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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13日通告,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障各项业务正常开展,自2022年3月1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有关对外业务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项下业务 (一)名录登记新增、变更和注销业务 1.名录登记新增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2)简要流程 ①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login.gjzwfw.gov.cn/)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向外汇局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并上传规定的业务资料。 ②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在线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提示:对于申请办理名录登记企业,可在数字外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管理员账号(ba)和初始密码。 2.名录登记变更和注销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①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对照申请事项,将申请报告及法规规定提交的业务资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②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二)登记表业务 1.业务内容:超180天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登记(对于 A 类企业单笔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或 B、C 类企业);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登记;C类企业收/付汇业务登记。 2.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3.简要流程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对照申请事项,将申请报告及法规规定提交的业务资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2)外汇局审核并签发登记表:外汇局业务人员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许可及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为企业办理业务。经审核电子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予以办理,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企业发送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扫描件,企业凭该扫描件的打印件到银行办理有关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确有需要通过外汇局办理的,采取以下方式: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法规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2)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四)企业报告 法规规定的企业报告业务 (1)报告业务内容:包括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业务报告、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报告、差额业务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等。 (2)办理方式:网上报告 企业直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外汇局进行报告。 (五)办事指南查询与业务表格下载 有关上述业务的详细操作,请企业登陆深圳外汇局网站查看相关业务指南及下载业务表格。 提示: 1.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深圳分局”; 2.在“业务指南”模块,选择查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办事指南》、《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操作指引》等。需要下载有关业务表格的,可选择“业务表格下载”。 (六)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联系。 经常项目管理处咨询电话:0755-25859736。 (七)其他事项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的,请在邮件主题标注“企业名称、申请办理业务事项”,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现场办理对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本项目业务非现场办理和咨询 (一)外债登记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并按照提示提交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引》(https://www.safe.gov.cn/shenzhen/2020/0205/648.html)。 (二)跨境担保、资本市场、个人资本项目等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1)企业或个人按照深圳外汇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shenzhen/index.html)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准备业务材料。 (2)企业或个人将申请材料发送至资本项目业务办理专用邮箱(szwhgljzbc@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 资本项目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22192853、13538116971。 市场主体也可添加深圳分局资本项目业务专用咨询微信号(zbxm1216)进行咨询。 三、国际收支业务 防控疫情期间涉及国际收支有关的业务,如遇问题可与深圳外汇局国际收支处联系。 国际收支处联系电话:0755-25590240-894、890。 四、外汇赋码业务 各市场主体申领或维护特殊机构代码业务时,通过非接触、线上方式将申请信息和有效证书扫描件发送银行,提交办理申请。 外汇综合处联系电话:0755-25841865。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2年3月14日 2022-03-14/shenzhen/2022/0314/1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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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1月) 2022-03-10/shenzhen/2022/0310/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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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港两地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迅速响应,多措并举应对疫情,全力驰援香港,精心做好涉港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助力保供给、稳生产,为共同打赢深港“战疫”注入深圳金融力量。 一、立足深港,全力驰援香港物资绿色渠道 深圳外汇局指导银行高度关注深港运输等供应链企业的需求,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确保资金便利结算、防疫物资尽快到位。深圳某运输企业通过盐田港码头的供港物资专用绿色通道,保障供港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等及时送达。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主动推动该企业纳入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以最快速度完成结算,支持香港抗击疫情。2月21日以来,累计为该企业办理跨境收汇超7千万港币。 二、特事特办,聚焦解决深港企业急难愁盼 深圳外汇局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高效响应。 容缺受理,助企业渡难关。受疫情影响,深圳L企业境外货款无法及时到账,需申请购汇偿还外汇贷款,但企业办公场所被封控管理,无法取得业务所需材料。深圳外汇局得知企业诉求后,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2个工作日内为L企业完成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备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线上接力,解企业燃眉之急。某大型制造业集团的境外关联企业申请办理账户资金划转,需要企业有权签字人从中国台湾邮寄汇款申请书到深圳,受疫情影响快递无法送达。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得知客户需求后,快速制定了绿色服务方案,增加视频核实等辅助措施为该企业办理了资金划转。 三、快速应对,全力保障外汇业务不断档 深圳外汇局和银行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健全外汇业务应急处置机制,制订特殊场景下人员安排服务清单,设置第二、第三营业场所,确保各项金融服务不间断。 2022年2月28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某支行被封控管理暂停对外营业。该支行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网点人员当日前往第二营业场所继续处理跨境业务,保障了该支行客户的跨境资金正常结算。 四、服务升级,多措并举提升外汇服务质量 深圳外汇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递、电邮等非接触式服务,通过线上化操作、无纸化传输,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降低人员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便利度和满意度。