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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合作研发一科研项目,派遣一批境外员工进驻B公司,A公司定期向B公司汇款用于支付外派境内员工的补贴和奖金,外籍员工将这些款项结汇用于境内日常生活开支,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属于居民,其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该笔外汇资金属于居民受雇于非居民所获得的工资报酬,应统计在横栏“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5居民个人”。 2019-06-25/tianjin/2019/0625/1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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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合作研发一科研项目,派遣一批境外员工进驻B公司,A公司定期向B公司汇款用于支付外派境内员工的补贴和奖金,外籍员工将这些款项结汇用于境内日常生活开支,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属于非居民,其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统计。此类结汇用途一般为外籍员工在境内的各种生活费用和购物支出,应统计在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2019-06-24/tianjin/2019/0624/1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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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境内个人按实际需求填写《申请书》并办理购汇,但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用汇(如申报为旅游但被拒签),个人应怎么操作? 答:个人按实际用途填写购汇用途是需要被支持和鼓励的。若个人因客观、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再用汇的,可结汇,也可用作储蓄存款或购买外币理财并重新填写《申请书》。若个人预计仍将出境并按申报的用途用汇,只是用汇时间有所变化,无需重新填写《申请书》。 2019-06-27/tianjin/2019/0627/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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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A企业向国外出口陶瓷,为防止陶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或灭失带来损失,国外进口方在我国境内一家保险公司为出口的陶瓷办理了运输保险,则境内保险公司收到此类保费该如何申报? 境内保险公司收到境外投保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费,为我国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我国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保费. 2019-07-03/tianjin/2019/0703/1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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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造船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部分零部件,则在收到修理费用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船舶修理费用,应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2019-07-08/tianjin/2019/0708/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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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大学从境外公司收到开发某项产品的科研经费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大学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7-01/tianjin/2019/0701/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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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商务咨询公司为境外银行及其分行提供金融数据后台录入服务,每月从香港收到报酬,如何办理申报? 该商务咨询公司为境外银行及其分行提供金融数据后台录入服务,每月从香港收到报酬,数据录入为数据处理服务的一种形式,应申报在“22702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数据录入服务费。 2019-07-04/tianjin/2019/0704/1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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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有效期多长? 答:银行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2019-06-26/tianjin/2019/0626/1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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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是深圳个体工商户,例如五金行、展览柜、颜料行等,付款人多为香港公司或个人,交易内容为出售小额商品或进行小件加工,交易金额小,成交后港商出具港币支票作为对价,港商将商品不通关直接携带出境。个体工商户在收取客户的外币支票后,通常委托附近的银行托收货款,银行收到外汇马上结汇记入其人民币账户,上述情况下的收汇应如何申报? ① 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且雇主给报销的不报关货物,应申报在“223010服务贸易-旅行-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非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的不报关货物,应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 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非自用或馈赠的不报关货物、境外公司购买的不报关货物,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9-05-23/tianjin/2019/0523/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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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A公司是境内某石油管理局的全资子公司。该石油管理局在境外某国政府有境外中标项目,为方便运作,石油管理局在该国政府设立了一个境外分公司B(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不相互持有股权),同时委托境内A公司汇出款项用于境外工程的垫付资金(包括购买设备、原材料及雇员工资)。则该款项应如何申报? 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都受境内某石油管理局的控制,且相互之间不持有股权,则二者为联属企业。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之间的垫付款收支,应申报在“623021直接投资-联属企业之间的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收回对境外联属企业的贷款及其他往来/向境外联属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债权”项下。 2019-05-23/tianjin/2019/0523/1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