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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0-00050
  • 分       类:
    新闻报道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网站
  • 发布日期:
    2020-03-30
  • 名       称: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落地运行
  • 文       号: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落地运行

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于3月26日宣布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工作制度(草案)》(以下简称《制度》),研究部署落实近期协调机制重点工作。会议认为,建立国务院金融发展稳定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海南省),坚持接受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定位于指导与协调,不改变各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改变同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原则,有利于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协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增强监管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地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海南的落实,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要协调推进海南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和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更科学高效的金融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充分地推进金融机构信息、行业基础数据、市场运行情况、风险状况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本地区金融业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及时沟通交流机制;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海南省信用环境建设,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当前要按照审议通过的《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督促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协调、精准落实、提高效率,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资金支持,更好地促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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