2022年2月启动企业名录登记新探索,发挥银行网点多、政策懂、操作熟的优势,主动协助新企业完成网站注册、资料上传等操作,进一步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下一步,深圳外汇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内银行的指导,强化联动协调,持续畅通疫情防控相关的绿色服务,全力做好深港疫情联防联控金融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多项外汇支持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湾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2022-03-21/shenzhen/2022/0321/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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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以来,深圳持续报告发现新增新冠病例,辖内外汇服务工作面临一定压力。为保障疫情期间深圳外汇服务平稳运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线上服务,指导银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汇服务和业务数据正常报送,力保辖内疫情防控和外汇服务平稳有序。 一是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深圳分局严格落实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人员出入管理,落实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码检查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检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加大办公场所消杀频率,做好办事人员引导,避免不必要接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遵守非必要不外出,“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不得提前返岗等防控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内部协调,合理调整岗位分工,确保极端情况下外汇服务平稳有序运转。 二是畅通“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线上服务。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管理、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等多项行政许可业务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注册登记办理。受封控、管控影响的市场主体在与深圳分局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外汇业务(各业务联系方式查询可登陆:https://www.safe.gov.cn/shenzhen/lxwm/index.html)。深圳分局收到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过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线上反馈等方式将业务受理回执以及处理结果反馈申请人。 三是快速回应“封控区”、“管控区”内银行和企业外汇业务支持。深圳分局迅速调查了解辖内银行受疫情影响及外汇服务等情况,指导受隔离影响的银行网点在第二办公地点启动应急服务和外汇业务数据报送等工作。同时,及时回应受隔离企业的外汇业务需求。某出口企业封控在疫情管控区,在银行办理的一笔美元融资已到期,由于香港和深圳疫情影响,企业外币资金在途,没办法正常到账还贷。深圳分局了解该情况后,在确保合规的情况下,及时出具购汇核准件,企业顺利办理了购汇还贷,未出现逾期。 四是指导辖内银行高效响应企业外汇服务需求。深圳分局加强指导辖内银行,确保外汇服务不中断、不走样。动员银行通过线上采集、无纸化传递等功能,优化网银跨境汇款、贸易融资等线上渠道,引导企业优先线上办理;对于特殊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响应,制订个性化服务方案,确保外汇服务不因疫情而中断。某大型集团的境外关联企业需将NRA账户资金划转至境外同名账户,因疫情影响境外快递公司无法发件至深圳,导致境外汇款申请书原件暂无法寄送至境内。深圳分局及时指导该银行通过增加视频核实等辅助措施为该企业快速办理了汇款。 2022-03-10/shenzhen/2022/0310/1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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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月,银行结汇10160亿元人民币,售汇989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6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5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3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结汇1601亿美元,售汇155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022亿美元,累计售汇37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20亿美元。 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18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59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411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4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0137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26亿美元,对外付款419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5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98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1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3-21/shenzhen/2022/0321/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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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38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2年2月,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地缘政治局势、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03-10/shenzhen/2022/0310/1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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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附件2: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2-03-10/shenzhen/2022/0310/1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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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01 2022-03-04/shenzhen/2022/0304/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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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01 2022-03-04/shenzhen/2022/0304/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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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8711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687亿元,进口15344亿元,顺差334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08亿元,进口2572亿元,逆差46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7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65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77亿美元,进口2823亿美元,顺差4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880 454 贷方 20795 3277 借方 -17915 -2823 1.货物贸易差额 3343 527 贷方 18687 2945 借方 -15344 -2418 2.服务贸易差额 -463 -73 贷方 2108 332 借方 -2572 -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6 12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39 6 借方 -24 -4 2.3运输差额 1 0 贷方 846 133 借方 -845 -133 2.4旅行差额 -567 -89 贷方 46 7 借方 -612 -97 2.5建设差额 15 2 贷方 54 9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1 -21 贷方 54 9 借方 -185 -29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4 5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36 -37 贷方 80 13 借方 -316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6 23 贷方 364 57 借方 -217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20 35 贷方 497 78 借方 -277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1 2 借方 -14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8 -1 贷方 9 1 借方 -17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5-05/shenzhen/2022/0505/1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