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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9月5日电(记者 臧晓程、屈凌燕)5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闭幕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会见中外记者。 习近平介绍了在峰会闭幕式上总结的本次峰会达成的共识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即各方决心为世界经济指明方向,规划路径;决心创新增长方式,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决心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提高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决心重振国际贸易和投资这两大引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决心推动包容和联动式发展,让二十国集团合作成果惠及全球。 习近平指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恰逢世界经济增长和二十国集团转型的关键节点,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也承载了各方高度期待。各成员、嘉宾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围绕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的峰会主题,就重点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共商世界经济增长与合作大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峰会之后,各方将继续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和推进杭州峰会各项成果,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 习近平最后感谢二十国集团成员、嘉宾国、国际组织为杭州峰会成功所作的重要贡献,感谢工商、智库、劳动、妇女、青年、民间社会等各界为峰会成功和二十国集团发展贡献的智慧,感谢各国媒体对中国举办杭州峰会的支持。 王沪宁、汪洋、栗战书、杨洁篪等参加。 2016-09-08/liaoning/2016/0908/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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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6月29日) 2015-07-01/liaoning/2015/07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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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6月29日) 2015-07-10/liaoning/2015/071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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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6月29日) 2015-07-10/liaoning/2015/07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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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远期、掉期)银行名单 2015-07-10/liaoning/2015/071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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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期权)银行名单 2015-07-10/liaoning/2015/071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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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 施 细 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7年底前,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卫生计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证监、扶贫等国务院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底前,国务院各部门应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通过两年时间形成县乡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政策解读 (一)做好国务院重大政策解读工作。 国务院部门是国务院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围绕国务院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影响国际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新华社进行权威发布,各中央新闻媒体转发。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敢于担当,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并抓好落实。需配发新闻稿件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精心准备,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按程序报批后,由中央主要媒体播发。要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国内外舆论关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 充分运用中央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做好国务院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是解读重大政策的重要平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围绕吹风会议题,精心准备,加强衔接协调,做到精准吹风。对国际舆论重要关切事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国际主流媒体,通过集体采访、独家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回应,进一步提升吹风会实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主动参加吹风会,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的情况要定期通报。 (二)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厅(室)按规定予以退文。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属地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云服务平台迁移。加快出台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网站功能定位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分区域分层级分门类对网站从开办到关停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定期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市县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政府公报要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各级政府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网站等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国务院部门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规划,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草案等,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省级政府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省级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市县级政府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要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让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组成。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四)建立效果评估机制。政府办公厅(室)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2018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院校应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六)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适用主体,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妥善处理。 2016-11-18/liaoning/2016/1118/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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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库钦斯基斯总理, 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来到美丽的里加,与各位新老朋友一道,共同出席第六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致力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 “16+1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跨区域友好合作的创新举措,也是中国与欧洲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16+1合作”年年都有新成果、新气象。尽管近几年全球贸易低迷,但中国与16国进出口贸易仍逆势上扬,今年前三季度达430亿美元,同比增长4%。双方投资和产能合作势头迅猛,前三季度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增长近90%,双向投资累计达70亿美元。一批标志性的合作项目已经完成。人文交流日益密切,双方直航线路增加到6条,双向旅游人数突破100万人次。 5年来,“16+1合作”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通过共同努力,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长期坚持。 一要平等协商、互尊互助。我们坚持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一律平等,始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尊重各自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在合作中始终坚持友好协商,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 二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最稳固,着眼共同发展的合作最能持久。“16+1合作”始终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不是单方面让利,而是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商业化原则,发挥各自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做大共同利益蛋糕,实现双赢与多赢。 三要开放包容、携手同行。我们始终强调“16+1合作”是中欧合作的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对接达成重要共识,欢迎域外国家结合具体项目开展三方合作。“16+1合作”不排斥第三方,越来越多的观察员参加我们的会晤,体现了开放性、包容性。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16+1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也有利于欧洲平衡发展和一体化进程。 四要联动发展、共创共享。