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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外汇档案管理,紧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外汇决策、服务中心工作”的目标,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档案管理”活动,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入手,理清思路,摸清家底,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责任,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为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外汇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档案管理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规范档案管理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外汇管理系统性、延续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手段。在“规范档案管理”活动中,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局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树立了档案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 二是建立健全了“两级三类”档案管理框架。全面梳理外汇局机关档案管理思路,明确“两级三类”的档案管理原则,即外汇局档案部门与其他部门对档案实行“两级”管理,将各部门自行管理档案情况纳入局档案部门统一指导;同时,外汇档案按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外汇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由档案部门集中归档、保管;二是一般事务性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三是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等特殊内容的档案,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将管理制度在档案部门备案。 三是扩大了集中归档档案的范围。通过此次“规范档案管理”活动,局档案部门将原由局内各部门分散管理的内审内控监督检查档案、外汇管理检查案件档案等专项档案纳入局集中归档范围。同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档案室工作指引》,对集中保管档案的操作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四是加强对自行管理档案的监督检查。外汇局各部门分别建立相关档案工作制度,整理了2006年至今自行留存的各类纸质、电子文件材料,形成了较系统的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管理情况按处室进行检查和复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下一步,外汇局将有效利用“规范档案管理”活动成果,着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电子化手段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档案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继续为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档案服务。(完) 2010-12-03/safe/2010/1203/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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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外汇管理相关工作措施。 会议认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今年及“十一五”时期经济工作,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部署了明年工作,对于统一全党认识、凝聚全国力量,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提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外汇局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一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扎实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二要顺应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三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积极应对和打击“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四要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努力实现外汇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完) 2010-12-13/safe/2010/1213/4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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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中心任务,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地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系统总结“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并展望“十二五”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撰写了署名文章,现全文刊登如下。 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纲 “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中心任务,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取得显著成就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际收支持续较大顺差的形势,外汇管理部门及时调整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入均衡管理。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监测分析和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跨境资金流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审慎监管的有机统一。 (一)在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更多地从市场角度考虑问题,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提升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 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改进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充分满足企业保留和灵活使用外汇需求。2007年8月,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还可提前购汇。二是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对外支付。2010年5月,在7个省(市)开展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同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三是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2010年10月,在4个省(市)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允许企业在境外开户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用于货物贸易、部分服务贸易和经核准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四是简化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程序,便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付汇。2006年5月大幅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手续,2009年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予以规范和明确。 规范便利个人外汇收支。2007年2月实施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将境内外居民个人结汇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年度总额均提高至5万美元,充分满足个人用汇需求。2008年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允许境内非金融机构为个人办理人民币与外币间的货币兑换业务,2009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地区,满足国际旅游中心、部分涉外经济发达地区的个人兑换需求。 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2006年以来,先后扩大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来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在全国推广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境外放款的主体和资金来源,简化相关核准和汇兑手续,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融资支持;先后允许跨国公司以外币资金池、内部结售汇等方式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放宽企业境外运用限制。2010年7月,完善对外担保管理,满足境外投资企业对信用支持的政策需求。同时,支持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出台包括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允许部分企业先结汇后核查,提高预收货款等收结汇比例;提高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用于支持贸易融资等多项应对危机措施,有力地支持涉外经济稳定发展。 (二)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期间,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能力特别是国际收支基本状况,外汇管理部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以稳妥有序地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为重点,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提升我国对外金融竞争力。 促进证券投资资金双向流动。一是有序拓宽对外投资金融渠道。2006年4月,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有序拓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金融投资渠道。截至2010年12月末,共批准88家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二是有序扩大境内证券市场开放。在2002年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的基础上,2007年以来,先后提高QFII总额度和单家QFII投资额度,鼓励境外中长期投资者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截至2010年12月末,共批准97家QFII,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推动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发展。2007年,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2010年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放款、对外担保等跨境资本项目业务试点。 截至目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大类共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实施严格管制的主要是跨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其他项目已实现一定程度的可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明显提高。 (三)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针对外汇资金大量净流入和外汇储备较快增长的情况,外汇管理部门着力构建均衡外汇管理框架,切实加强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成功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 加强和改进货物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2006-2007年,重点加强对贸易收汇与外贸出口明显不符的“关注企业”收汇和结汇管理。2008年7月,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项下债权和债务(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真实性审核。 加强个人分拆购结汇和服务贸易外汇流入管理。2007年2月,对个人超限额的购结汇实行严格真实性审核,年度总额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动态调整。2009年明确银行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罚依据,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限额。同时,逐步构建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非现场监管体系,与税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贸易外汇资金真实性审核的效率和水平。 规范和加强外资外债管理。一是加强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并购等外汇管理,严控外资流入房地产市场。2006年,配合建设部、商务部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对外资购买境内房地产严格执行自用和实需原则,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外资准入。2007年5月,限制返程投资设立或并购房地产企业,严格限制外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2008年,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及转股收入结汇管理,防止异常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渠道流入。2010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境内购房外汇管理,加强房地产项下外汇资金流入的管理。二是完善境内机构外债管理,根据外汇收支形势变化,动态调节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控制外债风险。 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预警应急体系。一是完善国际收支申报和统计体系,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制度,强化银行等主体申报意识,建立境内银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统计体系、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月报制度及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补充申报制度等,将境外个人经常项目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完善对个人结售汇业务的统计监测,国际收支统计覆盖面和准确程度明显提高。二是完善国际收支应急机制。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先后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高频债务监测和市场预期调查等系统。2009年和2010年分别制定了异常跨境资金流出应急预案和跨境资金异常流入应对预案。2010年11月启动跨境资金异常流入应对预案,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等七项管理措施,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严厉打击“热钱”等各类违法违规外汇交易活动。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查处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的流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外汇交易,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2006年-2010年10月,共查处案件9509起,累计处罚金额6.65亿元人民币;成功破获235起地下钱庄、32起网络炒汇案件。 (四)在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方面取得新进步。“十一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外汇资源中的重要作用。 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满足市场主体多种避险需求。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先后推出8个国际主要货币间即期交易、人民币对外汇远期和掉期交易以及交叉货币交易,推出人民币对英镑、卢布及林吉特即期交易。推广银行对客户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增加银行对客户的外汇掉期业务。 扩大外汇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截至2010年12月末,先后核准22家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企业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允许3家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外汇经纪业务。 完善市场机制,增强交易自主性和灵活性。2006年,引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和询价交易制度,提高市场流动性。2007年4月,运行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为银行间外汇交易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交易平台。2008年7月开展询价交易的净额清算试点工作,2010年将其扩至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2009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外汇交易集中清算业务,降低市场运行风险。 完善银行结售汇头寸和牌价管理。将银行对客户美元现汇、现钞挂牌汇价改为最大买卖价差分别为1%和4%的非对称管理,允许一日多价,取消银行对客户非美元货币挂牌汇价的价差幅度限制。2006年6月将权责发生制管理原则推行至全部外汇指定银行,允许银行远期交易头寸到即期外汇市场平盘。上述措施大大提高了银行自主定价能力,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基础。 (五)外汇储备实现保值增值且功能有新的扩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外汇储备快速增长,外汇管理部门以“国际化、规范化、专业化”为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构建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体制,确保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一是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基本形成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确立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多元化经营格局。二是坚持科学有效的投资基准模式,搭建包括策略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管理、业绩评价、清算托管、内部控制等较为完整的业务架构,完善包括北京总部、驻外机构等在内的经营平台,健全外汇储备经营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营水平大幅提高。三是按照“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支持和配合国家发展战略部署,协助和配合国家发债购汇成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渠道和方式。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将保障资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启动紧急应对机制,采取审慎而果断的应对措施,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国家经济金融稳定。 