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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炼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强调要联系外汇管理实际,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与会者一致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会议提出,外汇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外汇管理工作全局,全面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积极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把握好推进改革和加强监管的辩证关系;把握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在更好地分享全球化成果的同时,降低可能面临的金融外汇冲击和风险;充分认识我国金融业面临的竞争和挑战,为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强化外汇领域法制和诚信建设,加强和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提高外汇储备管理经营水平。 会议还要求外汇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决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的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完) 2006-10-20/safe/2006/1020/4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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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全国外汇管理综合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一年来外汇管理综合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外汇管理与改革所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方上浦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对综合部门去年以来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与总结,并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综合办公制度,发挥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作用,改进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提高信息调研和政策研究水平,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立法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外金融交流与国际合作,提高电子公文传输效率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会议对今年外汇管理综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在做好综合协调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和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外汇管理工作全局;三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四是应进一步发挥外汇管理新闻宣传的政策引导和与市场预期的导向作用;五是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汇的意识;六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国际金融交流,提升对外合作的层次。 天津、山东和湖北等三个分局分别在会上交流了健全综合工作制度、完善外汇政策传导机制和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体会。为确保此次会议开得有实效,有成果,会前还针对综合管理工作的主要方面准备了较为详实、丰富的参阅材料。会议还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邹东涛教授就“十一五”规划有关问题作了专题讲座。(完) 2006-04-29/safe/2006/0429/4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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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2810.4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335.53亿美元,增长13.56%。其中,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249.02亿美元,增加6.14亿美元,上升0.49%;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561.43亿美元,增加329.38亿美元,增长26.73%,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的55.56%。 在2810.45亿美元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1902.45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908亿美元。在登记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30.07亿美元,占17.35%;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610.76亿美元,占32.10%;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05.13亿美元,占26.5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08.09亿美元,占21.45%;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5.76亿美元,占2.41%;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2.64亿美元,占0.14%。 2005年,我国新借入登记中长期外债246.69亿美元,比上年减少0.7亿美元,下降0.28%;偿还外债本金207.51亿美元,增加45.96亿美元,增长28.45%;支付外债利息30.82亿美元,减少8.39亿美元,下降21.40%。 据初步测算,2005年,我国外债偿债率为3.07%,债务率为33.59%,负债率为12.63%,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为19.07%,上述债务警戒指标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完) 2006-03-31/safe/2006/0331/4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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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进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方便企业经营和顾客消费,促进免税商品行业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对现行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扩大了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二是明确免税商品企业可按外汇管理规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限额按企业实际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100%核定;三是允许免税商品企业销售免税商品所收取的外币现钞直接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上述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出入境人员在境内购买免税商品的需要,更加便利商务、旅游等人员往来和免税商品企业的经营服务。(完) 2006-04-21/safe/2006/0421/4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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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耶鲁大学(YaleUniversity)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并批准其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 2006-08-09/safe/2006/0809/4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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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2/24/content_5268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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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2/24/content_5268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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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1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3/31/content_52790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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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http://www.gov.cn/premier/2018-03/30/content_5278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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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2/07/content_5264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