样的评论,我们看到市场上对这个反映比较好,认为今年人民币汇率会相对稳定。 2017-04-20 12:19:39 王春英: 关于美国财政部没有认定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中国不是汇率操纵国属于客观事实,中国没有通过人民币贬值刺激出口的必要。我们从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长持续高于其他主要经济体,我们出口还保持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仍然较高。2007年,中国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8%,2015和2016年占比都在13%以上。此外,中国也不符合美国财政部认定汇率操纵国的标准。 2017-04-20 12:24:14 王春英: 关于外汇管理方面,从我国跨境资本转向流出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 我们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始终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基于上述两项原则,外汇管理政策有几个基本内涵: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1996年,中国实现了经常账户完全可兑换;本世纪初以来,资本账户可兑换程度已逐步提高。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账户开放。2016年,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有很多亮点,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资本账户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以及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应该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账户开放重点、节奏和步骤等。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第四,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希望这些对你理解外汇管理政策有所帮助,谢谢。 2017-04-20 12:31:15 彭博社记者: 您如何判断后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走势,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和对一篮子货币哪个会更稳定? 2017-04-20 12:37:19 王春英: 从长期看,汇率本质上是由经济基本面决定,我国经济基本面继续支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但短期走势可能会受到预期、金融市场突发事件等影响,在一个比较短的周期内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这都是正常的。 2017-04-20 12:46:05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 今年以来我国贸易顺差有所减少,说明我国的经常账户顺差也可能下降,这是否会成为趋势?如何看待未来我国经常账户收支情况?谢谢。 2017-04-20 12:53:53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持续处于合理水平,能够有效地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其他国家国际收支危机的历史经验表明,经常账户逆差超过GDP的4-5%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早期预警指标;欧盟2011年出台了提高经济财政一体化程度的“六项规则”,其中一项预警指标就是经常账户逆差与GDP之比不应超过4%,顺差占比不应超过6%。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在2007年达到历史最高的9.9%,随后开始逐步下降。近几年,季度的数据波动性较大,有些季度超过3%,最低是2014年一季度的0.2%,去年全年为1.8%。总体看,都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当前,经常账户收支更加平衡的发展变化是国内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内需作用进一步增强的表现,但并不意味着出口竞争力降低。刚刚我在回答前面记者提问的时候也谈到了,2007年我国出口占全球出口的8.8%,2015年和2016年都在13%以上。所以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占比持续处于合理水平,能够有效防范国际收支风险。 2017-04-20 12:55:09 王春英: 未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仍将维持在合理水平,与我国当前涉外经济发展阶段、国内经济结构相一致、相协调。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主要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项目组成,未来的发展趋势都会更加平稳。 第一,货物贸易仍会保持一定规模顺差,并且会更趋平衡。一方面,出口仍会相对稳定。尽管外部环境中贸易摩擦因素可能增多,但也存在一些有利于我国出口企稳的因素。例如,很多机构都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速高于2016年,IMF最新预计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5%,比2016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所以外需总体在缓慢恢复;近一段时期,衡量全球贸易走势的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总体上行,从2016年2月初290点的历史低点逐步回升,今年3月下旬以来已经超过1200点,说明全球贸易也在恢复过程中;随着“一带一路”等相关合作的稳步推进,对区域内国家出口都会有益;此外,尽管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有所上升,但我国制造业产业链比较完备,在国际分工中仍有特有的优势。因此我国出口仍然会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国内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内需有所回升,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企稳,将会使得我国进口额有所增加。所以说,我国货物贸易将保持一定规模顺差,且更趋平衡。 2017-04-20 13:00:14 王春英: 第二,服务贸易逆差增幅将继续趋稳。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增长较快,主要是境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需求增加,体现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相关政策的更加便利,2011至2014年旅行逆差平均增速为112%。但随着相关需求的快速释放,旅行逆差已经逐步达到较稳定的规模。2015年增速明显放缓至12%,2016年增速进一步放缓至6%。 第三,收益投资逆差可能稳步收窄。近期我国直接投资形式的对外投资增多,境外投资收益有望随之提高,这有利于稳步减少我国投资收益的逆差。 2017-04-20 13:05:43 王春英: 此外,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反映到国内经济结构上,可以归结为储蓄率高于投资率,未来这两个比例之间的差距也会维持稳定、合理的水平。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稳步调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消费的贡献有所上升,相应地,储蓄率总体呈现平稳的下降态势。但另一方面,投资率也在平稳下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粗放型投资的快速增长也会受到抑制。因此,我国储蓄率和投资率可能同时有所下调,但两者的缺口仍会保持相对稳定,经常账户顺差也将继续维持在合理水平。 2017-04-20 13:07:23 主持人 袭艳春: 再次感谢春英司长非常专业、详实的回答,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17-04-20 13:09:34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7-05-02/shaanxi/2017/050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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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答:一直以来,外汇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狠抓改革攻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健康外汇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继续落实上述工作思路,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境内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企业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在改革开放总原则下坚守风险底线,维护外汇市场秩序,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真实合规的跨境收支和汇兑不受影响。 二、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对市场有何好处?有何注意事项? 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将有利于解决部分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可结汇资金主要包括信用证及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出口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福费廷、订单融资、协议融资、出口海外代付、打包放款等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同时,为避免企业和银行资金货币错配,降低境内外汇贷款结汇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对于已结汇使用的境内外汇贷款,要求境内机构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在总量上保持外汇市场供求平衡。 三、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境内中资企业可在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内借用外债。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以外债形式调回境内使用,将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实际操作方面,按照现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即可。同时,也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按相关规定以股权投资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四、对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方面,有何新进展? 答:2015年印发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允许“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额度内境内运用;在占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前提下,可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存款中超过50%的部分境内运用”。实践中各银行主要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境内运作的具体模式和路径。此次将50%的比例调整为100%,且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主要是为进一步发挥银行主动性,优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丰富资金运用渠道。 五、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结汇,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外汇局积极支持、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为探索离岸性质账户监管经验,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区作用,《通知》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开立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内外汇资金可办理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此外,2015年,外汇局已明确境外机构按照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业务,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也可进一步推进上述创新措施发挥效果。 六、《通知》为何再次强调“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 答: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出口业务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应由代理方收付汇。同时,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和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可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主体变更手续。