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开展两项便利化政策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 二、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原《进一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19〕21号文印发)附件4《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中第三部分“(三)……,结汇银行应在收到款项当天通过不落地购汇后原路退回外汇NRA账户”,修改为“(三)……,结汇银行应在收到款项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通过不落地购汇后原路退回外汇NRA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相关地市分局应做好辖内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对试点业务的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辖内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0-8188215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6年4月15日 2026-04-27/guangdong/2026/0427/3206.html
-
问:《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为发挥好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支持和规范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本币优先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 近年来,银行境外贷款业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不断提升,对支持“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部分银行围绕贷款余额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充分研究论证并征求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发布《通知》,调整优化相关规定。 问:《通知》对现行境外贷款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通知》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如计算所得上限小于20亿元,则核定为20亿元。同时,结合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存量业务规模,对国家开发银行(1.5)、进出口银行(3)和其它银行(0.5)设置了差异化的杠杆率,为银行业务开展预留了较为充足的空间。近年来,随着境外贷款业务发展,部分银行境外贷款余额逐渐接近上限。《通知》结合各银行业务规模及境内外资银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实际情况,将境内外资银行的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将进出口银行的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并将20亿元核定上限上调至100亿元,更好支持外资银行、进出口银行发挥业务优势,满足境外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通知》第二条明确,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通知》出台后,境内银行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原则,开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与境外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条件,有效防范风险。 2026-04-20/guangdong/2026/0420/3202.html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0/guangdong/2026/0420/3201.html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5年度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二、请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5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三、相关申报主体可通过扫描“202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二维码”(见附件)了解有关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2026-04-27/guangdong/2026/0427/3204.html
-
为进一步增强辖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期,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举办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全辖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机构业务人员近570人参加培训。 会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学习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相关内容,并详细解读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各项政策要点和管理要求。 参会银行反响热烈,表示将积极做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和政策传导,不断提升业务便利化水平。 2026-04-23/guangdong/2026/0423/3203.html
-
2026-04-27/guangdong/2026/0427/3205.html
-
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服务业已成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扩大对外开放,对广东提升服务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持续提升外汇服务效能,以实实在在的便利化政策,支持广东经济由“制造”向“智造+服务”转型,为广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服务贸易高水平便利“再升级” 资金结算更便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持续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扩围提质,让合规优质企业享受更高效的服务,切实节省优质企业业务办理的时间成本,提升服务贸易外汇资金结算的效率,推动结算从“能办”走向“快办”“好办”。截至2026年4月末,广东辖区(不含深圳,下同)办理服务贸易试点业务逾12万笔,金额累计约400亿美元,政策惠及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 东莞一家通讯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通过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我们只用不到2小时就办理了9笔服务贸易付汇业务,涉及电信服务、技术研发、广告投放等多个项目。过去准备大量单证资料很耗时,现在不仅流程简化,跨境资金周转效率也明显提高,帮助我们更好参与国际竞争。” 与此同时,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升级,拓宽了“轧差净额结算”的业务种类,支持货款与货物贸易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服务费用之间的轧差净额结算,有效降低了资金结算费用。例如,某燃料公司以往需要与船运公司分别结算运费、速遣费与滞期费,存在资金垫付成本高、汇兑风险大、手续费高等问题。适用新政策后,企业只需完成净额款项的收付,资金周转效率提升了30%以上。 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线上核” 脚底成本大幅降低 过去,企业办理服务贸易对外付汇时,常常需要往返税务机关和银行进行纸质备案,既耗时又费力。如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出“服务贸易税务备案信息银行核验”应用场景,企业线上完成备案后,银行可直接在线核验,实现一次办理、一站式服务,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业务办理效率和体验感。截至2026年4月末,广东辖区银行为2.2万家机构或个人办理了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核验,支持便利结算达2238亿美元,切实降低了经营主体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 广州某科技公司通过税务备案线上核验,业务办理从原先的“3天以上线下跑动”缩短至“1小时内在线完成”,银行端核验方式也由“人工比对+纸质归档”升级为“系统核验+电子留痕”,整体付汇流程大幅简化,显著提升企业业务处理效率。该企业财务人员感慨道:“税务备案线上核验大幅减少了我们往返税务机关和银行的时间成本,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是一项真正惠企的好政策!” 境外承包工程结算“便利办” 资金使用更高效 随着广东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境外承包工程资金结算的便利性越来越重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开立境外外汇账户,便利优质承包工程企业资金结算,有效保障海外工程项目高效运营,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更好地服务承包工程企业“走出去”。2026年1-4月,广东辖区境外承包工程收支规模超4亿美元,同比增长1.6倍。 某电力能源工程设计公司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后,承包工程项下付汇业务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处理时间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压缩至1小时内完成,效率提升超95%。这有效满足了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里程碑节点的资金支付节奏,不仅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率,也显著改善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项目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服务贸易代垫业务“优管理” 交易方式更灵活 2025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现在,境内企业与交易对手方间代收代付货物运输、仓储、维修等服务贸易费用,只要真实合规,均可直接在银行便利办理,企业跨境资金使用更灵活、高效。2026年1-4月,广东辖区共办理贸易相关服务费用非关联代垫外汇业务127笔,金额折合234.3万美元,惠及企业73家。 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期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与非洲客户合作,约定由该公司先行垫付太阳能产品出口的运输费用,境外客户支付货款时再一并偿还。新政实施后,企业可直接在银行便捷办理代垫费用结算。企业负责人表示:“新政来得太及时了,为我们巩固海外客户,拓展海外市场,开展跨境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服务好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与“服务业扩大开放”,为广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外汇服务支撑。 2026-05-28/guangdong/2026/0528/3224.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4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期外部环境变化较快,请问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状况如何? 答:近一段时期,地缘政治局势引发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受外部扰动影响,3月跨境资金出现一定净流出,4月恢复净流入。综合3月和4月情况看,跨境资金月均净流入149亿美元,银行月均净结汇280亿美元,低于去年末和今年初的月度顺差规模。涉外交易保持活跃。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5%。外汇市场交易量为3.7万亿美元,继续处于较高水平。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外汇交易更趋理性。今年前4个月,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同比增长22%,外汇套保率为33.6%,较2025年提高3.7个百分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提升,有助于推动其更加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4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6-05-26/guangdong/2026/0526/3221.html
-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6年5月15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便于银行机构和市场主体快速了解《实施细则》,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制作“一图看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宣传长图,以图文形式介绍《实施细则》的政策背景、便利化措施、参与条件、注意事项等要点。 公众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广东省分局子网站“特色服务”栏目浏览查看。 2026-05-27/guangdong/2026/0527/3222.html
-
近日,遂宁市中心支局积极部署对辖内全部银行开展合规性现场检查。期望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银行认真履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健康发展外汇业务。 2017-08-15/sichuan/2017/0815/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