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18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395亿元,进口15202亿元,顺差61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546亿元,进口3675亿元,逆差112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8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4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9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7亿美元,进口2647亿美元,顺差71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065 710 贷方 23941 3357 借方 -18877 -2647  1.货物贸易差额 6193 868 贷方 21395 3000 借方 -15202 -2132  2.服务贸易差额 -1129 -158 贷方 2546 357 借方 -3675 -515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9   贷方 84 12   借方 -20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82 12   借方 -45 -6  2.3运输差额 -288 -40   贷方 729 102   借方 -1017 -143  2.4旅行差额 -1241 -174   贷方 323 45   借方 -1564 -219  2.5建设差额 66 9   贷方 114 16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21 3   借方 -61 -9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9 4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4   贷方 159 22   借方 -258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2 19   贷方 358 50   借方 -225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7 37   贷方 632 89   借方 -365 -5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7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9 -1   贷方 8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9-26/henan/2025/0926/1984.html
-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持续增加。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推出以“债券通”渠道下托管的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二、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主体包括哪些? 答:《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的方式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购。《公告》起草过程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普遍反映,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加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且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 《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 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 答:统筹开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也是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做市商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具体要求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回购资金收付有何具体管理要求?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具体按照《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5-09-26/henan/2025/0926/1987.html
- 
				 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42亿元。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1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93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2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77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08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0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76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9252 1287 949 贷方 2 76896 10693 7889 借方 3 -67644 -9406 -6940 1.A 货物和服务 4 12368 1720 1268 贷方 5 69973 9730 7179 借方 6 -57604 -8010 -5911 1.A.a 货物 7 15756 2191 1616 贷方 8 62696 8718 6433 借方 9 -46940 -6527 -4817 1.A.b 服务 10 -3388 -471 -348 贷方 11 7277 1012 747 借方 12 -10664 -1483 -1094 1.B 初次收入 13 -3409 -474 -349 贷方 14 6209 864 637 借方 15 -9618 -1338 -986 1.C 二次收入 16 292 41 30 贷方 17 715 99 73 借方 18 -422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842 -1370 -1008 2.1 资本账户 20 -5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7 -1 -1 2.2 金融账户 23 -9837 -1369 -1007 资产 24 -11567 -1610 -1184 负债 25 1730 241 17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524 -1465 -1078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27 -94 资产 28 -2165 -301 -222 负债 29 1248 174 128     2.2.1.2 证券投资 30 -4043 -562 -415 资产 31 -4644 -646 -477 负债 32 601 83 6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48 -90 -67 资产 34 -549 -76 -56 负债 35 -100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4915 -685 -502 资产 37 -4896 -683 -500 负债 38 -19 -2 -3 2.2.2 储备资产 39 687 96 7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90 83 5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4亿美元(折约1465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1126 2941 2209 贷方 2 148926 20731 15534 借方 3 -127801 -17789 -13325 1.A 货物和服务 4 25156 3502 2626 贷方 5 136422 18990 14232 借方 6 -111266 -15488 -11606 1.A.a 货物 7 32803 4567 3425 贷方 8 121960 16977 12722 借方 9 -89157 -12410 -9297 1.A.b 服务 10 -7646 -1064 -800 贷方 11 14462 2013 1510 借方 12 -22109 -3078 -2309 1.B 初次收入 13 -4520 -629 -467 贷方 14 11170 1555 1163 借方 15 -15690 -2184 -1630 1.C 二次收入 16 490 68 51 贷方 17 1335 186 139 借方 18 -845 -118 -8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9936 -2776 -2076 2.1 资本账户 20 -10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14 -2 -1 2.2 金融账户 23 -19926 -2775 -2075 资产 24 -24788 -3452 -2585 负债 25 4863 677 5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847 -3182 -2384     2.2.1.1 直接投资 27 -3348 -466 -354 资产 28 -5637 -785 -591 负债 29 2289 319 237     2.2.1.2 证券投资 30 -8433 -1174 -882 资产 31 -11113 -1547 -1164 负债 32 2680 373 28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83 -165 -123 资产 34 -965 -134 -100 负债 35 -218 -30 -23     2.2.1.4 其他投资 36 -9884 -1377 -1025 资产 37 -9995 -1393 -1039 负债 38 112 16 13 2.2.2 储备资产 39 2922 407 30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189 -165 -13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92亿美元(折约281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9-30/henan/2025/0930/1990.html
- 
				 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10645亿美元,对外负债7255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809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349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694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3679亿美元,储备资产362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5%、0.2%、21%和3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717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60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51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30%、0.4%和19%。 按SDR计值,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28亿SDR,对外负债52806亿SDR,对外净资产2772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8090 27722 资产 2 110645 80528 1 直接投资 3 33491 24375 1.1 股权 4 29373 21377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118 2997 1.a 金融部门 6 4676 3403 1.1.a 股权 7 4335 315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341 248 1.b 非金融部门 9 28815 20972 1.1.b 股权 10 25037 1822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78 2749 2 证券投资 12 16942 12330 2.1 股权 13 10763 7833 2.2 债券 14 6179 4497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63 191 4 其他投资 16 23679 17233 4.1 其他股权 17 100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5930 4316 4.3 贷款 19 8962 652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40 247 4.5 贸易信贷 21 7224 5258 4.6 其他 22 1123 818 5 储备资产 23 36271 26398 5.1 货币黄金 24 2429 1768 5.2 特别提款权 25 559 407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13 82 5.4 外汇储备 27 33174 24144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5 -4 负债 29 72555 52806  1 直接投资 30 37174 27055 1.1 股权 31 34558 25151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16 1904 1.a 金融部门 33 2155 1568 1.1.a 股权 34 1983 144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2 125 1.b 非金融部门 36 35019 25487 1.1.b 股权 37 32575 2370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44 1779 2 证券投资 39 21607 15726 2.1 股权 40 13810 10051 2.2 债券 41 7797 567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63 191 4 其他投资 43 13511 983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867 3542 4.3 贷款 46 3174 231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316 230 4.5 贸易信贷 48 3821 2781 4.6 其他 49 836 608 4.7 特别提款权 50 49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9-30/henan/2025/0930/1989.html
