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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9日下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综合业务处及经常项目处主要负责人会见建行湖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一行。会上,建行湖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自贸区武汉片区跨境电商企业的需求,并提出为更规范地服务自贸区跨境电商企业,希望能得到外汇局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应按照“展业三原则”切实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在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外汇局支持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业务模式,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18-08-01/hubei/2018/080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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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7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836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3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4万亿美元)。 2018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4.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0万亿美元)。(完) 2018-08-02/liaoning/2018/080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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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辽宁省分局在丹东凤城召开全省外汇形势分析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上半年全省外汇收支情况,分析研判下半年外汇走势;深入研讨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波动、资金异常流出等因素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会议还就防控外汇风险难点等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 2018-08-02/liaoning/2018/0802/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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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月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08-03/ningbo/2018/0803/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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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7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836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3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4万亿美元)。 2018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4.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0万亿美元)。 2018-07-30/dalian/2018/0730/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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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FDI企业注销申请将原始汇入的资本金汇给境外投资方,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何操作?企业资本金账户开立时间是1999年。 答:FDI 企业注销,应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根据注销登记生成的跨境流出额度办理资金汇出。注销登记和资金汇出应分别按照《资本项目操作指引(2017版)》6.4条和6.21条要求的材料办理。 注:6.4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3.因清算注销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需提供)。 操作:1.外商投资企业因破产、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合并或分立等原因注销的,应在发布清算公告期结束后、工商登记注销前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手续。2.因合并或分立,原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应在原企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时,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其“外方股东清算所得处置计划”选为“再投资”。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原则上应先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外方权益登记注销,申请主体应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申请材料为: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由原外商投资企业全部股东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批准或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法院裁定、行政吊销文件等)、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工商主管部门关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外方股东的主体证明文件、清算报告、原外商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出具的保证书(内容为保证清算组已依法对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全体股东将承担违反上述保证产生的一切责任)。 6.21资金汇出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 操作:银行应根据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为申请主体办理资金汇出。银行或外汇局在备注栏中进行备注的,汇款银行应同时结合备注内容办理。2.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3.银行在办理完成业务后,应在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一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原件上签注业务种类、金额、日期并加盖银行业务章,留存有签注字样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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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上午,武汉市政府赴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调研自贸区金融改革情况,并邀请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马骏一同参加。调研组首先听取了中行自贸区分行负责人介绍了业务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其后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实地调研。武汉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希望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能研究出台便利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业务的支持措施,马骏副局长表示外汇局湖北省分局一贯支持自贸区建设,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将及时予以回应。 2018-07-25/hubei/2018/0725/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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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防范境内个人参与网络炒汇等非法投资行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7月31日,上海市分局联合市金融办、互联网金融整治办、市公安经侦总队、银监局、证监局、工商局、网信办等部门召开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专题会议,提示个人网络炒汇结算风险。上海市分局吴水平副局长以及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讲话,全市120家中外资银行分管行长、合规部门负责人及46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近400人参加了风险提示会。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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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直接投资过程中外商资本金实际汇出国家与其注册国别不一致,但出资人名称一致,是否可正常办理? 答:应进一步了解实际汇出国家与注册国别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如果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可以正常办理;如果不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在了解清楚不一致的原因可以排除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但经办银行应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提示,后续因该项不一致引起其他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同时,经办银行应在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缴款人与投资人不一致。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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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辖区银企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滁州市中心支局于2018年6月20日组织开展外汇政策培训会,辖内10家银行及70余家重点涉外企业共计约200人参训。培训重点介绍了最新的外汇政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及关注事项,并辅以典型案例讲解,促进参训银企人员深入了解当前外汇政策、规范相关业务操作,利于银企降低违规经营风险。 2018-06-22/anhui/2018/0622/1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