总的来看,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服务于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任务,为更好地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十二五”期间,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深度冲击,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但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从国内看,尽管我国面临经济结构升级约束增多、社会结构平衡难度加大、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新挑战、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新期待等诸多问题,但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 总的来讲,“十二五”期间,国内外环境有利于外汇管理改革的稳步推进。但同时也应看到,外汇管理改革仍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外汇持续净流入的压力依然较大。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增长前景看好,外需稳步增长,我国进出口将维持一定规模顺差。同时,全球直接投资复苏趋势明显,我国劳动力成本低廉、经济环境稳定等优势将继续成为吸引外资流入的基本因素。此外,主要发达经济体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我国经济复苏业已巩固,宏观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动力增强,加上利差、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不排除少量“热钱”通过贸易投资等渠道流入。二是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亟待完善。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不仅受市场容量约束,也受制于东道国的态度,大规模外汇储备资产摆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三是统筹兼顾有效监管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如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效甄别合理投资和投机套利行为,既为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化措施,又对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实施有效监管,已成为外汇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课题。 “十二五”时期,外汇管理部门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处理好扩大对外开放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处理好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异常资金流动监管的关系,推动外汇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稳步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限制,健全跨境资金监测分析体系,在信息监测及时有效、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完成好外汇管理“十二五”规划,要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工作实”。“情况明”就是要加强调研,做好监测分析,对重要行业和市场主体的外汇收支情况了如指掌,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数字准”就是要保证采集的第一手外汇收支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做好监测分析和提高管理有效性打下坚实基础。“作风正”就是要扎扎实实地履职,模范地做好金融服务和监管。“工作实”就是要把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做到成果显著,人民满意。同时,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坚持把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外汇管理部门将密切跟踪形势变化,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监测分析,针对潜在风险,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异常流入应对预案,守住风险底线,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继续保持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高压态势,坚持点面结合,选择若干重点分局,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依法严厉处罚经查实的违规案件和主体,提高打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坚持把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关键点。“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需破解有效监管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开放与防范风险等一系列两难问题,这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争取在进出口核销、资本项目可兑换、数据和系统整合、主体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继续推动外汇管理改革进程。 三是坚持把服务和管理并重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服务始终是外汇管理的重要内容。外汇管理部门将在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加强管理的同时,对遵纪守法的市场主体提供尽可能的政策便利。增强服务意识,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市场主体着想,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商业运作模式相衔接,积极优化流程和手续,改进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用服务促发展,用服务弥补监管带来的不便,用服务推进改革的深化,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同时,积极做好规划,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上下功夫、在执行力上做文章,做到工作实效与规划没偏差。 四是坚持把加强监管协调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支撑点。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离不开上游环节、各地方各部门以及监管对象的支持和配合。越是形势复杂多变,越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 “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部门将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协调的合作形式和机制,在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环节上,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监管合力。 2011-01-18/safe/2011/0118/4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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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一 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记者 谷秀军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国外汇管理成绩斐然。展望“十二五”,外汇局表示,“十二五”时期,外汇局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处理好扩大对外开放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处理好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异常资金流动监管的关系,推动外汇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下波动性有所增加 “十一五”期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的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总的来看,我国国际收支规模继续扩大,并持续“双顺差”格局,但波动性有所增加。 我国国际收支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2007年,我国国际收支交易规模首次突破4万亿美元,2008年达创纪录的4.56万亿美元,较2005年增长88%。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收支交易规模有所下滑,但依然保持在4万亿美元以上。2010年前三季度为4.01万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全年预计可达5万亿美元左右。 国际收支保持较大顺差。2007年~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总顺差每年均达4500亿美元左右。其中,2006年~2009年,经常项目顺差年均3396亿美元,是“十五”期间年均水平的5.2倍。截至2010年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28473亿美元,比2005年末增加20284亿美元,较“十五”期间多增13751亿美元。 经常项目平衡状况趋于改善。2007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与GDP之比达到10.6%的历史最高值。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和2009年这一比例分别降至9.6%和6%,2010年前三季度进一步降至5.2%。 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增加。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2006年~2009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年均339亿美元,是“十五”期间年均水平的7.6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衡国际收支顺差的作用。 国际收支运行波动性加大。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大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特别是我国经济率先复苏,加之利差、汇差等市场因素的驱动,2009年以来我国面临较大外汇流入压力,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有所增加。 