- 
				 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整体战略部署,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公告〔2025〕第21号 2025-09-26/henan/2025/0926/198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 202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7721亿美元,对外负债1537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34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71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515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638亿美元,债券资产452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55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0%、26%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902亿美元,美元资产9008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812亿美元,分别占28%、51%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820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8901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761亿美元,债券负债356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5056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4%、23%和33%。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8073亿美元,美元负债3203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101亿美元,分别占比52%、21%和27%。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201亿美元,占比40%;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176亿美元,占比60%。(完) 2025-09-29/henan/2025/0929/198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9万亿美元)。 2025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3.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33万亿美元)。 2025-09-26/henan/2025/0926/1983.html
- 
				 2025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利欧(Ray Dalio)。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09-26/henan/2025/0926/1985.html
- 
				 尊敬的何立峰副总理、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 刚才,何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宏观调控和金融发展开放稳定的各项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非常感谢北京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尹书记、殷市长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我就近期市场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作个简要说明。 第一,关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年多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何副总理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结构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反映金融运行的主要宏观金融指标也体现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状态,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7%,M2同比增长8.4%,贷款同比增长6.6%,还原地方债务置换影响后的贷款增长7.7%左右,社会融资成本也处于历史低位,为我国经济的回升向好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我们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流动性安排,保持社会融资条件相对宽松。同时,继续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强化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传导。 第二,关于央行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去年,人民银行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在二级市场开始国债买卖操作。这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增强国债金融功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增进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互协同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和金融机构提升做市定价能力。实践中,人民银行根据基础货币投放需要,兼顾债券市场供求和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等情况,灵活开展国债买卖双向操作,保障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今年初,考虑到债券市场供求不平衡压力较大、市场风险有所累积,我们暂停了国债买卖。目前,债市整体运行良好,我们将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 第三,关于数字人民币和市场化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和监管的法定数字货币,兼容了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历经近年来的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优化数字人民币管理体系,研究优化数字人民币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支持更多商业银行成为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我们已经在上海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跨境合作和使用;在北京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数字人民币发展,助力首都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 近年来,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不断涌现,但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10天前,在华盛顿召开的IMF/世界银行年会上,稳定币及其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成为各国财长、央行行长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比较普遍的观点主要集中在,稳定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如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市场炒作投机的氛围浓厚,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产生冲击。 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目前这些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第四,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运营的征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对企业和个人的金融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供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进行查询和风险评估,20多年来,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5年。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一些个人发生了债务逾期,虽然事后全额偿还,但相关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项措施我们将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后,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计划在明年初执行。 我今天的演讲主题是:中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建设实践与未来演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近年来,我们有序推进,取得重要进展。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在去年6月份的陆家嘴论坛上,我对中国未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今天,我想和大家报告一下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一些考虑。 一、宏观审慎管理的内在逻辑和中国实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对危机的成因和教训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单体金融机构稳健并不代表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健,需要弥补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应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顺周期积累以及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并将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作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在G20框架内,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围绕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等作出了持续努力。