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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0/shanxi/2022/0610/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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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山西经济加快恢复和稳定增长,山西省外汇管理部门在全省大力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建立政银企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核验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外汇服务,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据外汇局山西省分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末,辖内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已办理贸易融资816笔,服务企业80多家,累计融资22.86亿美元;融资利率平均下调到3.6%,同比下浮了0.5个百分点;办理时限由2至3天缩短到半小时之内;提交材料由几十页简化为零书面材料。为高效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0月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山西省分局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在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便捷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省新和实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健身器材,约80%的产品出口美国、日本、英国等地,疫情影响下,居家办公人数明显增多,健身器材需求强烈;但由于物流严重不畅,交货延迟,导致企业资金回笼困难,而公司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融资需求非常强烈。外汇局山西省分局积极指导中信银行太原分行,根据企业发展的具体特点,在第一时间内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分别办理了176万美元、63.7万美元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放款,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放款时间只有短短的20多分钟。 中国银行供应链融资系统与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直连。直连后,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业务处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天镇县通航粮贸有限公司是当地农产品出口大户,主要向印度等国出口红芸豆、杂粮等,出口业务逐年上升。由于收款账期长,疫情阶段供应链明显拉长,企业资金周转十分紧张。在现场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后,外汇局山西省分局指导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依托跨境服务平台,为客户累计叙做12笔出口项下信保融资,金额合计92.5万美元,大大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情况。 据外汇局山西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贸易融资核验功能,效率快、可信度高、不但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也降低了银行的风控成本,提升了企业融资成功率和效率,加强了银行融资的办理意愿。 2022-06-10/shanxi/2022/0613/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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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5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升幅为0.26%。 2022年5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前景、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6-10/shanxi/2022/0610/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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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分局“助企纾困”政策,服务外贸企业发展。近期,晋城市中心支局携手当地银行通过视频形式,开展了“云上纾困解难、服务外贸发展”为主题的外汇政策宣讲和金融产品推介活动,共有10余家外贸骨干企业参加。 活动中,晋城市中心支局围绕外汇收支便利化和汇率避险相关政策做了系统宣讲和实操提示,引导外贸企业强化对便利化政策的运用,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准确把握操作要点。参会银行就便利化举措、汇率避险产品进行了重点推介,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利用金融产品规避汇率风险,提升经营质效。参会企业代表就近期“助企纾困”政策、金融产品使用以及外汇风险控制要点等关切问题与宣讲成员展开了互动交流。 下一步,晋城市中心支局将继续以服务外贸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贯彻“金融为民”理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管理与服务模式,让外汇服务更有“温度”,业务办理更有“速度”,便利企业更有“深度”。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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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979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84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31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342亿美元、2045亿美元、830亿美元、700亿美元和246亿美元。2021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部门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904亿美元、3512亿美元和238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0%、36%和24%。(完)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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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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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 附件: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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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08-05/shanxi/2022/0805/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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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9.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北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32.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9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1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折合110.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北籍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97.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贵州籍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49.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山西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至11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西籍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7月,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5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1.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62.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8-09/shanxi/2022/0809/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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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组织召开全省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22年上半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总局下半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半年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省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人民银行太原中支党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党建与业务的融合不断深化;积极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实施,外汇服务得到优化;大力提升汇率避险服务水平,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有所增强;依法加强外汇监管,外汇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会议强调,下半年,全省各级外汇局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有效落实总行和总局加强分支局党的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各项工作机制安排;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扎实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要把中央巡视整改与内审整改有机结合、贯通起来,标本兼治;扎实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长久立”。三是继续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提质。持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不断提高跨境投融资效率;满足企业跨境融资需求;不断优化个人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积极落实跨境电商外汇政策。四是下大力气帮助外贸企业树牢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多动脑筋,创新思路,丰富汇率风险意识宣传手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五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外汇监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完善系统内外的监管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会议还对加强全省各级外汇局内部管理及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2-08-09/shanxi/2022/0809/1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