“16+1合作”注重共同参与,相互借力给力、互促共进,使每个国家在合作中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形成连带效应和集成效应。我们注重彼此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对接,加强经济政策协调,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使合作导向与各国需求之间、规划与实施之间、项目与融资之间形成联动。我们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新模式,不断开辟新领域、搭建新平台、催生新成果。 女士们,先生们! 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远不及预期,全球贸易处于30年来最严峻的时期,各国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今年9月在中国杭州成功举办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强调努力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重振国际贸易和投资两大引擎,确保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增长提供惠及更多人的机遇。中国愿与中东欧国家一道,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势,合力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共同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既为自身发展提供动力,也为世界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我们要扩大双向贸易规模。大力营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建立健全海关、检验检疫沟通协调机制,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中方不追求对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顺差,愿意进口市场需要的优质农产品和适销对路的工业品,欢迎中东欧国家企业到中国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产品和品牌。也希望相关国家在市场准入、商务签证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为中国产品和企业进入中东欧提供更多便利。 ——我们要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中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愿意推动匈塞铁路和中欧陆海快线早日建成,打通纵贯中东欧地区的交通大动脉。支持亚欧之间运输通道建设,增加中欧班列数量,在中东欧国家设立更多物流中心,进一步提升中东欧国家在亚欧大陆桥中的枢纽作用。 ——我们要深入开展产能合作。中方愿与中东欧国家共建产业园区和技术园区,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合作,帮助中东欧国家提升工业化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有成熟的、技术水平和配套服务良好、性价比高的优势装备和产能,中东欧国家有加快工业化的需求,西欧发达国家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把三方的优势结合起来,能够实现多赢和共赢。 ——我们要创新金融合作模式。我愿向大家宣布,去年我在苏州领导人会晤时提议的16+1金融控股公司已正式成立。金融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牵头组建,通过商业化运作从全球市场募集资金,遵守欧盟成员国主权债务规定,重点支持16+1框架下采购中国装备和产品的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项目。 ——我们要挖掘旅游合作潜力。各方应进一步放宽签证政策,简化入境手续,开通更多直航,为游客观光、购物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中方期望未来5年内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旅游交流人数翻一番,不断深化人文交流,进一步拉紧双方人民的感情纽带,打造双边合作的新亮点。 女士们,先生们! 在座的企业家朋友很关心中国经济形势,我愿做简要介绍。近年来,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和国内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中国经济运行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增长速度位居主要经济体前列,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今年前9个月,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7%,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农产品供给充裕,物价保持基本稳定。工业增速和企业效益、进出口、投资企稳回升,消费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特别是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1067万人,9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为近年来首次。对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能够保障比较充分的就业,特别是每年能为新增的700多万大学毕业生、500多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数百万农民工提供工作岗位,是殊为不易的。这为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经济能够战胜各种困难,保持稳定增长并加快转型,靠的是什么?概括起来说,靠的是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内在发展动力。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没有实施“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而是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各种政策工具的创新和优化组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加力增效,以大幅度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以补短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中国政府负债率在主要经济体中是比较低的,中央政府负债率为16%左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较大空间。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我们坚持不松不紧的政策取向,广义货币(M2)一直按照增长13%左右的预期目标在调控,并没有超发货币,9月末M2同比增长11.5%,同时,综合运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传导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通过改革开放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我们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去年以来中国新增市场主体平均每天超过4万户,其中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增加到每天近1.5万户。同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传统产业,我们一手抓改造升级,一手抓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前三季度累计完成全年化解钢铁、煤炭产能任务的80%以上,市场供求和企业效益有所改善。迅速成长壮大的发展新动能对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增加就业等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三是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随着国内外多重困难传导叠加、交织影响,一些风险隐患也在显现。对此,我们统筹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综合施策,目前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我们正在深化金融改革,积极稳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多策并举逐步降低非金融类企业杠杆率。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总体保持稳定,但也受到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决定了人民币不存在长期贬值的基础,我们有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对中国来讲,最大的风险是不发展。只要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各种风险隐患将会在发展中逐步得到化解。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潜力大、优势足、回旋余地广,完全能够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中国的发展是世界的机遇。中国经济总量已超过10万亿美元,现在6.7%的增长形成的增量相当于5年前增长10%的增量,一年的经济增量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经济体的经济总量。预计未来5年中国进口总额将达8万亿美元,利用外资总额达6000亿美元,对外投资总额达7200亿美元,出境旅游超过6亿人次。中国的市场是开放的,而且会越来越开放。这必将为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各国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女士们,先生们! 拉脱维亚有句谚语,“原地踏步就是退步”,中国也有类似的成语,“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各方要凝聚共识,携起手来,努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共同迎接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的美好明天! 2016-11-11/liaoning/2016/111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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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 4744 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 4744 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 13816 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 9085 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50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8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05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7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4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5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79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8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4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1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1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744 11,503 贷方 2 44,989 122,032 借方 3 -40,245 -110,529 1.A 货物和服务 4 4,507 12,103 贷方 5 39,785 108,674 借方 6 -35,278 -96,571 1.A.a 货物 7 9,140 24,146 贷方 8 35,116 95,220 借方 9 -25,976 -71,074 1.A.b 服务 10 -4,633 -12,043 贷方 11 4,669 13,454 借方 12 -9,302 -25,496 1.A.b.1 加工服务 13 313 897 贷方 14 316 904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2 163 贷方 17 80 254 借方 18 -37 -91 1.A.b.3 运输 19 -766 -1,923 贷方 20 571 1,611 借方 21 -1,336 -3,534 1.A.b.4 旅行 22 -4,195 -11,084 贷方 23 1,982 5,574 借方 24 -6,177 -16,658 1.A.b.5 建设 25 56 158 贷方 26 193 581 借方 27 -136 -42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3 -396 贷方 29 70 195 借方 30 -213 -591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50 贷方 32 47 145 借方 33 -29 -9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97 -1,139 贷方 35 13 39 借方 36 -409 -1,1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8 684 贷方 38 424 1,251 借方 39 -186 -56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65 720 贷方 41 942 2,806 借方 42 -678 -2,08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66 贷方 44 13 35 借方 45 -34 -10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108 贷方 47 21 59 借方 48 -64 -167 1.B 初次收入 49 320 -305 贷方 50 4,686 11,783 借方 51 -4,366 -12,088 1.C 二次收入 52 -83 -296 贷方 53 518 1,575 借方 54 -601 -1,8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744 -5,688 2.1 资本账户 56 -13 -22 贷方 57 2 16 借方 58 -15 -39 2.2 金融账户 59 -4,731 -5,6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816 -25,05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093 -5,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669 -11,5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76 6,459 2.2.2 储备资产 64 9,085 19,38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9 1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4 -346 2.2.2.4 外汇储备 68 9,032 19,71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5,81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6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712 1,747 贷方 2 6,750 18,548 借方 3 -6,038 -16,801 1.A 货物和服务 4 676 1,839 贷方 5 5,969 16,518 借方 6 -5,293 -14,679 1.A.a 货物 7 1,371 3,669 贷方 8 5,269 14,473 借方 9 -3,898 -10,803 1.A.b 服务 10 -695 -1,830 贷方 11 701 2,046 借方 12 -1,396 -3,876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36 贷方 14 47 13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5 贷方 17 12 39 借方 18 -6 -14 1.A.b.3 运输 19 -115 -292 贷方 20 86 245 借方 21 -200 -537 1.A.b.4 旅行 22 -629 -1,684 贷方 23 297 847 借方 24 -927 -2,532 1.A.b.5 建设 25 8 24 贷方 26 29 88 借方 27 -20 -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 -60 贷方 29 10 30 借方 30 -32 -90 1.A.b.7 金融服务 31 3 8 贷方 32 7 22 借方 33 -4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73 贷方 35 2 6 借方 36 -61 -1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6 104 贷方 38 64 190 借方 39 -28 -8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09 贷方 41 141 427 借方 42 -102 -31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5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6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10 -25 1.B 初次收入 49 48 -48 贷方 50 703 1,790 借方 51 -655 -1,838 1.C 二次收入 52 -12 -45 贷方 53 78 240 借方 54 -90 -2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712 -856 2.1 资本账户 56 -2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 59 -710 -85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073 -3,79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14 -780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50 -1,76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6 984 2.2.2 储备资产 64 1,363 2,94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5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55 2,99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8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0 1,248 贷方 2 4,835 13,259 借方 3 -4,325 -12,011 1.A 货物和服务 4 484 1,314 贷方 5 4,276 11,808 借方 6 -3,791 -10,494 1.A.a 货物 7 982 2,623 贷方 8 3,774 10,346 借方 9 -2,792 -7,723 1.A.b 服务 10 -498 -1,309 贷方 11 502 1,463 借方 12 -1,000 -2,771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8 贷方 14 34 9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8 贷方 17 9 28 借方 18 -4 -10 1.A.b.3 运输 19 -82 -209 贷方 20 61 175 借方 21 -144 -384 1.A.b.4 旅行 22 -451 -1,205 贷方 23 213 606 借方 24 -664 -1,810 1.A.b.5 建设 25 6 17 贷方 26 21 63 借方 27 -15 -4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43 贷方 29 7 21 借方 30 -23 -64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3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3 -124 贷方 35 1 4 借方 36 -4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 74 贷方 38 46 136 借方 39 -20 -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 78 贷方 41 101 305 借方 42 -73 -2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7 贷方 44 1 4 借方 45 -4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2 贷方 47 2 6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34 -34 贷方 50 504 1,280 借方 51 -469 -1,313 1.C 二次收入 52 -9 -32 贷方 53 56 171 借方 54 -65 -2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10 -612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 59 -508 -6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85 -2,71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5 -55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4 -1,26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69 704 2.2.2 储备资产 64 976 2,10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8 2.2.2.4 外汇储备 68 971 2,14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3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6-11-11/liaoning/2016/1111/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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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会议指出,督查是促发展的“利器”。在过去两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0个国务院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总的看,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部署,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放管服”和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落实不到位,部分重大建设进度慢,一些地方民间投资、创业创新存在制度约束,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民生工作仍有不少“短板”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后两个月关键时期,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机制,认真研究督查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问题,围绕推进重大建设、吸引民间投资促进医养结合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保障房、扶贫、医保等重大民生事项,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促进供给结构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二是各级政府要克服重发文轻落实现象,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三是加强政府系统纵向、横向协调,加快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防止相互掣肘影响发展。会议强调,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必须注重发挥各方积极性,坚持赏罚分明,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干事创业。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地方和部门要推广其经验,并将对地方的激励措施从去年的6项增加到24项,在改革试点、财政投入、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铆足干劲、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行政效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部门要就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发挥专家学者等作用,准确阐释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声。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四是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 2016-11-04/liaoning/2016/1104/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