中央银行作为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部门,也是金融体系的最后贷款人,在各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中普遍承担了重要职责。 经过多年实践,全球初步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除了采取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外,主要经济体普遍运用降低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监管要求等宏观审慎政策措施应对重大冲击,疫情后又推动宏观审慎政策立场重回中性,展现出良好的灵活性,增强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提高了逆周期调节的空间和能力。 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各有侧重。货币政策主要针对宏观经济和总需求管理,通过逆周期调节来平抑经济周期波动,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微观审慎监管主要关注单体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宏观审慎管理则直接和集中作用于金融体系本身,聚焦具有系统性特征的风险,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阻断或弱化金融体系的顺周期自我强化和风险跨机构、跨市场传染。从跨时间维度看,主要通过对资本水平、杠杆率等提出动态的逆周期要求,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从跨空间维度看,主要通过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和金融市场宏观审慎管理,防控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三者在工具形式上有一些交叉,相互补充。比如,资本充足率要求是微观审慎监管工具,但附加资本监管则是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拨备覆盖水平按照会计原则和预期损失原则,是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利用拨备在经济和银行盈利的上行或下行周期进行逆周期调节,就是宏观审慎管理工具。 中国对宏观审慎管理的探索实践起步较早。早在2003年,中国就在房地产金融领域首次引入最低首付比例政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在全球率先启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管理实践路径。 在宏观审慎管理的治理机制方面,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实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跨部门层面,2013年,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成立国务院金融委;2023年,成立中央金融委,逐步强化统筹协调。部门层面,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9年初中央批定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责,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 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体系方面,人民银行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探索推进。一是2021年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明确了宏观审慎管理思路和政策框架。二是2003年建立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2010年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在此基础上,2016年又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将信贷投放与金融机构资本水平及经济增长相联系,有效促进了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三是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总体框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和恢复处置计划等要求。目前,中国共有5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资产合计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7成。四是设立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工具,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逆周期调节。五是探索开展金融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观察、评估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金融机构风险提示,阻断或弱化风险的积累。会同证监会设立支持资本市场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大幅波动风险。六是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调整房贷首付比、房贷利率等政策工具。七是搭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依法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和监管。目前这项工作已划入金融监管总局。八是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当金融市场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时,主动发声,及时校正市场“羊群效应”,坚定维护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稳定。 二、中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演进方向 比较来看,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传统职责,制度框架比较清晰成熟;宏观审慎管理全球虽然也有不少实践,但起步不久,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十五五”规划建议稿提出,要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我们考虑,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工作方向。 第一,更好覆盖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风险的关联性。宏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微观单体金融机构健康经营的基础。需要密切监测评估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在宏观层面把握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更好覆盖金融市场的运行。随着金融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体系逐步从传统银行业机构为主向多层次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演化,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关联性也显著增加。需要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宽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范围,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 第三,更好覆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关联性强,一旦出险,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近年来,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并将覆盖面从银行部门逐步扩展到非银行金融部门。需要全面评估认定系统重要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在常规监管基础上,实施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匹配的附加监管措施。 第四,更好覆盖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风险的外溢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关联性增强,信息传播迅速,金融风险更容易在跨境之间传染蔓延。这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大家比较关注主要经济体政府债务风险及其可能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冲击,并加强了早期风险预警。我们需要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关系,动态评估、有效应对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贸易政策、主权债务风险和地缘政治等对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 三、加快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监测方面,持续提升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对重点领域风险的动态监测功能;充分发挥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作用,高频汇集并监测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评估方面,2016年人民银行设立的宏观审慎评估(MPA),目前更多服务于货币政策。我们正研究将MPA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聚焦评估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另一部分聚焦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评估,服务于宏观审慎管理。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后续我们将与金融机构沟通,进一步完善后执行。 二是完善并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举措。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充分发挥逆周期资本缓冲、恢复与处置计划等作用。适时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推动附加监管工作落地。拓展中央银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宏观审慎管理功能。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杠杆水平和期限错配,及时阻断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的累积,遏制金融市场的“羊群效应”。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建立中央对手方流动性风险约束和流动性支持机制。持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形势及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保持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平稳。做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工作,健全房地产金融分析框架,优化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 三是持续丰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提升系统化、规范化、实战化水平。经过多年实践,人民银行已积累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工具体系。针对金融机构,有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压力测试、杠杆率约束、逆周期资本缓冲、逆周期拨备调节、总损失吸收能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与处置计划、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等工具。针对金融市场,外汇市场有远期售汇业务风险准备金、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工具。债券市场有杠杆水平、期限错配管理和窗口指导等工具。