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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做好外汇管理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分局”)以“绿色外债”为着力点,加强绿色低碳产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上海市分局于近日在全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试点政策优化了符合条件非金融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专项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在统计跨境融资余额时,可占用更少的外债额度,精准支持企业借用外债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提升全球资源要素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配置效能。截至2025年11月底,3家“双碳”重点企业率先签约“绿色外债”,融资总额突破三亿元人民币,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中心和循环经济等前沿绿色科技项目建设注入强劲动能,试点政策先发示范效应凸显。 主动谋划,推动政策供需两端形成合力 上海市分局从供需两端发力,充分发挥“外汇局+银行+企业”合力,下好政策试点“先手棋”。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及时配套制定《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从试点准入条件、银行软硬件配备、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统计监测等方面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试点业务。二是提高宣传质效。“线上+线下”延伸试点政策宣传阵地,向银企提供精准推送和“一站式”政策咨询,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广送达、高知晓”。三是激活有效需求。主动对接“双碳”产业融资需求,提前做好绿色外债项目储备,引导企业用好用足试点政策,实现跨境融资“降本增效”。 反响热烈,凸显政策落地案例示范效应 上海市分局组织指导辖内银行第一时间深入企业送政策,对接项目促需求,为首批企业高效办理了绿色外债登记,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持续引导资本活水流向绿色制造、清洁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激发了绿色产业发展动能,提高了企业对绿色金融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上海某智能供应链企业完成1500万美元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所借资金用于建立华东运营总部绿色仓储项目,该项目将整体提升长三角科创走廊智慧供应链产业发展水平。本次从申请到办结绿色外债签约登记并实现提款,在一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绿色外债通道办理业务效率极高,有效提升了跨境资金调度的灵活性,对于企业绿色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帮助某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实体企业从境外募集2900万美元绿色外债,用于购买分布式光伏资产包,涉及分布11个省市的四十多个项目资产,累计装机量达86兆瓦,项目年发电量预计约8万-9万兆瓦时(MWh)。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某全球领先可再生能源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投资于大型太阳能电站、风电场及风光互补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此次从申请到办结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总共花费不到半天时间,得到企业高度认可。 久久为功,深化政策惠及红利长效释放 下一步,上海市分局将持续完善绿色外债试点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外汇领域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奋力谱写绿色金融“大文章”,切实推动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在辖内落实落细。一是提升服务意识,铺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经办银行政策培训,持续提升试点政策服务精准化水平,将政策核心要点、操作流程、相关要求清晰、准确、及时传递到市场主体。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丰富试点政策业务内涵。不断拓展绿色外债的产品分类,支持银行和企业向绿色债券、绿色银团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发展。三是筑牢底线意识,一体推进试点高质量开放与高水平安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增量扩面,以惠企利民的实际行动为上海“双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金融新动能。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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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0月,银行结汇15194亿元人民币,售汇13940亿元人民币。202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4794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22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银行结汇2142亿美元,售汇1965亿美元。202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20675亿美元,累计售汇19866亿美元。 2025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20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579亿元人民币。2025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6483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5260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231亿美元,对外付款5719亿美元。2025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493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322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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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附件:2025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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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开发了“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并于2023年10月20日成功上线运行,当前“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已正式升级为“浦汇寰通”小程序。 用户使用手机等移动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下图),点击“行政许可项目”,即可进入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首页,查阅、下载上海市分局现行100项外汇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部分申请材料标准化模板,实现“一码在手,查询无忧”。 浦汇寰通小程序 此外,“浦汇寰通”小程序还提供政策解读、风控指引、业务办理、行业动态、英文界面等宣传服务,助力跨境业务合规高效办理。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外汇行政许可项目已实现“一网通办”功能,企业或个人现可通过上网提交材料、提交申请进行“线上一站式”外汇业务申请审批。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 2025-12-03/shanghai/2025/1203/2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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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开发了“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并于2023年10月20日成功上线运行,当前“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已正式升级为“浦汇寰通”小程序。 用户使用手机等移动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下图),点击“行政许可项目”,即可进入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首页,查阅、下载上海市分局现行100项外汇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部分申请材料标准化模板,实现“一码在手,查询无忧”。 浦汇寰通小程序 此外,“浦汇寰通”小程序还提供政策解读、风控指引、业务办理、行业动态、英文界面等宣传服务,助力跨境业务合规高效办理。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外汇行政许可项目已实现“一网通办”功能,企业或个人现可通过上网提交材料、提交申请进行“线上一站式”外汇业务申请审批。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 2025-12-03/shanghai/2025/1203/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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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以下简称间接申报)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便利银行等申报主体掌握间接申报要求,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2025年版)》(以下简称《实例分析》)。 《实例分析》以案例形式展示具体申报内容,涵盖159个间接申报类别,详细解释间接申报范围、居民与非居民身份认定、经常账户及资本与金融账户各类业务申报原则等申报重点难点。每个类别均包含制度详解和若干申报案例,方便银行及申报主体按类别查询,提高间接申报的便利性。 同时,《实例分析》在2024年修订版基础上做了三方面调整:一是新增案例,适应新业态拓展的需要;二是删除不再适用的业务场景;三是调整部分案例表述,便于申报主体理解和参考。 欢迎银行等广大申报主体下载《实例分析》,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参考使用。未来,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将基于涉外业务发展持续更新《实例分析》。(完)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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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47亿美元,升幅为0.14%。 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1-11/shanghai/2025/1111/2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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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万亿美元)。 202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11万亿美元)。 2025-11-11/shanghai/2025/1111/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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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上海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上海汇发〔2012〕12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规范外债等相关业务管理和统计监测的通知(上海汇发〔2012〕144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数据采集要求的通知(上海汇发〔2017〕158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4.0版)》的通知(上海汇发〔2019〕62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便利本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境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海汇发〔2019〕85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0〕8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0〕26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0〕77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汇发〔2022〕4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上海汇发〔2023〕13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4〕3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汇发〔2025〕2号) 13.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上海汇发〔2025〕9号) 1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上海汇发〔2025〕55号) 2025-12-15/shanghai/2025/1215/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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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便利本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境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海汇发〔2019〕85号) 2025-12-15/shanghai/2025/1215/2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