近期外汇局在监测和核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出口不收汇或少收汇、进出口报关主体和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情况,扰乱正常外汇收支秩序。为此,《通知》对上述要求进行重申,警示风险,强调外汇业务真实合规,以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秩序,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为何要求境内机构报送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信息? 答:按照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规定,境内机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应事前到外汇局办理境外外汇账户开户登记或核准手续,并及时报送境外外汇账户收支信息,外汇局对其实施非现场监测。监测核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情况,对存放境外外汇收入信息进行全面采集,规范数据报送,完善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管理,《通知》要求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境外账户及其收支相关信息的,境内机构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完整、准确的向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或通过系统补录入相关信息,以便于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未按《通知》规定办理登记和信息报告的,外汇管理部门依据《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八、《通知》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管理进行了哪些完善? 答:直接投资利润汇出属于经常项目。我国已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境内机构真实合规的利润,只要按程序出具证明材料,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汇出手续,没有任何限制。根据《公司法》等,《通知》进一步明确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重申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利润汇出单证审核要求,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未增加新的审核材料。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利润汇出,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规定,银行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银行应继续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完善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九、在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方面,是否有政策调整? 答:外汇局一贯支持真实合理的境外直接投资。近年来,在境外直接投资政策方面不断简政放权,从较多的审批核准转向登记备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贯的、稳定的。《通知》并未改变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导向,要求境内机构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主要是完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目的是促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相关真实性材料可为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财务报表(说明资金来源)等,以及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资金用途)等。 十、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人民币与外币跨境流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本质相同,人民银行、外汇局一贯坚持完善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2016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进一步丰富境内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助力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对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审慎管理,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促进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双向平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现行其他外汇管理规定关于上述“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7-02-17/shaanxi/2017/02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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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06亿元人民币,支出12823亿元人民币,顺差583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228亿元人民币,支出10123亿元人民币,顺差210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78亿元人民币,支出2701亿元人民币,逆差15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45亿美元,支出1860亿美元,顺差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74亿美元,支出1468亿美元,顺差3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71亿美元,支出392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采用支付渠道数据编制旅行收入和支出,及根据其他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2016年以来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83 85 13406 1945 -12823 -186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106 305 12228 1774 -10123 -146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3 -221 贷方 1178 171 借方 -2701 -392 2.1加工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97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25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44 -50 贷方 193 28 借方 -536 -78 2.4旅行差额 -1138 -165 贷方 255 37 借方 -1393 -202 2.5建设差额 17 3 贷方 76 11 借方 -59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19 3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6 2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7 -27 贷方 9 1 借方 -196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 5 贷方 158 23 借方 -120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12 45 借方 -280 -4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0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5-02/shaanxi/2017/05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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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5-02/shaanxi/2017/05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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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什么新变化? 答: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6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95亿美元,环比下降了70%,为2015年7月份以来月度最低值。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8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80亿美元,环比下降了75%。其中,外汇收付差额由7月份的逆差13亿美元转为顺差197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277亿美元,环比下降10%。 推动外汇供求趋向平衡的因素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趋稳,售汇比例进一步降低。8月份,银行客户卖出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2%,较7月份提高0.9个百分点;银行客户买入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4%,较7月份下降1.3个百分点。二是部分渠道的跨境外汇融资继续回升。8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7月末增加79亿美元,已连续6个月增长;8月份,企业跨境外汇贷款资金净流入61亿美元,较5至7月份月均净流入7亿美元的规模明显增加。三是投资收益等季节性购汇需求回落。从历史情况看,6、7月份是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境外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高峰,随后将有所下降。8月份,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31%。此外,8月份仍是境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购汇较多的时期,但当月旅行项下购汇环比下降3%、同比下降16%,说明前期个人购汇需求得到较大释放,也显示当前个人购汇仍较理性。 总体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现双向浮动,市场情绪较为稳定,有助于外汇供求进一步趋向平衡。 2016-09-21/shaanxi/2016/09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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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全年下降3198.44亿美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105.17亿美元,较2016年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降幅为1.3%。 就2016年12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相关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分析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时,该负责人表示,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该负责人称,从去年12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总体贬值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下降。从去年全年的情况看,央行稳定人民币汇率是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估值方面,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总体贬值和资产价格变化也对外汇储备规模造成影响。总体而言,2016年的全年降幅比上年同期少降了1928.12亿美元。 