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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专利所有权的买断和收购境外制作方法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于 2008年9月收购境外B公司一项专利,企业预计可以节约固定资产维护费用和重置费用,企业按照合同购汇20万美元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此项业务为专利所有权的买断,涉及的是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应当统计在横栏“410资本账户”,纵栏“04外资机构”项下。 案例2:境内某企业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日前异型饼干的市场需求量和销量很大,企业购汇30万美元用于收购境外某食品企业的三类异型饼干制作方法,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项费用是用于收购境外制作方法,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应当计入横栏“410资本账户”,纵栏根据该企业实际性质确定。 2016-08-26/tianjin/2016/08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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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企业为内资集体所有企业,2008年将企业出让给印尼某服装加工企业,企业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通过股权收购,由中资机构转变为外资机构,此笔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某公司将原本自身拥有的厂房、设备资产一并打包卖给境外某公司,该公司收汇后持有外汇业务核准件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收入结汇应当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则根据被投资后企业性质而定。 【注意】无论是个人还是中资企业转让股权结汇,交易主体均按照被投资人身份确定。中资、外资企业的归属以商务部的界定为准。 2016-10-21/tianjin/2016/10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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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款结汇和外资银行追加投资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某外资保险公司将投资款结汇,用于支付境内房租、工资等一系列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外资保险公司的投资款结汇,无论其结汇资金用于何处,均应当视其外汇资金来源决定。因此,该笔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2金融机构”。 案例2:某外资银行为在中国境内开展人民币业务,经由银监部门批准,由其银行总部追加投资2000万美元结汇,用于开办人民币业务的营运资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从资金性质来看,该笔资金属于外资银行的资本金注入,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1银行自身”。 2016-12-06/tianjin/2016/120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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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境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双方商定外方投资者股份比例为12%,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银行将战略投资款结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由于境外投资者取得了10%以上的股份,属于直接投资,该笔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1银行自身”。 案例2:某境内中资企业经核准购汇100万美元,购买境外房地产,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企业境外购买房地产,实际是跨境投资,因此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21投资资本金”,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12-29/tianjin/2016/122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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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出版企业收购境外版权和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售汇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出版社向境外购买MS-SQL SERVER在中国的出版物版权,并购汇6万美元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版权属于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转让,因此此笔购汇应当统计在横栏“410资本账户”,纵栏根据出版社实际性质确定。 案例2:境内某中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工厂,核准后购汇100万美元用于境外首期资金投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购汇属于企业的境外投资,应统计在横栏“421投资资本金”,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09-05/tianjin/2016/090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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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关于2016年直接投资存量登记业务管控工作的通告 2016-10-14/tianjin/2016/10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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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非现场核查发现,部分银行混淆知识产权的使用及所有权的转让,具体如何申报? 因使用获得的收入和支出 所有权转让 特许权和商标 231010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特许和商标使用费 522000品牌、商标、契约和许可所有权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 研发成果(除计算机软件和视听相关产品) 231020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研发成果使用费 228010研发成果转让费及委托研发 计算机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 仅使用,不进行复制传播 复制传播许可 (a)定制 22702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 或22901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 231030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计算机软件许可费 或231040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 22702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 或22901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 (b)非定制--下载的或以其他电子方式交付的 (c)非定制--以物理介质提供,定期支付许可费 (d)非定制--以物理介质提供,具有永久使用权 货物贸易相应项下 2.退款和错汇款如何界定,申报要求是什么? 退款是指有实际的国际交易发生并且付款人已经付款,但由于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交易被撤销时发生的款项退回,如因商品退货而发生的退款,包括商品的部分退款。对于从境外汇回的各种退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种退款,申报主体应当在“涉外收入申报单”或者“境外汇款申请书”的“退款”一栏的空格内打“√”,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汇入/汇出款项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无相对应的交易编码,则填写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 错汇款是指无实际的国际交易背景,仅仅由于付款人的主观错误而发生的款项错汇。对于已经申报的无实际交易背景的涉外收入或付款的错汇款,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申报数据,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 2017-03-03/tianjin/2017/030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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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津市自贸区挂牌成立,为促进自贸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大跨境贸易金融支持力度,天津市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五个转变”要求,从夯实企业基础服务入手,在外汇业务数据应用领域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订制服务,并于 2015年 4月 28日 成功举办了“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培训动员会。来自全市34家从事进出口贸易、制造、第三方支付的大、中型企业财务主管、技术人员40多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外汇综合处首先向参训企业进行了工作动员,介绍了企业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实现企业货物贸易、国际收支等业务数据的实时获取,有利于企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企业管理优化升级,并向企业介绍了分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小组成员。随后,分局分别请已开通此项接口服务的比亚迪、一达通两家公司从企业自身角度,介绍了此项服务给企业带来的便利和收益,讲解了本企业利用接口服务实现的增值功能,共享了研发程序过程中的经验。会后,外汇局、两家讲课企业认真解答参训企业询问有关功能实现、软件研发等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以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并就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回答。 通过此次培训丰富了外汇局服务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为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奠定了基础,为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5-05-08/tianjin/2015/050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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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有关要求及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需要,2017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主体应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16年度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尽快完成2016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相关市场主体应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一经发现,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257 232093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720 66239185(注册地在开发区、中心生态城、临港工业区、塘沽、大港、汉沽等区域)、24895038 24893878(注册地在东疆、中心商务区、海港、空港、滨海高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7年1月24日 2017-01-24/tianjin/2017/01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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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4月21日 ,天津自贸区经批准正式挂牌。针对近期多家商业银行向我分局咨询成立自贸区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分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解答银行疑问,并协调解决相关机构网点设置所涉及的系统信息调整、维护有关事宜,为商业金融机构筹备设立自贸区网点扫清障碍,得到有关银行的积极评价。 为配合商业银行在自贸区设立机构网点工作,分局结合自贸区建设整体规划,针对商业银行筹措建立自贸区经营网点的实际需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自贸区分支机构设立的具体配套衔接方案。一方面认真加强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等商业银行的业务沟通,了解目前筹措改建自贸区网点老机构的有关情况,确认历史业务办理的有关内容;另一方面及时与总局信息技术部门沟通,就老网点升格为自贸区分行所涉及的代码设置和调整问题商讨稳妥解决方案,确保自贸区分行成立后,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及其他等相关外汇业务得以顺利过渡。 截止目前,已成功为中国银行东疆保税港区支行升格为自贸区分行完成了代码配置相关工作。下一步,还将为其他提出筹建自贸区分支机构申请需求的商业银行统筹解决金融机构标识码信息维护工作,以确保全市商业银行自贸区机构设置顺利实现,为有序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改革夯实基础。 2015-05-07/tianjin/2015/050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