股票市场有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我们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综合平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防范金融市场道德风险,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主要有首付比、利率、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居民债务收入比等工具。针对风险处置资源,有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人民银行依法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我们将继续拓展丰富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箱,动态评估优化。 四是不断健全协同高效的宏观审慎管理治理机制。宏观审慎管理尤其需要统筹协调。今年初,人民银行设立了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对涉及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加强分析研究、沟通协调和推动落实。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中央领导下,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以及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严肃财经纪律、市场纪律和监管规则,防范风险外溢和道德风险。加快推动人民银行法、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修法,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的法治保障。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一个持续推进的动态过程,也是需要各方推动、高效协同的系统工程。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的要求,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快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推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5-10-28/ningxia/2025/1028/2525.html
- 
				 尊敬的何立峰副总理、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     刚才,何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宏观调控和金融发展开放稳定的各项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非常感谢北京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尹书记、殷市长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我就近期市场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作个简要说明。     第一,关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年多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何副总理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结构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反映金融运行的主要宏观金融指标也体现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状态,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7%,M2同比增长8.4%,贷款同比增长6.6%,还原地方债务置换影响后的贷款增长7.7%左右,社会融资成本也处于历史低位,为我国经济的回升向好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我们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流动性安排,保持社会融资条件相对宽松。同时,继续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强化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传导。     第二,关于央行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去年,人民银行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在二级市场开始国债买卖操作。这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增强国债金融功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增进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互协同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和金融机构提升做市定价能力。实践中,人民银行根据基础货币投放需要,兼顾债券市场供求和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等情况,灵活开展国债买卖双向操作,保障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今年初,考虑到债券市场供求不平衡压力较大、市场风险有所累积,我们暂停了国债买卖。目前,债市整体运行良好,我们将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     第三,关于数字人民币和市场化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和监管的法定数字货币,兼容了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历经近年来的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优化数字人民币管理体系,研究优化数字人民币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支持更多商业银行成为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我们已经在上海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跨境合作和使用;在北京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数字人民币发展,助力首都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     近年来,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不断涌现,但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10天前,在华盛顿召开的IMF/世界银行年会上,稳定币及其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成为各国财长、央行行长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比较普遍的观点主要集中在,稳定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如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市场炒作投机的氛围浓厚,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产生冲击。     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目前这些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第四,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运营的征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对企业和个人的金融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供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进行查询和风险评估,20多年来,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5年。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一些个人发生了债务逾期,虽然事后全额偿还,但相关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项措施我们将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后,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计划在明年初执行。     我今天的演讲主题是:中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建设实践与未来演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近年来,我们有序推进,取得重要进展。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在去年6月份的陆家嘴论坛上,我对中国未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今天,我想和大家报告一下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一些考虑。     一、宏观审慎管理的内在逻辑和中国实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对危机的成因和教训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单体金融机构稳健并不代表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健,需要弥补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应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顺周期积累以及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并将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作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在G20框架内,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围绕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等作出了持续努力。中央银行作为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部门,也是金融体系的最后贷款人,在各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中普遍承担了重要职责。 经过多年实践,全球初步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除了采取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外,主要经济体普遍运用降低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监管要求等宏观审慎政策措施应对重大冲击,疫情后又推动宏观审慎政策立场重回中性,展现出良好的灵活性,增强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提高了逆周期调节的空间和能力。     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各有侧重。货币政策主要针对宏观经济和总需求管理,通过逆周期调节来平抑经济周期波动,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微观审慎监管主要关注单体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宏观审慎管理则直接和集中作用于金融体系本身,聚焦具有系统性特征的风险,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阻断或弱化金融体系的顺周期自我强化和风险跨机构、跨市场传染。从跨时间维度看,主要通过对资本水平、杠杆率等提出动态的逆周期要求,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从跨空间维度看,主要通过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和金融市场宏观审慎管理,防控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三者在工具形式上有一些交叉,相互补充。比如,资本充足率要求是微观审慎监管工具,但附加资本监管则是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拨备覆盖水平按照会计原则和预期损失原则,是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利用拨备在经济和银行盈利的上行或下行周期进行逆周期调节,就是宏观审慎管理工具。     中国对宏观审慎管理的探索实践起步较早。