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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金融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草案共11章95条,全面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成果和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有效做法转化为全行业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金融工作方向性总体性要求。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建设金融强国、有力支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立法目的。鲜明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等要求。二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围绕推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职能定位,不断完善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三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活动。对金融机构准入、经营、退出实施全周期管理。明确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须经批准。四是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性。围绕推动建设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合规性管理,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行为。五是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功能。明确金融市场基本功能、交易原则,健全金融市场稳定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主体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履约保障。六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明确金融各领域监管职责和央地监管分工,并建立兜底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同时,对监管协同、履职保障和追责问责提出明确要求。七是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着力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八是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提高金融安全保障能力。九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 在起草审查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就相关重点问题开展专题攻关,组织多场座谈会听取地方、专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意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采纳,持续修改完善草案。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大实践和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提高金融法立法质量,更加有力地推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公众可通过登录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2026-03-27/jilin/2026/0327/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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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经济韧性、建设健康中国、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做好“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外汇管理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靠前发力、提质增效,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推动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见效,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创新。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围绕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强外汇政策供给,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外汇政策和区域外汇生态评估,对重要外汇政策、重点工作事项适时开展成效评估,努力做好从政策出台到企业、居民可感可及“最后一公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惠企利民。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完善境外放款、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政策,助力更好拓展国际循环。推进外汇市场发展,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深化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实现促便利和防风险的有机结合。三是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外部冲击挑战。加强对形势变化的敏锐把握,树立底线思维,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必要时强化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健全预期管理机制,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四是完善外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异常渠道和线索分析,持续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加强系统谋划,做好国务院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十五五”规划纲要推进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做好跟踪督促和协调推动。要高质量做好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完善意见建议采纳和反馈机制,推动凝聚共识、解决问题。 派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6-03-27/jilin/2026/0327/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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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在资金来源、放款期限、展期等管理要求上存在差异。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真实、合理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统一并完善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为企业跨境融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2.《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外币境外放款管理。《通知》按照“相同业务、相同规则”的原则,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办理规定,便利企业基于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合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降低企业融资和管理成本。 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体现本币优先,设置币种转换因子,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放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币种转换因子,维护跨境资金有序流动。 三是明确展业要求,有效防范风险。明确境内银行、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有关资金管理、特定情况报告和数据报送义务,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根据需要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3.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及境外放款余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币种转换因子设置为0.5。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 为做好境外放款业务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相关账户、结售汇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的报送。 4.境外放款登记审核标准及登记金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登记。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遵循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和规范流程,统筹考虑企业及借款人资信和偿还能力、既往业务的合规性,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等因素,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境外放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信息。 5.如何同已有的境外放款业务衔接? 答:《通知》主要规范境内企业新增境外放款业务,对于存量境外放款业务,如仍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不涉及登记变更、展期、注销等事项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原登记信息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同时,《通知》预留了文件生效过渡期,便利银行、企业做好存量与增量业务的衔接。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政策问答、优化展业指引等方式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便利银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2026-03-27/jilin/2026/0327/2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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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20/jilin/2026/0320/2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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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合理需要,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便利企业按照相同业务规则高效开展本外币放款业务。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明确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企业在余额上限内办理业务。三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5上调至0.6,整体提高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四是明确境内银行、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要求,有效防范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推动《通知》稳步落地实施,切实发挥境外放款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6〕63号) 2026-03-27/jilin/2026/0327/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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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2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2月以来,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从交易规模看,2月,外汇市场交易量为2.6万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2万亿美元,剔除春节假期影响后,日均环比分别增长2%和12%。从外汇供求看,2月,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356亿美元,环比下降57%。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78亿美元,环比下降26%。2月,银行结售汇顺差428亿美元,环比下降46%。从3月以来的情况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基本均衡,供求较为平衡。总的来看,当前我国涉外经济平稳发展,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企业等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购汇需求基本稳定,市场预期总体平稳。 2026-03-20/jilin/2026/0320/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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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5年12月末) 2026-04-03/jilin/2026/0403/2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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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外汇局辽源市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走进辽源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宣传活动,向高校师生普及外汇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反诈防骗能力。活动以“个人外汇管理与风险防范”为主题,将政策解读、风险警示与趣味问答有机结合,有效搭建了外汇管理部门与青年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 下一步,辽源市分局将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为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维护辖区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和良好外汇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2026-03-27/jilin/2026/0327/2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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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张全兴副局长带领经常项目处相关人员赴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公司执行总裁丁伟及相关负责人陪同张行长实地走访了公司园区,介绍了公司主要业务展厅及执御公司自主开发的APP 运营情况并与外汇局开展了业务沟通与政策需求汇报。张行长指出,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首批入驻企业,并在近年来深耕跨境电商中东市场,希望企业继续发挥专长,服务“一带一路”与跨境电商产业,外汇局相关处室要进一步对接企业,研究市场实需,做好政策辅导与业务支持。 2018-05-11/zhejiang/2018/051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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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推进外汇管理工作“五个转变”,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配合浙江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网上办理”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为突破点,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水平,率先实现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跑零次”,目前,企业通过“省政府政务网”递交相关材料,外汇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网推送给办事企业即可完成名录登记。 2018-05-11/zhejiang/2018/0511/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