外汇管理:促便利,推改革,防风险 回顾“十一五”的外汇管理工作可以概括为,一是服务为先,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作用;三是防范风险,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在服务优先,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 积极推出进口核销制度改革。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于2010年5月1日在部分省市试点,并于12月1日全国推广实施。外汇局主要依托管理系统对企业进口付汇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同时取消了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该政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极大地便利了企业贸易对外支付,减轻了企业和银行负担。 推出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试点。自2010年10月1日起,外汇局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等四个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允许境内企业在境外开户,存放境内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 完善服务贸易和个人外汇管理。适应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需要,外汇局不断简化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程序,扩大免予提交税务凭证的范围,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年度总额5万美元管理,充分满足个人境外旅游、留学、商务考察等用汇需求。配合奥运会、世博会和亚运会召开,完善了个人外币兑换服务,推出并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较好地满足了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同时,规范个人外汇、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等管理,抑制个人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限额管理。 积极促进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适应市场便利化需求,允许跨国公司以外币资金池、内部结售汇等方式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放宽企业境外运用限制,便利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深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来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实施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境外放款主体和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简化相关核准和汇兑手续,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对外担保管理,有力支持境内机构“走出去”。 在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作用上: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后,外汇局与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的相关业务予以规范。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有效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同时,2002年开始实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也获得了较大发展。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97家QFII机构的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目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大类共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实施严格管制的主要是跨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其他项目已实现一定程度可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明显提高。 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外汇局增强银行对人民币汇价的定价自主权。不断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扩大外汇市场主体,完善市场机制,增强交易自主性和灵活性。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易平台。完善银行结售汇头寸和银行即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扩大银行办理对客户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在防范风险,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方面: 完善出口收结汇的真实性监管。2008年,外汇局与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同时实施贸易项下债权和债务(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贸易项下资金流入与货物出口的真实性、一致性审核。通过核对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检查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有效防范异常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入。 科学调控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近年来,外汇局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灵活运用短期外债指标有针对性地调节短期资本流动。在外资流入较多、国内流动性充裕的年份,如2007年,外汇局扩大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同时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鼓励国内拆借。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流动性相对不足的年份,如2009年,外汇局在上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境内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并要求将指标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旨在支持银行开展贸易融资业务,帮助企业周转资金,促进进出口贸易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2006年以来,外汇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精神,将外资统一纳入房地产调控领域,提高了外资房地产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境外机构和个人的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限制外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2010年,外汇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文重申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的管理原则。上述措施有效遏制了境外资金涌入境内房地产市场,有利于境内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大力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结合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收支形势,外汇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汇专项检查和调查,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2006年至2010年10月,共查处案件9509起,累计处罚金额6.65亿元人民币。其中,成功破获275起地下钱庄案件和32起非法“网络炒汇”案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对遏制制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职务犯罪等上游刑事犯罪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2月起,在部分省(市)组织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查处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的流入。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跨境交易347万笔,累计金额4400多亿美元。截至目前,外汇局已分五批对在此次专项行动和2010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银行、企业和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对“热钱”流入形成了有力威慑。同时,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截至2010年9月,共对外披露违法(负面)信息7641条,逃逸类企业信息930条。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外汇局高度重视国际收支统计分析监测,不断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完善国际收支应急机制,制定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应急预案,较好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未来一段时间的国际收支形势:总体改善,但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未来一段时期,影响外汇净流入的环境依然存在,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保持一定顺差。短期内国际分工格局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我国加工制造业的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依然存在,近年来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虽有所提升,但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全球经济总体走向复苏,外部需求趋于回升,我国经济发展还将延续城镇化、工业化和国际化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制造业产能扩张和国际合作深化还会推动出口增长。