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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企业向台湾企业出口一批大豆蛋白,境内航空公司为该批货物提供空运服务,如果境内航空公司收到台湾企业支付的空运费,应当如何申报? (1)一般原则 境内航空公司收到的空运费,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2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涉及我国出口的空中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出口货物空运费。 (2)空运费由境内公司以电汇的形式向境内航空公司支付的申报 空运费由境内出口企业向境内航空公司支付,属于境内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境内外汇收付,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范围。 2.国内某民营公务机航空公司,向境外某航空服务公司提供商务包机服务,现国内民营公务机航空公司收到境外该公司汇入的包机费用5万美元,该笔款项应如何申报? 国内某民营公务机航空公司向境外某航空服务公司提供商务包机服务,应区分包机航线和用途。 若为境外商户的国内客运航班,应申报在“223010服务贸易-旅行-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商户国内客运航班包机费。若为国内商户的国际客运航班,应申报在“222024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空运客运”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国际客运航班机包机费。 2018-03-22/tianjin/2018/0322/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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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货运代理公司受境外A国客户委托,将货物从境外A国经海上运输至中国B口岸,再从B口岸经欧亚大陆桥陆路运输至俄罗斯,收取全程跨境联运费,该如何申报? 收取的多式联运费用应当根据运输方式申报。货物非我国进出口货物,海运费应申报在“22201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陆运费,应申报在“22203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其他运输方式-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其他运输方式货运服务”项下。 2.境内企业向境外海洋运输公司支付提单的改单费用时应如何申报?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境内企业向境外海洋运输公司支付提单的改单费用,其交易性质属于向境外非居民支付海运服务费,应当根据其海运进口或出口的实际情况,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或“22201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进口的海洋货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 2018-03-29/tianjin/2018/0329/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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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6.其他相关法规。 审核材料 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理地点 后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 2018-04-18/tianjin/2018/0418/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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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A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为其董事等高管人员从境外保险公司购买高管人员责任险,该笔涉外支出如何申报? 高管人员责任险是承保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由于经营管理中的疏忽行为导致的对第三者(如股东)基于法律的赔偿责任,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高管人员责任险保费。 2.境内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由该公司的境外股东提供担保,该公司每个月向其境外股东支付担保费,则担保费支出如何申报? 担保费是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借贷相关的费用,交易性质符合金融服务的定义,虽然提供担保服务的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般性企业,也应申报在“226000服务贸易-金融服务”项下。 2018-04-13/tianjin/2018/041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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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外汇利润结汇和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银行外汇利润结汇 某银行经外汇局核准后将上年度外汇利润通过外汇市场结汇,该笔业务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银行自身外汇利润,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案例2: 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 A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其将外汇存款利息向银行结汇,银行对该笔结汇应该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外汇存款利息收入,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05-20/tianjin/2016/0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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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和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 由于远期或掉期结售汇交易违约所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违约交易产生的损益结售汇应当统计在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案例2: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 银行按规定代扣客户外币储蓄利息后,结汇代付利息税时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外币利息税结汇应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交易主体根据客户性质确定。 2016-05-24/tianjin/2016/05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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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工作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肯定了自律小组在促进地区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表示2018年将全力支持滨海新区银行自律小组工作,共同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2018-04-11/tianjin/2018/041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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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对辖区商业银行进行了资本项目操作指引培训。本次培训以提升银行合规意识,增强业务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重点解读《2017版资本项目操作指引》主要调整内容、审核要点及原则,并对商业银行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8-03-27/tianjin/2018/0327/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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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遗产和偶然性收入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遗产 境内居民张某在境外有一亲戚死亡,遗嘱中表明其所有财产归张某所有,张某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后,经外汇局审核,将现金遗产汇入国内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遗产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偶然性收入 (1)境内居民沈某在国外旅游期间,参加某类有奖竞猜活动,中奖后奖金并汇回国内后结汇,则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2)境外非居民个人A先生在中国旅游时购买了即开型的福利彩票,中了二等奖,现将奖金购汇后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A先生作为非居民,办理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 (3)我国某知名运动员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国际乒乓球比赛夺得冠军,回国后将获得的奖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并非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能夺得名次并获得奖金,因此运动员的奖金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4)在境内主办的国际赛事上,境外运动员M小姐名列第一,获得了赛事主办方颁发的奖金,M小姐将该笔奖金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运动员系非居民个人,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 2016-07-22/tianjin/2016/07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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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部分银行对因公出国差旅费和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项目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因公出国 某外商投资企业派员工高某出国洽谈商务,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5000美元用于高某的差旅费,同时,高某持身份证申请购汇2000美元。上述两种购汇情况,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因公出国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如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购汇,纵栏选择“04外资机构”;如高某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纵栏选择“05居民个人”。 案例2: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 (1)境内某管理中心为境外某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提供了传真、电话等服务,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一笔沟通联络费6000美元,该管理中心将此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接受的物品或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该笔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管理中心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会议中心举办APEC会议,收到参会人员和组织缴纳的会议费,该会议中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会议费用是用于支付非居民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期间各种活动的费用,因此该会议中心收到的会议费结汇计入横栏“122 旅游”,纵栏根据该会议中心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6-06-20/tianjin/2016/06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