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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http://www.gov.cn/xinwen/2020-03/27/content_5496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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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http://www.gov.cn/xinwen/2020-03/27/content_5496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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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用责任、用担当、用专业助力抗疫,用高效、用暖心、用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不断推进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提质增效,以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和担当。 开绿灯,为疫情防控跨境服务增便利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速办,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建立疫情防控业务绿色通道,对于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业务第一时间响应,围绕防疫重要物资跨境采购等重点,简化进口付汇、捐款收汇、跨境融资等业务流程,推行容缺受理。截至3月9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指导银行通过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共为56家企业办理疫情防控相关业务115笔,合计金额1710万美元。 “云服务”,为公众外汇办事拓渠道 疫情防控期间,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制作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互联网办理小贴士,为广大办事主体提供了“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案,鼓励大家足不出户“云办事”,同时提供了详细的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和分支局邮寄地址、邮箱、业务办理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方便群众减少出门又能办成事,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扩散。截至3月9日,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分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146笔。面向银行的政策指导也从以往的电话答复、面授式培训改为通过网上视频方式的“云问答”。 出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增信心 在优化外汇服务方面,出台了搭建外汇局、银行、企业三方快速对接机制,广泛收集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加快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落地;鼓励银行通过减免汇款手续费、结购汇单独询报价、大额批量询价等方式提供更优惠的国际结算服务等具体措施。辖内银行机构纷纷响应,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和汇丰银行等免除了所有与肺炎疫情相关的捐赠、汇款等业务手续费;农业银行和青岛农商行将结汇、售汇点差降至最低,切实减轻企业财务负担;青岛农商行对涉及新型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医疗器具生产及进口企业安排专项国际业务额度,给予特别利率、费率优惠。 解难题,为经济快速恢复添助力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着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破解业务难题,为企业开足马力恢复产能扫除后顾之忧。为解决企业复产复工的资金需求,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联合青岛市商务局、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摸排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外汇流动资金需求,指导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1年期优惠利率的外汇专项流动资金贷款。 疫情面前显担当。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指导与服务,重点关注辖区外贸企业需求,畅通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通道,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3-16/qingdao/2020/0316/1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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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0.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8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89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万亿美元)。 2020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9万亿美元)。(完) 注: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部分银行数据未完成报送,银行对客户市场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020-03-30/neimenggu/2020/0330/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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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2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03-30/guangdong/2020/0330/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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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http://www.gov.cn/xinwen/2020-03/27/content_5496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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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http://www.gov.cn/xinwen/2020-03/28/content_5496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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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促进和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外汇管理,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现就做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是指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投资设立,经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或有关组织批准或登记,人员、业务、财务受该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在境外实质性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分支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或注销境外分支机构,应按照《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境外分支机构投资总额、境内方出资比例、境内方出资总额、出资币种等。 三、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凭备案回执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材料,在所在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律师事务所完成外汇登记后可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或境外资本变动收入汇回及结汇;律师事务所境外投资经营收益汇回,可保留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直接结汇。 四、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活动的事后监管。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中未予明确的管理事项,按同期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各分支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附件: 1.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回执 2.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3.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回执 司法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2020-03-30/guangdong/2020/0330/1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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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刘赐贵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深改委、省委自贸区(港)工委会议,审议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自贸港建设相关工作。刘赐贵强调,要正确处理急不得和慢不得的关系,立足海南生产力发展水平研究自贸港早期安排的基础性政策研究,加快推进投资、消费、招商引才和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取得早期收获,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今年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实施之年。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急不得和慢不得的关系,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的重大利好,把各项政策用足用好、用出效果,推动海南经济快速发展,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乘势而上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 消费便利化是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标志,要深刻把握促进消费的政治意义,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对接,深入研究国内广大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实际需求,丰富商品种类,增加免税店,创新提货方式,引进竞争机制,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让14亿中国人在自贸港建设中增强获得感。要运用好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加注重引进外资,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企业来琼投资发展,更加注重引进境外人才,通过市场化方式认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要切实扛起防范风险的政治责任,尽可能把各类风险研判在前、防范在前,决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海南自贸港建设是对干部能力素质的大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成为各自分管领域的行家里手,细化研究年度工作重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和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 2020-03-30/hainan/2020/0330/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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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于3月26日宣布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工作制度(草案)》(以下简称《制度》),研究部署落实近期协调机制重点工作。会议认为,建立国务院金融发展稳定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坚持接受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定位于指导与协调,不改变各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改变同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原则,有利于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协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增强监管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地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海南的落实,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要协调推进海南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和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更科学高效的金融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充分地推进金融机构信息、行业基础数据、市场运行情况、风险状况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本地区金融业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及时沟通交流机制;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海南省信用环境建设,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当前要按照审议通过的《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督促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协调、精准落实、提高效率,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资金支持,更好地促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2020-03-30/hainan/2020/0330/1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