这些因素都有利于我国稳定出口。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前景依然向好,也将继续吸引外资流入。 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将有所改善。“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扩大国内需求,力争实现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对经济的协调拉动,有利于从根本上调整我国的经济结构。诸如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等措施,将增强我国居民消费能力,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民生工程,也会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最终改善我国储蓄持续大于投资的局面,以内部平衡促进外部平衡。此外,扩大进口、“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也有利于平衡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波动性风险依然存在。未来我国国际收支运行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失业率高企等问题,为复苏中的世界经济增加了不确定性。主要发达国家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使得新兴市场国家存在严峻的资产泡沫和通胀风险。国际金融体系还未摆脱危机所暴露的脆弱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国家公共债务危机时有发生,投资者信心的全面恢复尚待时日。此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也为我国贸易发展增加了障碍。 展望“十二五”:推动外汇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 对于“十二五”时期外汇管理的工作思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外汇局明确表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扩大对外开放与防范风险、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等关系,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完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稳步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限制,健全跨境资金监测分析体系,构建监测及时、风险可控、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经常项目管理。在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便利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手续,支持服务贸易发展。便利个人外汇收支,完善个人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管理。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 程。继续完善资本流入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加快放开市场主体需求强烈、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等项目,视条件成熟程度适时逐步开放。 国际收支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提升电子化水平,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要求编制和发布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逐步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直接申报和企业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和发布频率,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更多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继续完善国际收支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对预案,逐步实现国际收支风险监测预警的体系化、制度化和电子化。 外汇检查和打击“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外汇专项检查和调查,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防范境外“热钱”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冲击。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开展持续高压的打击行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继续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外汇交易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来源:金融时报) 2011-01-24/safe/2011/0124/4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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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机关副司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分管副局长(副主任),局机关纪委委员及各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外汇管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同时加快推进落实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从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透明度等方面入手,着力做好反腐倡廉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策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养成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法规建设质量,完善法规制定规则,健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严格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审议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二是加强管理教育,促进外汇管理系统各级干部勤政廉政。加强廉洁从政和勤俭节约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积极推动党员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有关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因公出国(境)的规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年度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相结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工作落实。 会议提出,下一步,外汇局将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继续深化对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促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不断推动外汇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步。(完) 2011-01-28/safe/2011/0128/4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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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三 我国外汇市场形成快速发展良好势头 记者 李倩 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十一五”以来,国家外汇局采取了一系列外汇市场改革措施,使我国外汇市场形成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基本形成人民币汇率灵活浮动的市场基础,不断增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外汇市场发展的互动。 完善人民币汇价管理,增强银行的定价自主权。2007年12月,进一步优化银行对客户挂牌人民币对美元汇价管理,实行最大买卖价差波幅管理,增强了银行的定价自主权和灵活性及其对企业和个人的服务能力。 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市场主体多种避险需求。“十一五”期间,外汇市场产品创新加快。2006年4月和2007年12月,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分别推出外汇掉期交易和货币掉期交易。2006年8月、2010年8月和2010年11月,分别增加人民币对英镑、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的挂牌汇率,便利了经济主体的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 扩大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在继续扩大银行类市场主体的同时,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企业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2010年末,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总数达293家,其中远期市场、外汇掉期市场和货币掉期市场会员总数分别为75家、73家和27家,中化、中石化财务、中石油财务、上汽财务等22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入市交易。 完善市场机制,增强交易自主性和灵活性。“十一五”期间,市场机制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06年1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询价交易模式,并引入做市商制度。在询价交易模式下,交易双方可在双边授信的前提下自行商议交易的相关要素,改变了原先竞价交易的单一模式,大幅度提升了交易的灵活性。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做市商根据自身的风险能力和市场判断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为提高和保障市场流动性、培育市场主体交易自主性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10月,为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效率,规范和鼓励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外汇经纪业务,为市场参与者节约询价时间、便利匿名报价提供新的交易手段,在市场参与者、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货币经纪公司之间形成良性互补互动,丰富和完善了外汇市场交易机制。 