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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提升消费者外汇风险意识,维护外汇市场秩序,芜湖市中心支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市人民银行、市农业银行深入芜湖市湾沚区罗保社区和永丰社区开展送外汇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芜湖市中心支局业务骨干耐心细致解答了社区居民关心的境内个人结售汇、对外汇款申报等个人外汇政策问题,并结合跨境赌博、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案例,着重强调非法买卖外汇的风险和危害,进行“网络炒汇不合法、资金安全无保障”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居民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谨防自身财产损失。 芜湖市电视台生活频道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行现场采访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 2022-03-18/anhui/2022/0318/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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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2-03-24/anhui/2022/0324/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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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常用表格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00017110100Y) 支付机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1002) 办事指南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银行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1005) 办事指南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000171102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C 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000171102001)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02)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000171102003)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 (000171102004)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C 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05)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 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000171102007)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 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08)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 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000171102010)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 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 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11)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13)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000171102015)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000171102017) 办事指南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货物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1) 办事指南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2)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货物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3) 办事指南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地(市)分局办理的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5) 办事指南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000171106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01)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000171106002) 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000171106003)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000171106005)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000171106007) 办事指南 地(市)分局办理的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 现钞核准 (000171106009) 办事指南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Y) 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2) 办事指南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3) 办事指南 2024-06-14/anhui/2022/0412/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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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112亿元人民币(等值2746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82905亿元人民币(等值13004亿美元),占47%;短期外债余额为92207亿元人民币(等值14462亿美元),占53%。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1686亿元人民币(等值4970亿美元),占18%;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029亿元人民币(等值789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58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900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528亿元人民币(等值9807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76亿元人民币(等值4404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841亿元人民币(等值4053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7653亿元人民币(等值5906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56453亿元人民币(等值8854亿美元),占32%;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231亿元人民币(等值507亿美元),占2%;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601亿元人民币(等值3074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257亿元人民币(等值668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8850亿元人民币(等值12367亿美元),占4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6262亿元人民币(等值15099亿美元),占5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3%,日元债务占1%,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1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1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1年末 2021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1686 4970 短期 1256 1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56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0430 4773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6851 4212 贷款 3579 56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029 789 短期 1645 258 货币与存款 845 133 债务证券 800 12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384 531 SDR分配 3231 50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3 24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869 11900 短期 54566 8559 货币与存款 36800 5772 债务证券 3575 561 贷款 13765 215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26 67 长期 21303 33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7456 2738 贷款 3740 5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7 17 其他部门 42927 6733 短期 29694 4657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07 17 贷款 2983 4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5389 3982 其他债务负债 1208 189 长期 13233 207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09 1005 贷款 4008 62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52 71 其他债务负债 2364 37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601 307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369 178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153 18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079 1110 外债总额头寸 175112 2746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2-04-12/anhui/2022/0412/1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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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2月) 2022-04-12/anhui/2022/0412/1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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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07/anhui/2022/0407/1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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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外汇局黄山市中心支局统筹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稳外贸 稳外资 促便利 促发展 大力优化外汇服务”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年系列活动,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外汇便利化政策。 一是政策宣传“接地气”。黄山市中心支局积极搭建政策宣讲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形式面向外贸企业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线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形式,普及外汇知识、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汇率避险产品,为企业送上贴心“政策大礼包”,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线上通过抖音开展政策宣讲云直播活动,向外贸企业宣讲跨境人民币政策、外汇便利化政策,直播活动观看人数达300余人,累计评论200条,点赞近万次。 二是三方联动“架桥梁”。黄山市中心支局联合自律机制黄山市工作组印发《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年活动方案》,在全市建立汇、银、企三方联系机制。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问题,组织外汇银行建立联系行制度,找准突破口,迎难而上,对40余家骨干企业安排专职人员“一对一”保姆式服务,聚焦外贸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多渠道为外贸企业提供精准化、品质化、贴心化外汇服务,全面提升涉外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以来,黄山市各外汇银行主动下沉服务骨干企业60余次,同时举办汇率避险知识培训3场。 三是创新模式“促对接”。由黄山市中心支局和市商务局牵头,自律机制黄山市工作组协助,开展汇政银企对接活动,综合统筹疫情防控要求,活动以非现场为主、现场为辅的创新形式,成功搭建便捷化“汇政银企”合作平台,活动实现对接进出口企业183户,对接授信金额58.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38.0%。 四是跟踪落实“强督导”。黄山市中心支局持续跟踪便利化政策实施效果和汇政银企对接资金落实情况,重点对外汇银行落实贸易便利化政策情况和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程度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银行执行外汇便利化政策,推进黄山市涉外企业和个人用汇便利。 2022-04-08/anhui/2022/0408/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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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个人外汇业务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提升银行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水平,保障个人外汇业务有序健康开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蚌埠市中心支局的指导和支持下,2022年3月,安徽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蚌埠工作组(以下简称蚌埠工作组)广泛集聚各成员行的智慧,制定并出台了《个人外汇业务服务公约》,于3月29日在蚌埠全辖正式实行。 公约要求个人外汇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外汇服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践行为人民群众服务理念,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用汇需求,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个人外汇金融服务。公约强调个人外汇服务人员应尽职履责,防范业务风险,正确指导广大群众合规办理业务,坚持做到小额便利,大额规范。公约明确各成员行应推行首问责任制,不得随意推诿甩锅,完善服务监督机制,及时准确答复客户服务咨询;正确处理好防风险与服务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得将防风险与服务社会二者予以割裂。公约特别提出要加强个人外汇业务队伍建设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全面提高业务审核能力,促进个人外汇业务健康持续稳定开展。 本公约的制定,为辖内个人外汇业务长期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蚌埠工作组将组织全体成员行认真落实本公约,确保每个个人外汇服务网点通过不同形式予以对外公开,推动所有个人外汇业务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公约,营造辖区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2022-04-15/anhui/2022/0415/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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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8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258亿美元,降幅为0.8%。 2022年3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总体回升,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支撑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4-12/anhui/2022/0412/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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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 2022-05-12/anhui/2022/0512/1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