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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03/dalian/2021/1207/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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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末,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天津市分局外汇检查处积极响应“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行政法规专职律师,组织辖内外汇检查条线全体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培训,包括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法律修订对外汇执法工作的影响、外汇执法风险防控等内容。 通过开展本次依法行政法律培训,外汇检查人员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对外汇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点,为更好的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维护外汇市场环境夯实了法律基础。 2021-12-03/tianjin/2021/1203/1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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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http://www.gov.cn/xinwen/2021-12/06/content_5657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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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http://www.gov.cn/premier/2021-12/03/content_5655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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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http://www.gov.cn/xinwen/2021-12/06/content_56579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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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http://www.gov.cn/premier/2021-12/07/content_5657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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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dalian/2021/1207/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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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银行自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借助自律组织平台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措施,维护区域外汇市场秩序,促进区域涉外经济平稳运行,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以“深耕自律组织机制提升外汇工作质量”为主题,与新区银行自律小组牵头行中国银行滨海分行共商推动落实举措。 2021年,新区银行自律小组将与我中心支局合力,在政策宣传落地、课题研究撰写、“特”“新”业务开展等方面集中发力,共同推动新区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质效提升。一是以开展“宣传月”主题活动为途径,强化政策传导。我中心支局将指导自律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准确向辖内银企传达总分局各项最新工作要求及政策规定,确保政策传导及时有效。二是建立跨部门“专班”工作机制,深化特、新业务调研力度。我中心支局将围绕年内重点工作确定多个调研方向,结合小组内重点银行业务特点确立不同专班,通过内部负责部门跟踪、指导、推进的方式,加强业务调研和课题合作。三是加强重点业务指导,合力推动年内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在当前涉外经济形势变化快、外汇管理服务要求高、外汇管理战线工作人员紧的情况下,我中心支局将持续加大与银行自律小组等外部机构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通过合理借助外部力量,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地。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持续深化银行自律组织管理工作,指导辖内银行提升展业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助力新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3-31/tianjin/2021/0325/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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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缉私分局举办“合作打击走私、外汇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合作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讲座。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副局长王伟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周海及双方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王伟亮副局长和周海局长均表示工作方案的顺利签约是新形势下汇关合作迈出的重要一步,双方应以工作方案为契机,着力推动信息互助查询、取证便利化,加强线索案情共商研判与双向移交,形成信息互换、线索共商、案件移送、政策互助渠道。同时,双方要求办案人员以案件为入手点,充分利用双方的数据优势,协力推动跨部门以案倒查,并立足国家利益着力推进对走私、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防控、治理。 此外,双方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工作人员就案件线索进行了共商,对涉嫌违规的线索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各自认定的高风险企业名单进行了互换,对跨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与检查突破点。 2021-04-30/tianjin/2021/0412/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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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了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视频会。会议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动中涌现出的外汇、公安经侦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4家外汇、公安先进集体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对下一阶段打击地下钱庄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提出了相关要求。 分局外汇检查处、滨海中心支局外汇业务处部分人员,以及天津市经侦总队有关干警参加了会议。 2021-03-01/tianjin/2021/0222/1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