健全市场基础设施,保障外汇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改进外汇交易系统。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根据我国外汇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发了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达到国际主流交易平台的先进水平。二是夯实风险防范能力。2007年8月,顺应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外汇局发布我国境内首个人民币外汇场外衍生产品主协议,提出单一协议原则、净额结算安排、双边协议等创新性内容,有效降低了衍生产品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为交易主体防范汇率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完善外汇交易清算制度。2009年6月,为适应外汇市场对于更为高效、安全的清算安排的需求,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询价交易推出净额清算业务,实施以多边净额清算为基础的清算对手方制度。这有利于降低外汇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清算风险,促进外汇市场特别是衍生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四是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借鉴国际外汇市场通行收费标准,2007年,外汇局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调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 作为全球最主要的经济体之一,我国的经济规模、发展潜力和市场容量等一系列因素,决定了我国外汇市场完全有条件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市场之一。“十二五”期间,外汇局表示将继续推进外汇市场稳步发展,按照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国情和特殊要求,遵循国际外汇市场发展规律,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支持金融创新的有序发展,形成交易方式多样化、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产品日趋丰富、市场监管透明有效的外汇市场体系,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推动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来源:金融时报) 2011-01-28/safe/2011/0128/4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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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五 积极应对外部风险 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 记者 牛娟娟 “十一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持续扩大,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压力随之增加。截至2010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85万亿美元,较2005年末累计增长2.03万亿美元。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的不稳定也给外汇储备投资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经营环境,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完成了各项投资任务,较好地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基本形成了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确立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十一五”期间,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模式,使其既符合大规模储备资产管理的需要,又保持与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一致,成为外汇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密切研判形势的发展变化,致力于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逐步实现从传统的侧重短期流动性管理向新形势下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的转变。 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始终坚持长期、战略的眼光,综合考虑国家对外支付、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主要国家经济和金融市场潜力等多种因素,优化配置货币和资产结构并适时调整。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形成以美元、欧元等国际主要货币为主体,适度分散化、较为稳定的多元化货币结构,既可以满足对外支付和资产配置的需要,也可以利用不同货币组合来分散风险。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投资于各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政府类、机构类、公司类等多种金融产品。 在多元化投资实施过程中,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并非无原则、无条件地进行多元化,而是始终保持审慎的投资态度和投资模式,坚持在主要货币和高质量资产中进行多元化。在前几年市场繁荣、次贷产品盛行、风险被掩盖和低估、市场盲目乐观的环境下,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始终保持审慎,没有涉足“次贷”等“有毒”产品,没有投资高风险的衍生产品,投资过程也不以短期投机为主要方式,保障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 坚持科学有效的投资基准模式,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体制机制,搭建了较为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架构和经营平台 投资基准确定了货币、资产、期限和产品分布的结构和比例,是投资管理过程中衡量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构成和收益的重要参照指标,对规范外汇储备经营、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为满足自身经营原则和特点,不使用外部基准,坚持在成熟投资经营、深入市场判断、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自主制定和维护投资基准。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机制,通过积极经营实现超出基准的收益。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既借鉴了国际经验,也具有自身特色,符合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围绕投资基准管理模式,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形成了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核心的多层次投资决策体系,定期回顾、分析、制定、调整投资策略,各策略小组提供科学支持,保证各项投资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和专业水平;组合经理和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捕捉时机,积极经营,保证交易执行的效率和准确性;建立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形成了“全面性、独立性、全员性、一致性和先进性”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培育恪守规章制度的合规文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与国内外同行业水平相比,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策略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体系、业绩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处于前列,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立足长远,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经营基础平台建设。目前,通过持续拓展和完善全球化经营渠道,已实现外汇储备的全球24小时连续经营,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网络。外汇储备委托的外聘经理均是市场知名度较高、资产规模较大、全球排名靠前的资产管理机构,有利于实现先进技术和经验的知识转移,培养和锻炼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队伍。 支持和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的渠道和方式 “十一五”期间,充足规模的外汇储备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上的综合实力,支持了国家重要物资进口等一系列外汇需求,稳定了我国主权信用评级,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在“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支持和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例如清迈倡议多边化、同贸易伙伴国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定、参与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危机国家的救助和支持、参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和重建等,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的渠道和方式。 及时启动紧急应对机制,有效应对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 2007至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迅速升级演变为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危机期间,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将防范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及时启动紧急应对机制,全方位加强危机期间的风险管理,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实现了资产总体安全和保值增值。