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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下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2020年广东经济金融数据,重点介绍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落实各项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成效。新华社、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营报、中国经济时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时代周报、时代财经等18家媒体应邀参加。 2020年,在疫情冲击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广东经济呈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在人民银行总行领导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着力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有力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效能,金融运行呈现“总量适度、节奏合理、投向精准、利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发布会上,调查统计处汪义荣处长围绕社会融资规模、制造业、民营小微企业等维度解读了2020年广东金融数据。货币信贷管理处陈瑞副处长介绍了广州分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广东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成效。金融研究处袁萍处长介绍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的进展,及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相关成果。外汇综合处李继伟副处长介绍了外汇管理稳外贸稳外资,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关情况。业务三处林伟斌处长介绍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跨境办陈威处长介绍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成效,以及计划推出的创新举措。 媒体记者围绕“跨境理财通”进展、FT账户试点情况、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等主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各位主讲人均予以详细解答。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实体经济,践行“金融为民”,持续推动金融开放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2021-01-20/guangdong/2021/0120/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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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地下钱庄97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依法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共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三是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公安部经侦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和各省市公安机关代表,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1-01-29/guangdong/2021/0129/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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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18/guangdong/2021/0118/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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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1-01-29/guangdong/2021/0129/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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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12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1-26/guangdong/2021/0126/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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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12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1-25/guangdong/2021/0125/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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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二是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部分经常项目连续性、周期性业务的办理流程。三是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下 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 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完) 2021-04-06/guangdong/2021/0406/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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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6/guangdong/2021/0406/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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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 QDLP试点是指经认定的境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境内设立试点基金,向境内合格的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开展境外投资。在此之前,广东省内仅有深圳地区可开展QDLP试点,省内其他地区的投资主体仅能通过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渠道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次试点获批后,实施地域扩展至广东全省,省内投资主体通过QDLP投资海外市场,不仅可投资于境外非上市股权和债权,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及其他经批准的投资业务。试点将有效拓宽境外投资范围,提升资产配置效率,有利于广东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展新渠道、注入新活力。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对外发布有关实施细则,稳妥有序推进QDLP试点工作。 2021-04-01/guangdong/2021/0401/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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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惠州市金融消费者保护联合会、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举办“十大美丽乡村金融行”启动仪式暨3月植树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活动首站选在惠州市惠城区官侨村,来自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志愿者们在种植建造“金融风铃园”的同时,通过拉挂外汇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图册、与村民共建互动等形式,现场讲解国际收支申报、个人结售汇、银行卡境外交易等外汇政策,向村民揭开外汇管理的“神秘面纱”,引导村民合法合规用汇,自觉抵制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开展外汇知识下乡活动,结合乡村振兴的需求,把外汇知识宣传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2021-03-23/guangdong/2021/0323/1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