2017-01-16/shaanxi/2017/011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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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银行结汇8857亿元人民币(等值1280亿美元),售汇12060亿元人民币(等值174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203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583亿元人民币,售汇1156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74亿元人民币,售汇49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2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88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62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6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279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95514亿元人民币(等值14383亿美元),累计售汇117979亿元人民币(等值1776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2465亿元人民币(等值337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833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954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2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18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43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24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66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033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5664亿元人民币。 2016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88亿元人民币(等值26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937亿元人民币(等值27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850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亿美元)。 2016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5479亿元人民币(等值27909亿美元),对外付款205708亿元人民币(等值3096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0228亿元人民币(等值3053亿美元)。 2017-02-17/shaanxi/2017/02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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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1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5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 2017 年 1-3 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 33.83 万亿元人民币(等值 4.91 万亿美元)。 2017-05-02/shaanxi/2017/050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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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附件1: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17-02-17/shaanxi/2017/02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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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 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境内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 二、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是指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实行意愿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现行法规对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存在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在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的同时,境内机构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收入。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原则为境内机构办理每一笔结汇业务时,均应审核境内机构上一笔结汇(包括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境内机构外汇收入境内原币划转及其跨境对外支付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三、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境内机构原则上应在银行开立一一对应的“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下简称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存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通过该账户办理各类支付手续。境内机构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的同名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再投资账、外债专用账户、境外上市专用账户及符合规定的其他类型的资本项目账户,可共用一个结汇待支付账户。境内机构按支付结汇原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支付。结汇待支付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由同名或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境外上市专用账户及符合规定的其他类型的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结汇划入的资金,由同名或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划入的资金,由本账户合规划出后划回的资金,因交易撤销退回的资金,符合规定的人民币收入,账户利息收入,以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收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经营范围内的支出,支付境内股权投资资金和人民币保证金,划往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同名结汇待支付账户,购付汇或直接对外偿还外债、划往还本付息专用账户,购付汇或直接汇往境外用于回购境外股份或境外上市其他支出,外国投资者减资、撤资资金购付汇或直接对外支付,为境外机构代扣代缴境内税费,代境内国有股东将国有股减持收入划转社保基金,购付汇或直接对外支付经常项目支出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资本项目支出。 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划回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由结汇待支付账户划出用于担保或支付其他保证金的人民币资金,除发生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的,均需原路划回结汇待支付账户。 四、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使用应在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用于自身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下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资本项下支出。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理财; (三)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四)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对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存在合同约定的,不得超出该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相关资金。除另有规定外,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应与本通知存在冲突。 五、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境内机构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结汇和支付时,均应填写《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见附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境内机构不需要向银行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境内机构申请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支付(包括结汇后不进入结汇待支付账户而是直接办理对外支付、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支付或直接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如实向银行提供与资金用途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银行应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在为境内机构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时承担真实性审核责任。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均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银行应留存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及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5年备查。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的要求,及时报送与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境外上市专用账户、其他类型的资本项目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账户性质代码2113)有关的账户、跨境收支、境内划转、账户内结售汇等信息。其中,结汇待支付账户与其他人民币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通过填写境内收付款凭证报送境内划转信息,并在“发票号”栏中填写资金用途代码(按照汇发〔2014〕18号文件中“7.10结汇用途代码”填写);除货物贸易核查项下的支付,其他划转的交易编码均填写为“929070”。 (三)对于境内机构确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确定交易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前提下为其办理相关支付,并应于办理业务当日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境内机构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特殊事项备案业务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补交情况。对于境内机构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项目收入的,银行可不要求其提供上述真实性证明材料。单一机构每月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全部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的境内机构,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六、进一步强化外汇局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一)外汇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办理境内机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使用等业务合规性的指导和核查。核查的方式包括要求相关业务主体提供书面说明和业务材料、约谈负责人、现场查阅或复制业务主体相关资料、通报违规情况等。 (二)对于违反本通知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使用等业务的境内机构和银行,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银行可依法暂停其资本项下结售汇业务办理。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境内机构可依法暂停其办理意愿结汇资格或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且在其提交书面说明函并进行相应整改前,不得为其办理其他资本项下业务或取消业务管控。 2016-09-18/shaanxi/2016/091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