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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 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跨境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现就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MCC)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345个商户类别码(见附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同构成现行有效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二、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53号文规定,严格落实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分类管理,按照现行有效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在业务系统中做好设置,不得授权和清算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以外的其他交易。其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统一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各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 三、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自身商户类别码,应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商户类别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商户类别码调整情况,更新和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以上所称调整商户类别码,是指新增、停用商户类别码,或商户类别码的定义发生变化等。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309、68402593。 特此通知。 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新增345个)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5日 2024-03-15/sichuan/2024/0802/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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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总分局关于“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外籍来泸人员支付便利化水平,助力泸州打造更高质量营商环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近日,外汇局泸州市分局局领导带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账户管理、纪委内审等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市商务局组成调研组到涉外酒店、大型商超、银行网点开展“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地走访调研和座谈。 调研组一行通过现场查看、测试、体验等方式,深入了解酒店外币代兑机构、大型商超、银行网点的外币兑换、外卡使用、外汇业务等情况。详细查看询问外币代兑机构和银行外汇网点的兑换标识牌设置、外汇牌价公布、人民币现钞和零钞配备、人员配置和服务规范等情况,并与酒店、商户、银行就目前服务中遇到的难点进行沟通解答。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关于支付便利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中国银行泸州分行提升外籍来泸人员支付服务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支付便利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和外籍来泸人员等群体的多样化支付需求为着力点,提升支付服务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展示工作,大力提升老百姓对金融工作、支付便利化工作的认识、了解和知晓度;四是进一步发挥中国银行全球银行、外汇银行的品牌优势,树立中国银行良好形象。 2024-08-09/sichuan/2024/0809/2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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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县域外汇服务不断档、服务质效不打折、职能职责不缺位,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德阳市分局畅通外汇业务联络通道,不断深化县域外汇服务工作,助推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及时指导辖内县域营管部、外汇指定银行设立外汇业务联络员。要求广汉、绵竹两个营业管理部、德阳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均设置外汇业务专管员,以便及时接受企业和个人外汇业务咨询,一对一为县市重点企业服务。二是及时梳理并下发了《德阳市县域外汇业务咨询银行名单》。该名单的下发,提升了县域涉外企业获取政策咨询途径的便利性,确保政银企沟通联系畅通,串联扩大外汇服务惠及面。三是强化县域外汇政策宣传、辅导。指导县域营管部、辖内各银行立足优势、强化外汇政策宣传,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宣传”、“面对面辅导”,同时加强反面典型案例与警示教育的力度。四是着力提升县域外汇服务水平。务实推动各项用汇便利化措施在县域全面落地有效落实,指导银行大力拓展县域汇率避险“首办户”,降低企业套保成本,扎实推进外籍来华人员支付用汇便利化,提升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外币兑换服务质量。 下一步,德阳市分局将在县域外汇服务创新、监管展业等方面进行更多积极探索,继续优化县域外汇服务工作,在新的县域外汇管理格局下扛起担当,发挥更大作用。 2024-08-07/sichuan/2024/0807/2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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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外向型经济主体的政策支持,助力广元外贸企业做大做强,近日,广元市分局组织召开辖内外贸企业座谈会。市外汇局、商务局、海关、税务局、口岸和物流发展中心,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辖内部分企业负责人,合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围绕货物贸易进出口、物流运输、出口退税、外汇收支便利化等方面提出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深入交流。市外汇局对中央、省、市制定出台的有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汇率风险管理和便利化融资、外籍来广人员用汇支付便利化服务等3方面支持政策16项具体措施进行政策宣讲,并就统筹便利和安全作出两点风险提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参与系统集成联合印发广元市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政策手册、实施外贸企业政策服务派遣员制度等措施。 下一步,外汇局广元市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总分行、总局省分局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持续加强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8-08/sichuan/2024/0808/2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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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绵阳市分局指导辖内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了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登记和还本付息登记2笔业务,这是继绵阳辖区外债签约登记实现网上办理后,新增落地的又一类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有效提升了辖区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率。 2024年7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增加37项资本项目可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绵阳市分局对事项进行梳理,结合辖区实际需求确定了可落地实施的具体事项,并第一时间对相关企业、银行开展宣传推广,对有意向办理的企业“一对一”提供流程指导、银企对接等增值服务,切实增强了企业通过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的意愿。截至目前,绵阳市分局指导企业通过网上办理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累计已达8笔。通过事后评价处理及电话回访发现,企业对这种“足不出户、网上办理”的体验普遍感到满意,认为这种方式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 2024-08-06/sichuan/2024/0806/2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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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推广以来,乐山市分局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试点业务在乐落地。一是按需开通培训。结合业务实际,选取辖内7家银行分支机构开通试点业务场景,并组织银行培训学习掌握场景业务功能,指导试点银行建立银企对接响应机制、做好数据授权管理,为试点业务成功开展夯实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银行前往重点外贸企业走访调研,适时宣传试点业务场景,引导企业树立科技赋能企业发展理念,为企业融资需求提供新渠道。三是一对一辅导。锚定目标企业后,督促银行一对一指导企业完成线上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融资业务申请。 下一步,乐山市分局将强化科技赋能,聚焦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银企融资对接、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四大场景,加强平台推广宣传与系统操作培训,为银企融资对接搭建服务桥梁,在融资办理笔数、金额和服务企业数量方面实现稳量扩面。 2024-08-12/sichuan/2024/0812/2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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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7月31日) 2024-08-05/sichuan/2024/0805/2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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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分局成功引导一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广安市开展收付汇业务。此前,该子公司的国际结算业务均由其母公司在异地统一安排,辖内银行均未涉及其相关业务。 为推动该企业收付汇业务在我市落地,市分局积极行动,由局领导亲自牵头,多次与其母公司进行沟通、洽谈。在长期对接和授信业务合作的基础上,该企业的收付汇业务成功在我市辖内银行办理。下一步,市分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银行做好外贸企业的结算服务,通过“授信与结算联动”等模式,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全面提升外汇结算业务发展水平,为全市外汇业务发展贡献积极力量。这一举措有助于我市优化外汇管理环境,使企业更加便捷地享受汇率避险等银行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 2024-08-13/sichuan/2024/0813/2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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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政策问答 2024-08-02/sichuan/2024/0802/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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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15/sichuan/2024/0315/2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