总结危机期间应对经验,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前瞻性。对外汇储备可能面临、可以承受的风险种类与水平进行审慎界定和前瞻评估,相关判断先于市场反应。二是实时性。对交易对手和其它往来机构的信用等级、系统重要性、与我国积极合作的意愿和可交易的品种、规模、期限等进行实时监控、严格筛选。三是系统性。坚持对投资产品和领域进行严密的风险评估,评估过关并获得授权后,进一步设立严格的风险约束,包括信用等级、投资规模、集中度、期限、抵押品等多项指标,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及时跟踪、监督和管理。四是独立性。外汇储备经营不完全依赖外部评级,初步建立了内部评级制度,构建了违约风险预警模型。 外汇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外汇储备经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部署,健全符合我国特点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的要求,开拓外汇储备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式。一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减缓资金流入和外汇储备投资压力。二是坚持多元化投资策略,稳步拓展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评估外汇储备经营的风险承受力,继续加大对投资领域、产品和工具的研究,坚持长期战略性的投资理念,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多元化投资,实现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继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以更开放的思想,统筹优化多种资源、渠道和平台,提高风险防范、投资决策和经营操作的有效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妥善处理储备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的关系。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提高有关我国对外金融资产等反映总体情况的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强沟通交流和舆论引导,在关系国家长远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传递和谐、有力的声音和信号。(来源:金融时报) 2011-02-09/safe/2011/0209/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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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二 十项举措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记者 牛娟娟 “十一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改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先后出台了若干重要改革和便利化措施,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账户、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运用、外债管理等涉外经济金融运行环节,切实提高了对外开放和便利服务水平,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 深化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改革 外汇局自2006年开始探索并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2010年5月1日,外汇局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并于12月1日在全国正式推广。 此项改革基本取消事前的逐笔审核,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核销手续,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 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4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正式推广。通过这一试点,境内企业可以在境外开户,用于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账户内资金可用于货物贸易和部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外汇局在企业和银行双重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境外账户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为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一是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下放审核权限,使企业大部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在银行直接办理。二是大幅度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凭证和手续,满足服务贸易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三是积极贯彻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和出台多项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对外承包工程、文化产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发展。 充分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不断完善个人外汇管理。2006年,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2万美元总额管理。2007年2月,正式实施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均实行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年度总额以内的购结汇业务;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并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2010年初,外汇局先后批准中行、招行、工行三家银行试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丰富银行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渠道,进一步简化个人业务办理手续,并大幅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实现境内机构经常项下意愿结售汇 2006年,外汇局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简化境内机构开户手续,同时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限额,允许有真实贸易背景、需要对外支付的境内机构提前购汇。 2007年,外汇局再次出台政策,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设定限额,允许境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使境内机构能够自主持有和使用外汇,实现了境内机构经常项下的意愿结售汇。 实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简化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 为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政策支持,帮助“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该措施有助于缓解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和壮大。2010年7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原有对外担保管理政策进行大幅改革,简化对外担保管理程序。 便利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 2007年,外汇局批准中石化财务公司、中油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财务公司开展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管理和相关操作。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在总结2004年10月以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经验基础上,完善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准入门槛,明确境内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规范相关运营方式和基本原则,同时下放审批权限,相关业务在所在地外汇分局即可办理。 允许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和境内融资接受境外担保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和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外汇局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允许辽宁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借用境内贷款时接受境外担保。2010年,外汇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做好北京奥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的金融服务工作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支持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及时出台外汇支持便利政策,对现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境内划转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有效满足期间境外机构和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奥运会期间,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一站式”服务办公室,代表外汇局在奥运工作第一线进行政策咨询、部门协调,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境外媒体的好评。