早在2003年,中国就在房地产金融领域首次引入最低首付比例政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在全球率先启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管理实践路径。     在宏观审慎管理的治理机制方面,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实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跨部门层面,2013年,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成立国务院金融委;2023年,成立中央金融委,逐步强化统筹协调。部门层面,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9年初中央批定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责,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     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体系方面,人民银行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探索推进。一是2021年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明确了宏观审慎管理思路和政策框架。二是2003年建立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2010年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在此基础上,2016年又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将信贷投放与金融机构资本水平及经济增长相联系,有效促进了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三是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总体框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和恢复处置计划等要求。目前,中国共有5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资产合计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7成。四是设立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工具,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逆周期调节。五是探索开展金融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观察、评估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金融机构风险提示,阻断或弱化风险的积累。会同证监会设立支持资本市场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大幅波动风险。六是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调整房贷首付比、房贷利率等政策工具。七是搭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依法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和监管。目前这项工作已划入金融监管总局。八是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当金融市场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时,主动发声,及时校正市场“羊群效应”,坚定维护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稳定。     二、中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演进方向 比较来看,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传统职责,制度框架比较清晰成熟;宏观审慎管理全球虽然也有不少实践,但起步不久,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十五五”规划建议稿提出,要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我们考虑,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工作方向。     第一,更好覆盖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风险的关联性。宏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微观单体金融机构健康经营的基础。需要密切监测评估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在宏观层面把握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更好覆盖金融市场的运行。随着金融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体系逐步从传统银行业机构为主向多层次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演化,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关联性也显著增加。需要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宽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范围,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     第三,更好覆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关联性强,一旦出险,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近年来,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并将覆盖面从银行部门逐步扩展到非银行金融部门。需要全面评估认定系统重要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在常规监管基础上,实施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匹配的附加监管措施。     第四,更好覆盖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风险的外溢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关联性增强,信息传播迅速,金融风险更容易在跨境之间传染蔓延。这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大家比较关注主要经济体政府债务风险及其可能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冲击,并加强了早期风险预警。我们需要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关系,动态评估、有效应对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贸易政策、主权债务风险和地缘政治等对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     三、加快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监测方面,持续提升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对重点领域风险的动态监测功能;充分发挥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作用,高频汇集并监测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评估方面,2016年人民银行设立的宏观审慎评估(MPA),目前更多服务于货币政策。我们正研究将MPA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聚焦评估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另一部分聚焦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评估,服务于宏观审慎管理。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后续我们将与金融机构沟通,进一步完善后执行。     二是完善并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举措。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充分发挥逆周期资本缓冲、恢复与处置计划等作用。适时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推动附加监管工作落地。拓展中央银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宏观审慎管理功能。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杠杆水平和期限错配,及时阻断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的累积,遏制金融市场的“羊群效应”。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建立中央对手方流动性风险约束和流动性支持机制。持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形势及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保持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平稳。做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工作,健全房地产金融分析框架,优化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     三是持续丰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提升系统化、规范化、实战化水平。经过多年实践,人民银行已积累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工具体系。针对金融机构,有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压力测试、杠杆率约束、逆周期资本缓冲、逆周期拨备调节、总损失吸收能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与处置计划、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等工具。针对金融市场,外汇市场有远期售汇业务风险准备金、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工具。债券市场有杠杆水平、期限错配管理和窗口指导等工具。股票市场有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我们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综合平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防范金融市场道德风险,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主要有首付比、利率、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居民债务收入比等工具。针对风险处置资源,有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人民银行依法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我们将继续拓展丰富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箱,动态评估优化。     四是不断健全协同高效的宏观审慎管理治理机制。宏观审慎管理尤其需要统筹协调。今年初,人民银行设立了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对涉及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加强分析研究、沟通协调和推动落实。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中央领导下,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以及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严肃财经纪律、市场纪律和监管规则,防范风险外溢和道德风险。加快推动人民银行法、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修法,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的法治保障。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一个持续推进的动态过程,也是需要各方推动、高效协同的系统工程。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的要求,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快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推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5-10-27/guizhou/2025/1027/1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