上海世博会期间,对境外个人实行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管理,便利境外个人购汇,为上海世博会提供便捷的外汇服务。 扎实开展法规清理 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 “十一五”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其中,2009年以来的法规清理是最近10年力度最大的一次。法规数量由2009年前的800余件、130万字左右,减少至目前的470件、90万字左右。特别是2010年,归并整合后同一项目下法规一般为1至2个文件,大大便利了社会公众学习掌握。同时,及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上按照业务种类公布、更新现行有效法规目录,便利公众查询。(来源:金融时报) 2011-01-26/safe/2011/0126/4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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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四 构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机制 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记者 韩雪萌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渠道的需要日益迫切。外汇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依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进行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推动对外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 200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后,外汇局与相关主管单位联合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等的相关业务分别作出规范。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升。这一制度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有利于提高境内投资机构的主体投资意识和投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继续稳步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促进境内证券市场开放 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十一五”期间,根据QFII业务发展情况及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适当提高单家QFII额度的上限,缩短QFII的本金锁定期,同时在账户开立、汇兑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支持QFII制度稳步发展,提高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程度。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97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QFII规模的稳步壮大,有效改善了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促进境内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为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 近年来,为贯彻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外汇局逐步放宽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2006年起,外汇局逐步取消对境外直接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2009年,外汇局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即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等。上述改革后,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管理环节已无前置性审核。这不仅为企业带来了便利,也标志着我国在直接投资项下的可兑换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双向开拓跨境信贷业务,推动信贷业务项下的可兑换 为加大对境外设立企业的后续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外汇局率先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上述措施在缓解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同时,表明信贷业务项下可兑换程度在流入和流出两个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推动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简化审批手续。2005年以来,每年都推出多项业务审核程序的简化措施。一是将部分逐笔审核业务调整为总量控制方式。如2010年改革对外担保外汇管理政策,将此前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限额内自行办理。二是加大对外汇局分支局的授权,归并重叠管理环节。近年来,简化了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等几十项具体业务的审核流程。三是将部分业务由外汇局审核变为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如部分外资参股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以及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由银行直接办理。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高。 “十二五”期间,外汇局将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继续完善资本流入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加快放开市场主体需求强烈、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等项目,视条件成熟程度适时逐步开放。 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外汇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可兑换的措施与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在放松部分管制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加强审慎性监管,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防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来源:金融时报) 2011-02-01/safe/2011/0201/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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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汇与社会公众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我局提出了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外汇管理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政策的解读,帮助大家全面、客观地了解外汇管理。2010年7月,我们曾就社会关切的美国“两房”问题,编写了相关背景知识问答,受到了普遍关注和欢迎。 2011年2月11日美国财政部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发布涉及“两房”改革的白皮书,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担心我外汇储备投资受损。我们已就此做出回应,我国外汇储备持有的“两房”债券没有出现投资损失。为便于读者了解最新进展,我们进一步编写了有关知识问答,供大家参考。 问1:美国为何在此时发布涉及“两房”改革的白皮书? 答:自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内对“两房”改革的呼吁和争议一直不断。根据2010年7月生效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法案》,美国国会要求美国政府就“两房”改革问题提交方案。美国财政部去年召开了住房融资改革研讨会,提出计划于2011年初向国会提交关于“两房”改革的初步方案,此次发布白皮书就是按此计划进行的。 问2:白皮书对“两房”未来改革取向有何新提法? 答:我们从白皮书中看到,美国住房金融市场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改变政府以往在住房市场中扮演的角色,将政府主要职责限定在有力监管、保护消费者、对中低收入的房屋拥有者和租房者提供定向支持、维护市场稳定和应对危机等方面。美国政府将逐渐淡出住房金融市场,创造私人资本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我们特别注意到,美国政府对“两房”的支持承诺没有改变。改革方案主要包括发挥私人部门在房贷融资市场中的作用,维护住房市场的公平有效性,构建清晰的房贷融资支持体系,负责任和谨慎地向前推进改革等内容。其中直接涉及“两房”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逐步削弱“两房”在住房金融市场的功能,提出未来替代“两房”的住房融资三种备选模式等。从白皮书的发布到最终改革方案的实施,会有相当长的时间,需要经过美国政府和国会的一系列程序。因此,美国政府没有对“两房”改革设定明确时间表。分析认为,最终方案的实施,可能至少要到2012年以后。 问3:白皮书发布后,金融市场有何反应? 答:2月11日白皮书公布后,金融市场反应总体比较积极。截至纽约当地时间收盘时,“两房”各类债券价格普遍出现上涨,上涨幅度超过了美国国债,最高涨幅达0.5%左右。 问4:白皮书发布后,有公众担忧我外汇储备投资的“两房”债券是否会打水漂。如何看待外汇储备“两房”债券投资的安全? 答:“两房”是美国国会立法设立的政府支助机构(Government Sponsored Enterprises),一直是美国住房金融政策的主要工具,即使在其爆发财务危机被美国政府接管之后的今天,仍然是美国住房融资的主渠道,提供了绝大部分的新增房贷融资。除数千亿美元的注资支持外,美国政府目前还是“两房”债券的最大持有者,所购买的各类债券金额超过1.6万亿美元。由于“两房”对美国住房市场、美国经济复苏和金融体系稳定十分关键,因此美国政府在白皮书中专门强调要采取谨慎的改革过渡计划,保证“两房”拥有足够资本履行各种担保责任和债务偿付能力,在推行改革的时机和进度上将考虑经济复苏进程和金融市场条件等多种因素。 我外汇储备经营始终按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各种投资策略,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两房”债券投资的主要潜在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 2011-02-12/safe/2011/0212/4493.html